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西贝,是只流浪狗。
虽然我流浪,但没有任何一只狗子敢轻视我。凶悍如藏獒,高贵如贵宾,淫荡如泰迪,也得在我面前低眉顺眼。
还有一只蠢毙了的哈士奇,天天屁颠屁颠的跟在我后面,哭着喊着求我收他当小弟。要不是看中他嘴里叼的那块骨头,我才不会答应呢。
开山收小弟那天,我向哈士奇讲了一下帮规。
我说:“作为会费,你每天必须叼根骨头交给我。”
他没有一丝的犹豫:“好的,我还有火腿吃。”
我瞪大了狗眼,暴跳如雷:“好啊,你每天叼根骨头,原来在跟我装穷!”
他一脸委屈,说:“我老爹说,外面坏人多,不能露富。”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对他说:“你老爹说的对,坏人这么多,所以你需要一个总瓢把子保护你。如果你把火腿也交给我,那以后我罩你。”
他十分高兴,使劲地点头:“好的,总瓢把子!”
哈,哈士奇果然蠢。
我这么酷炫狂拽吊炸天是有原因的。
有只萨摩耶,叫妞妞。妞妞的微博粉丝有几千万。
狗子们震惊了,人类也震惊了。
在遥远的中国东部有个宝岛,叫台湾。台湾听说自己的人口还没有一只狗的粉丝多,全岛人民捶胸顿足,眼泪哗啦啦地说:太惨了,我们活的还不如一只狗。
所有狗子以她为傲,认为她是狗神派来拯救我们狗族的使者,简称“狗使”。
没想到,狗子们还有宗教信仰,世风日下啊。
我对此十分不屑,不觉得妞妞有什么了不起的,还向所有的狗子说出了我的豪言壮语:“老子总有一天要强奸了她!”
狗子们瞬间石化,蠢狗哈士奇嘴里衔着的骨头,“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我趁势叼在嘴里扬长而去,只留给他们一个潇洒的背影,后面的斗牛犬长叹一声:“此狗日后必成大器,不可小觑,不可小觑啊”。
那当然,我可是一只有抱负的狗。人类的语言中,形容一个人优秀,喜欢把他比作吕布。而我,要励志成为“犬中啸天”。
别人问:一只流浪狗为什么会有名字?
那是因为我原来不流浪,也是有家的。
一个小女孩喜欢我,第一次看见我,她就惊呆了:“哇,你的脸好圆哦,像个肉丸子。”
我没有生气,因为我喜欢吃肉丸子。而且一脸谄媚地表现温顺。现在想想,实在太丢狗了!
然后,小女孩把我抱回了家。我坚定的认为,她这样做肯定是贪恋我的美色,而不是我的脸像个肉丸子。
我很感谢小女孩,因为她没有很草率的叫我肉丸子,而是给我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西贝。
小女孩没有什么朋友,她很难过。难过时候,我就把脸凑到她身边,让她摸摸这个肉丸子,她就会笑,我就会开心。
有时候,肉丸子也抵不过她的悲伤,她的眼里就会流出亮晶晶的东西,挂满她的脸。我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那会让她变得不好看。
小女孩对我很好,每天都会给我准备许多好吃的,高级狗粮啊,火腿肠啊,当然还有肉丸子。
我经常拿着零食,向小区的狗子们炫耀。他们心生羡慕,认为我是一只壕狗。那时,小区的狗子们天天围绕着我,我能从他们眼神中看到对我的敬仰。
后来,队伍规模越来越大,我决定成立帮派,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洪兴”。他们以后要叫我“总瓢把子”,因为我觉得这比“boss”“老大”之类的称号要拉风的多。
这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我站在花坛上,一众狗子蹲在下面仰视我,我豪情万丈地对着下面宣布:“今天我们洪兴正式···”
“成立”两个字还没说出来,我就被小女孩揪着耳朵,给拎回家里,只剩下蹲在原地,吓傻了的狗子们。
回到家,我就对她发泄了我的不满:“你干什么啊!知不知道你刚才那样做会让我很丢狗的!”
小女孩又揪起了我的耳朵,说:“我在制止犯罪!小小年纪不学好,耍流氓,装黑社会。你这样怎么成为一只栋梁之狗,一只好狗啊!”
我一撇嘴,把头往旁边一扭:“我才不要咧,好狗不长命!”
小女孩气的两眼一翻,当场晕厥。
我跟小女孩偶尔也会闹脾气,当战况陷入僵局的时候,我俩互相不理睬对方,她看着电视,我啃着骨头,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半晌过后,小女孩认输,主动跟我示好。哼,我才不要理她呢,我可是一只有尊严的狗。
小女孩见我不搭理她,就走开了。过了一会,她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根火腿肠,还在我眼前晃了晃。
什么意思啊!这简直就是在侮辱我的狗格嘛,我也是一只有尊严的狗子好伐!我也是一只饱读诗书的狗子好嘛!我也是知道“贫贱不能移”的好嘛!
我满脸通红,对她大喝一声:“我们和好吧!”
一人一狗然后抱在了一起。
我很快乐。
我的世界里,快乐就是每天有肉丸子和火腿吃,每天有骨头啃,小女孩难过的时候,我可以安慰她,小女孩开心的时候,我可以陪她笑。快乐就是我可以每天都能和小女孩在一起。
可是,有一天,小女孩变得不快乐了。
那天小女孩,抱着我说:“西贝,你知道嘛,两个人不会永远的在一起,人和狗也是一样的,总有一个要先离开。所以,我们的要学会离别。就算离别了,另一个也会在一个你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望着你,你过的好,她就会开心。”
我心里想:你干嘛跟我说这个呀,反正我们俩又不会分开,会永远的在一起,你还是会每天给我肉丸子吃。
可是有一天,小女孩离开了这个家,我天天蹲在门口等着她,可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最后一次见到小女孩,是在一个周围全是白色的房间,冷冰冰的。那天,我被带到那个房间,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小女孩。我很开心,又很难过,因为她的身上插满了奇奇怪怪的管子,看起来很痛苦。
小女孩见到我后,也很开心,她苍白的脸庞努力地挤出一丝笑容。
我跑到她的床前,两个前掌趴在床上,站立起来。小女孩对我说:“西贝,我是不是看起来不漂亮了。”我使劲地摇头:“才没有勒,你在眼里永远是最漂亮的妹纸”。
小女孩抱着我的脑袋,眼里又流出了亮晶晶的东西,亮晶晶的东西一滴一滴打在我的脑袋上,又流进我的嘴里,这东西有点咸,果然不好。
然后,小女孩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西贝,这个亮晶晶的东西叫眼泪,别人流眼泪,就明她很难过。所以你以后,永远不要流眼泪。我们以后,真的可能不会再见面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不争气,没有听小女孩的话,眼泪立刻流了出来。别人又要将我带走,我两只狗爪死死地抱住小女孩,不想跟她分开。最后,我还是被他们拖着,离开了这个冷冰冰的房间。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小女孩,我也变成了流浪狗。
小女孩教我学会了离别,学会了不难过,却没有教会我怎么不思念。
一天我在梦里见到了小女孩:那个地方,天很蓝,水很清,花朵很美丽。小女孩把我叫过去,要给我吃肉丸子。我们两个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打闹着,她跑着,我追着。后来,小女孩揪着我的耳朵说:“小小年纪不学好,学别人耍流氓,将来怎么成为一只栋梁之狗啊。”我使劲地点头说:“嗯,我会努力的成为一只好狗哒!”
我叫西贝,是只流浪狗,我原来也是有家的,还有一个小女孩很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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