别看到百度就失了智

作者: 闻郎江上 | 来源:发表于2017-08-24 15:03 被阅读0次

    从昨晚开始,朋友圈就被一篇声泪俱下的文章刷屏:我就是那个骂百度的公众号。百度向我索赔500万,但是我没有500万。这篇文章目前有超过5万点赞,按照赞阅比1:100估计阅读量突破了500万。

    文章主要说了这么几件事:

    1. 我被百度告了,要求赔偿500万元人民币,我感觉压力很大;

    2.我做公众号很不容易,机缘巧合涨了粉,但是有100万粉;

    3.我不喜欢百度由来已久,母亲曾经被百度骗过;

    4. 我是个小公众号,为什么百度要告我;

    5. 百度之前做了很多错事,还拼命公关,现在我很无助。

    作为一名老实人,我其实蛮同情这个酷玩实验室的蛋蛋姐,因为按照百度的索赔额,她确实有些吃力。现在市场上对于公众号的估值大概是1个粉1-5块钱。垂直领域的号估值较高,如下图,大概都是一个粉4块钱。

    截图来自微信公众号交易平台万易云

    酷玩实验室作为一个高度垂直化的科技媒体,我估计100万粉丝应该能卖出400万元左右,所以还不够百度索赔金额的。

    百度近年来出过很多丑闻,公众形象已经很差了。每次百度一有什么事,各路自媒体,各大KOL都一哄而上,猛烈批判一番,高高兴兴收获流量和道德上的满足感。

    但我也想提醒一下大家,特别是各位做自媒体的朋友,就事论事,实事求是,是把握了一定公共话语权的人最需要重视的社会责任,不要一看到百度就石乐志。

    百度之所以起诉酷玩实验室,最重要的原因是酷玩实验室发布了这样一篇文章。

    《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这篇文章点赞6000+(推测阅读超过60万),文章的背景是:

    8月9日,新浪微博多个账号集中时间发布了内容一致的“小猿搜题App有涉黄内容”的微博。

    8月14日,小猿搜题开记者发布会公布“学习软件内容涉黄”一事的调查结果,指控竞对作业帮用办公室IP地址在小猿搜题APP上发布涉黄内容,手段卑劣,蓄意抹黑。

    8月16日,酷玩实验室发布了上述文章,加入控诉百度的大军中。在正文中作者使用了“百度作业帮”,但标题则只有“百度”,并且在文章后半段细数了百度的其他“恶行”。

    这里需要强调,作业帮是百度内部孵化出的项目,2015年从百度分拆独立运营。百度8月17日发布的声明中野称并未参与作业帮的日常运营,只是投资者之一。

    百度表示,作为投资方,百度从未以任何形式参与此次小猿搜题与作业帮的争端,从未有小猿搜题方面大肆宣扬的所谓“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的行为。

    诉状中,百度指出,粉笔蓝天(粉笔网)CEO张小龙通过其微博主页多次发布对百度进行侮辱诽谤的言论,使用语言极其污秽、恶毒;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一文,包含大量未经调查、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极大贬损性质的内容。

    看到这,我觉得酷玩实验室很可能要败诉,因为百度和作业帮确实是两个公司,两个品牌。尽管他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将作业帮的行为等同于百度的行为,确实不太妥当,也很可能损害了百度名誉权。

    但是酷玩实验室也不用过于悲观,因为要求赔偿的金额并不一定是实际赔偿的金额。这里有一个类似的判例(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是想给各位玩社交媒体的朋友一个提醒)。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与周鸿祎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2010年5月25日至27日期间,周鸿祎(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其新浪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等微博上发表多篇博文,内容涉及“揭开金山公司面皮”、“微点案”、“金山软件破坏360卫士”等。金山公司认为这些微博虚构事实、恶意诽谤,诋毁原告商业信誉及产品信誉,且经网络和平面媒体报道后,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请求周鸿祎停止侵害、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周鸿祎利用微博作为“微博营销”的平台,密集发表针对金山软件的不正当、不合理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诋毁金山软件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任职的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势必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侵犯了金山公司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的责任。但金山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股价下跌与周鸿祎微博言论的关联性,判决周鸿祎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二审法院改判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周鸿祎当时的证据也是言之凿凿,并且作为竞争对手,还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1200万的索赔最后只判处了5万元。

    酷玩实验室的情况复杂一点,如果法院认定侵权,其故意混淆百度和作业帮的独立地位的行为,可能会使得侵权的行为更严重。但真正判决的赔偿额也应该不至于到负担不起的程度。

    有一个值得玩味的小地方是判决中的“密集发表”一词,酷玩实验室对百度报道也确实挺多的:

    有人将酷玩实验室的动机总结为:

    我并不这么看,百度的恶行需要批评,这是自媒体的社会责任。

    但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看到百度或者和百度相关的负面新闻就石乐志。如果酷玩实验室在标题中用的是“作业帮”哪怕是“百度作业帮”,我想他大概也不会变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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