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1)

作者: 温玉言 | 来源:发表于2017-08-31 20:20 被阅读2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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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晓天是高一学生,初三因老师换人,水土不服,成绩如山体滑坡,从二十名跌落到四十名,无法重归其位,中招过后进了这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分校。分校是大肆敛财的地方,所处地理位置极为隐蔽。

    魏晓天宿舍本是四人间,因有人退学,只来了三个人,不是很拥挤。

    这时开学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魏晓天陆陆续续认识了一些人,首先是寝室里的萧明辰、许哲,还有隔壁寝室的曹霖。简单了解一下对方的姓名和出生地就算混熟了。

    萧明辰倒是很巧,同班同寝,许哲和曹霖则不是自己班的。

    魏晓天此时正在寝室桌前写文章,躺在下铺的萧明辰打着电话,让电话里的女生告诉班里的于梦瑶自己多么爱她。打完起来看魏晓天写的东西,魏晓天写的一手好草书,天然的摩尔密码,不怕被人看。

    萧明辰指着一句话,问:“这句‘就连孔夫子也会吃肉’是什么意思?”

    魏晓天说:“孔子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他肯定吃过肉。”

    “那……到底是什么意思?”萧明辰又问。

    “他虽然吃动物的肉,但肯定不想让动物吃自己的肉。”

    “那……”

    “根本没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萧明辰险些晕倒,一只手按着魏晓天的肩膀,说:“晓天,听我说。”

    “嗯?”

    “你的作文……没有得过高分吧。”

    “你怎么知道?”

    萧明辰无语,这时许哲和曹霖进了宿舍。

    许哲常被人称帅,他也很欣赏自己的帅,自恋像地球自转一样不可停止,时常携带一面镜子挑逗头发。那脸颊仿佛不是自己的,可以贪图镜中的美色。

    帅是天生之物,不似努力便可以得到,所以天上掉馅饼永远是最能令人心动的,零付出却有着高回报,乃是最大利润。如今靠付出得到的回报仅能作为努力后的安慰。因此许哲也是寝室里唯一有女朋友的人。

    而曹霖一进来就嚷嚷说在外面看到个美女,萧明辰很讨厌他这种性格,因为每次说的都是背影杀手,正面也是当之无愧的吓死人。

    曹霖无一例外追的都是这样的女孩,他觉得自己追不上纯正的美女,只能追个半纯不纯的,甚至是半人半鬼的,还经常让大家不要和他抢。

    萧明辰说,你太看得起我们的荷尔蒙了。

    到了晚上,魏晓天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到曹霖又来到自己宿舍,和许哲互相抄着作业。

    这俩人总是一个写数学,一个写英语,然后换着抄。

    魏晓天认为有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比盲目地学习更重要,但是他悲哀地发现现在的目标就是盲目地学习。比如说至少得把当天的作业完成,不然第二天准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罚写。

    魏晓天双手枕着头,望着窗外的天空,深沉黑暗得像汪洋大海。感叹这么多的星星,只有一个太阳和月亮能够保持最大的明亮。

    他想,光明一定是属于勇敢的少数人的,哪怕最后变成流星也曾经辉煌过。

    魏晓天所在的班级男女比例算是各半,现在的中学生长得太过老道,初次见面险些叫老师好。也难怪政治课上老师讲中国“老龄化严重”。

    这天是周一,历史课老师腐朽得要烂掉。魏晓天坐在位上昏昏欲睡,后面忽然有同学低声说:“司马懿会放闪电。”

    另一人说:“我马上让他乐不思蜀。”

    魏晓天以为历史课果然贯古通今,已经讲到了三国时期,甚至还有巫术。扭头看去,只见后面两排四个人在玩纸牌游戏。

    看到魏晓天注意,一个同学问:“你玩不玩?还少个人。”

    这人外号大头,暑假曾去了两个月的健身房。照他的说法,健身房这种地方不仅是花钱买罪受,而且不受罪心里还不好受。毕竟钱都交了。

    坚持了两个月,练出了点肌肉,从此衣服爱穿小号。显得身子紧凑,拥挤到一起,头颅硕大。

    魏晓天不禁想跟《隋唐演义》中的杨广一样,大喝一声:“好头颅,不知谁来砍?”

    另外三人一个林风,一个谢川,最后一个为女孩,名叫楚明月,眼睛大大的,长相甜美可爱。

    大头略微讲解了一下游戏规则。魏晓天这才发现自己刚好挡着他们玩牌,免被老师发现。但若要往后出牌实属艰难,大头告诉他不能在桌子上传牌,要在下面。

    大头和楚明月同桌,离魏晓天最近,中间一个凳子为作案工具,出的牌全扔到上面。

    林风也是第一次玩,趣味极浓,认为这和打牌一样,却可以不按牌理出牌,经常不是把自己人杀了就是把敌人救了,其余四人暗骂游戏里怎么没有能饮恨自尽的牌。

    谢川更是不亦乐乎,每次都说出自己的身份,再问林风是什么,如是敌人即刻斩于马下。

    林风渐渐明白,只要不同身份就不再告知。然而不告知便有很大概率是敌人,这逻辑简单得好像性急者的直肠子,于是时常被杀得遍体鳞伤。

    谢川打牌喜用气场压人,每到他出牌,必紧皱眉头,一副拉不出屎的模样,时间长了气场没散发出来,浑身汗臭倒清晰可闻。

    而大头也有些毛病,输了后便会说:“打牌赢了算什么,学习又不行。”一句话总让胜利者黯然得不想再活下去,可见一个世界的成功者都是另一个世界的失败者。

    这几人打牌打到班主任在窗外看得忍无可忍,皮肤毛发都渗透出火药的味道。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平时最为严谨。无奈目光不能发声,又怕贸然叫嚷影响历史老师上课,直到下课才冲进来将牌没收。

    那火气憋得久,已然发酵,班里同学都能感受到一股杀气,浑身动弹不得,脑袋隐隐有些发懵。

    几人被叫到班门外,班主任一句一吼,口沫如刀,将众人凌迟处死才算完毕。

    班主任是女人,那唯一的女孩楚明月只受到了地震后的余震,微小得像银行存款衍生的利息可以忽略不计。

    事后谢川拍着胸口说:“这才是气场啊。”

    上完课,魏晓天便回了宿舍,只有许哲一个人在。过了一会儿,萧明辰春光满面地进了寝室,说于梦瑶跟自己在一起了。

    想想开学一个多月,萧明辰在寝室虽依旧龌蹉,可一到班里就像行将就木的老人焕发第二春。头发洗得油光顺滑,跟人说话铿锵有力,像他欠了别人几百元钱——这年头,欠钱的总比借给他钱的理直气壮。

    每天上课,萧明辰先是缓缓扫视一圈前排座位,接着装作不经意间固定在一个女孩的容颜上。老师只顾在台上讲课,顾及不到有一处目光绵延千里与人家的脸庞相爱,魏晓天等人作为萧明辰的同胞,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萧明辰在寝室整日嚷嚷宁缺毋滥,意思是班里的女孩大多相同,不仅外表,连内心和思想也是。自己一定要找个非同常人的,不,非同常女的。

    还常说这个社会制度下的大多数女孩都相同,所学的知识是一样的,小学初中高中无非是那些教科书。至于经历,无非是家里娇生惯养。就算她们喜看些课外书,或是家庭背景有些不同之处,整个人还是差别不大的。

    许哲听了,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你只能找个男人了。”

    隔壁的曹霖时常来魏晓天寝室,这话深得曹霖之心,便把萧明辰当做了同道中人。恨不能以手指萧明辰,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曹耳!”等听到萧明辰谈恋爱后,大为恼火,萧明辰的手机铃声成了曹霖的魔咒,取代了十年后爸妈的功能——催着谈恋爱和结婚。

    铃声一旦响起,萧明辰立刻哼着小曲,拿起手机边接边走到寝室门外。曹霖在隔壁寝室都能听得清楚,嫉妒和愤怒交相辉映,只想也赶快找个女朋友摆脱这种无止境的痛苦。

    那女生是晓天班里的数学课代表于梦瑶,说实话并不是多好看。但是爱一个人或许跟外貌有关,恨一个人却没有。所以不于梦瑶惠好看与否,曹霖都对她看不过眼。

    曹霖高一开学前追过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宋珍珍,是在暑假补课时认识的。来这个补习班是因为曹父听闻中招状元也在这里。那时中招满分680,而这位状元考了668,曹霖虽无缘与其分在一班,倒也有幸遇见过。

    一次补完课外面下起了雨,一群学生挤在门口,不愿和雨来个亲密接触。曹霖夹在中间,进退不得。

    忽然后面有人惊叫:“呀,668!”

    曹霖觉得这数字异常熟悉,旁边又有人跟着叫:“看,就是她,668。”

    曹霖顺着周围人的目光看过去,是一个短发女孩。这才想起家父曾千百次说过中招状元是个女孩,考了668,自己却如何如何。

    那“668”承受不了众人实质般的目光,毅然冲入大雨。

    大雨下得气势磅礴,曹霖暗想她娇小的身子不会出什么事罢。紧接着有人大喊:“这就是中招状元的学习方法啊。”

    学生们幡然醒悟,一下子涌了出去,敢与大自然作斗争。

    曹霖也被挤出,只得跑回家。边跑边想怪不得古代文将和武将能平起平坐,原来都有着令士兵誓死追随的能力。

    过了几天,又在补习班上了两节课。曹霖将班里人看了个遍,没一个看得过去的女生。心里感叹天下何处无芳草,怎能补课班里找?

    这时,一个着装鲜亮的女孩姗姗来迟,曹霖的眼睛也被随之擦亮:是个美女!

    春心萌动如星火,一开始只是个念头,结果越看女孩容貌越满意,于是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只差没拿个精灵球扔过去,大喊一声:“就决定是你了!”

    他装作查看分数看了一下讲台上放的中招成绩表,上面贴的有班里学生的照片。记住其名“宋珍珍”,便下决心要得到手机号。

    由于座位不固定,曹霖每次补课刻意来很早,佯装站在讲台旁看黑板上的字,待宋珍珍一来,立即锁定地形,坐到她的身后。

    曹霖看着她白皙的脖颈,三番五次地想借机要联系方式。但有了色心,色胆却被紧张制止,心中不禁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

    有一段时间,曹霖看到宋珍珍穿着女式凉拖鞋,通过那几天看侦探小说练出的逻辑思维,断定她不会是坐公交来的,因为公交车上人多极容易被踩着脚。

    自然也不是打的,上车不太方便。曹霖几次见到穿凉拖鞋的女孩上出租车关门的刹那,鞋掉了在外面。不知情的看到地面上滚动着一只鞋,还以为有人被车撞死。

    这样一推论,只有走路一个可能。既然是走路家肯定离此地很近,他越想越是得意。过了不久得意便被抹杀,原因是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做电动车。

    在补课结束的最后一天,曹霖终于鼓足勇气,鬼使神差地找宋珍珍要了手机号。

    而且最重要的是,宋珍珍居然没有一点拒绝。当时曹霖拿着手机脸红地和她说话,紧张得都结巴了。她听了半天,明白了,说:“我给你输吧。”

    说完,她就从曹霖手中拿过手机,将自己的手机号输了进去。

    曹霖惊讶不已,意识到这是个活泼善良的女生,不但长得漂亮,还善解人意——他没想过如果谁要手机号都给,她的异性朋友怕是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渐渐地两人联系上,发现高中上的是同一所学校。曹霖高兴得晚上觉都睡不着,开学后更是每天给宋珍珍带面包当早饭,心想即便以后不能交往也会闹一阵子关于交往的绯闻。

    一次曹霖和宋珍珍发短信,宋珍珍忽然说马上没话费了,曹霖的正义感犹如天生,立刻说我给你充。宋珍珍一点也不矜持地回了个“好啊”。

    曹霖不是傻子,觉得其中有诈,就把宋珍珍约出来吃饭。在一家学校后门口的小汉堡店,曹霖直率地问她愿不愿意和自己交往。可见男人相比怜香惜玉更怜惜自己的钱财。

    宋珍珍简单地说了句:“我有男朋友。”

    曹霖暗叹一声,想这女孩心机真是单纯,如果说没男友自己岂不是天天这样。后来就跟她断了联系。

    本来宋珍珍也只当他是个免费送面包外卖的员工,她手下这样的员工众多,自然没有多大感情。只是偶尔在校园里碰见倍感尴尬,遇见时曹霖便绕道而行。

    后来他算了算,在这场追求中一共花了三十五块钱,实在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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