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已经忘了他。没想到,多年以后,一张无意中撞进眼帘的小卡片,把他又带回到我面前。
并且,我的手,梦游般抓起了笔筒里的铅笔,在白纸上,一笔一画,写了三个字。他的名字。
就像当年,他把一个印着“语文”或者“数学”的新练习本,沿着课桌,推过来,让我帮他,在封面上三条横线的中间一行,写上他的名字。我紧紧握着铅笔,一笔一画,写得很慢,比写自己的名字,慢多了。
他歪着头看。我写完了,他先笑了出来,大眼睛闪烁,目光在我脸上蜻蜓般掠过,双手捧起本子,那么珍重地放在胸前,看一遍,念一遍。我用胳膊肘戳戳他,板着脸说:“还笑!太懒了,下次自己写!”
其实我的字并不比他好多少。可是下一次他把本子推过来,我还是会捡一只最漂亮的铅笔,乖乖地写,然后夸张地甩甩右手腕,翻个正大堂皇的白眼过去,恰好看见他微笑的长睫毛下,斜过来的一瞥。 image.png这是简书心理专题的“爱卡不卡”活动,我已经多次领教过,这张小小的OH卡的神奇,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卡片上的第四张脸,会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如此相像。
每个人在这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别人的帮助,感恩节快到了,下面哪张图会让你想到你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他人”,让你想要由衷地说一声“谢谢”?除了“谢谢”你还想对TA说些什么?
是的,他曾经是我生命中的“重要他人”,除了家人以外的第一个“重要他人”,姑且叫他阿明吧,原谅我没办法在键盘上敲出他的真实名字,因为,一笔一画,都疼。
阿明长得就像那OH卡上的小男孩:细长的身材,头发很黄,尖下巴,大眼睛,眉毛疏淡,皮肤白净。几年后他死于白血病,我才恍然那是有些过分的苍白。
那时候只是单纯地感觉,他好看,最好看的是他的眼睛,眼睫毛那么长。同桌坐得近,我有时候忍不住贴着他耳朵说:“阿明,你的眼睛如果能给我就好了。”
他说:“你要吗?那我就给你吧。”
我叹口气。
他急了:“可是你的眼睛也很好看啊!”
我跺着脚,往课桌上一趴:“可是还是没有你的大嘛!”
他摇摇我的胳膊,压低了声音:“别生气,看,有好东西。”
他从书包里拿出来最新一期的《儿童文学》。
我也压低了声音惊呼:“天哪,你妈妈知道了,要打你的!”
“没关系,我知道你不会弄脏的,你看书快,看完了我明天偷偷放回书摊上,还可以卖。”
我喜欢看书,家里书又实在太少,没书看的感觉,和早晨吃了稀饭去上学、到了第三节课饿得发慌的感觉,一样。
阿明爸爸是邮递员,穿着一身草绿色的制服,骑着草绿色的自行车,进进出出,铃铛打得震天响,真神气。
阿明妈妈摆书摊。出校门向东,穿过一条弄堂,在大街和弄堂的交叉口,就看到阿明妈妈的书摊了:两排竖着的木头书架,两张小方桌,几条板凳。因为有内部进货渠道,书的种类,比别的书摊多,每月《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故事大王》……比别的书摊到得早,所以,生意很好。
我家在学校的西面。放学了,我不回家,和阿明一起向东走,远远看见书摊上花花绿绿的书,像一堆宝石闪闪发光。
摆书摊的人并不欢迎只看不买的顾客。可是,我读书成绩好,经常教阿明写作业,所以,阿明妈妈一看见我,圆胖胖的脸,就笑得更圆了。
我什么书都看,一旦打开一本书,大街上再嘈杂的声音,吆喝声、汽车声、电线杆子上播放新闻的高音喇叭声……都听不见了。阿明忽然把书从我手里一把抽走,我才发现,原来天都黑了,他妈妈要收摊了。
有时候一个故事还没看完,唉,真难受。
于是阿明就偷书给我看。一个人,在屋子里安安静静地,独自享有一本完整的书,好幸福。
还有一件幸福的事情,是阿明经常早晨等我一起上学。他早早出门,穿过弄堂,经过学校大门,绕过围墙,继续向西,准时推开我家的木头院门,在院子里等我。我爸妈有时喊他进屋里等,他害羞地摇摇头,站在院子的葡萄藤下,两手搓着书包带子。
冬天的早晨,有时候他来得比较晚,呼哧呼哧喘着,从小路的那一头,一步一滑。正好我已经拉开院门走出来,于是他停下来等我,头上冒着热气,脸蛋通红。
厚厚的积雪,走起来咯吱咯吱响。冷风吹过,我忍不住打个寒噤,他突然停下,用戴着棉手套的两只手,握住了我戴着毛线手套的两只手。
“不好好走路,干嘛?都快迟到了!”
他一说话,嘴里哈出来一团团白汽:“你冷,我帮你焐焐手。”
“你傻啊!隔着手套呢,焐不到的!”
“那,你戴我的手套吧,我的比你的暖和。”
他的手套,是用一根绳拴着、挂在脖子上的,他摘下来,不由分说就挂到我的脖子上。一向都是他听我的话,不管我怎么颐指气使。
可是,这一次,他居然对我,用了命令的语气,我有点糊涂了,看着他的长睫毛上,凝结着的一层薄薄的白色霜花,不由自主把自己的手套,摘了下来。
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得意地笑了:“好凉!我就知道嘛!你的手套太薄了。”
他的手很热。他的手套又大又厚,空空荡荡,像个结实的小房子,还留着他的体温,真暖和。
五年级的暑假,我在他妈妈书摊上,看完了最后一次书,从城西,搬家到城南了。我们各自上了不同的初中。虽然那个小县城并不大,可是,没有公交车,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俩,就很少见面了。
从前慢,消息全靠嘴巴和耳朵传播,写信需要编造好经得起老师和父母检验的理由。虽然他爸爸就是邮差,可是,我们俩,始终没有写过一封信。
初三那年的冬天,等我知道,他已经死了。我想去看看他爸爸妈妈,最终没有成行。没有办法可想。一个人偷偷哭了很久,然后,若无其事,继续忙中考去了。
因为成绩好,我被保送上了县城的重点高中,中考提前结束,暑假长得不知道如何打发,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太晚了,大概是全班最后一个学会骑自行车的,在那些手脚灵活的同学眼里,像个笑话。
那个漫长的暑假,我骑着爸妈奖励的崭新的红色自行车,在浓密的树荫下乱转,泡桐树和白杨树,粗壮的枝干青苔点点,阔大的树叶挨挨挤挤,漏下丝丝缕缕的阳光,骑过一条条青石板路和碎石子路,紧握把手的虎口,颠簸得发麻。
经过阿明家的巷口,犹豫了一下,没有进去。再后来,看见那巷口,就早早地拐弯,远远地避开了。
感谢OH卡,让我把这个故事写了出来,并且,让我在写完的时候,有勇气回过头来,在标题的空格里,加上“小男朋友”几个字。
是的,三十年过去了,我终于能够勇敢地承认,他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男朋友,第一个在我懵懂的心里,唤醒了毛茸茸的爱,唤醒了亲人般无条件依恋的,温柔的小男朋友。
愿上帝眷顾他。
网友评论
等我到了天堂,他还是个少年,我却是老太婆了,他肯定不认得我了,
我去哭一会去,哇哇哇
可惜啊,太可惜了
--> 好暖啊
似乎是遗忘,其实是静默地隐藏
毛茸茸的爱,他要在多好!
不行,我得找个角落,继续哭一会儿去,哇哇哇……
马上修改了一下
我会问他:磨蹭什么呢?怎么还不来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