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茉
如果你的人生正被最亲近的人虚构着
作者介绍:
本书是由英国人S.J.沃森(S. J Watson)在2009年参加英国著名的费伯出版社举办的写作培训班时写下的处女作。该书出版后一鸣惊人,沃森也成为文坛耀眼的新星,被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称为“本年度最值得喝彩的作者”。
作品简介:
该小说属于推理悬疑类,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克丽丝因一场意外导致20年来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醒来她都不记得昨天发生过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她的爱人,儿子……关于她世界的一切,全部只能由躺在身边的这个自称“本”的男人告知。
每一天她都会接到陌生的纳什医生来电,告诉她应该到衣橱后方找出日记。每一天,克丽丝都会瞒着自称是她丈夫的“本”记下当天的事。
就这样,克丽丝通过日记的累积,一天天重建自己的过去,重拾属于自己的生活轨迹,一步一步地接近事实的真相。
在寻找记忆和真实的自己中,发生了一系列令人害怕的事情。
比如:她渐渐对帮助自己的纳什医生产生好感,甚至怀疑她是自己曾经的情人;
她因日记本上写的“别相信本”而隐瞒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进行治疗和写日志,又因为愧疚而想告诉他真相。
当她和“本”坦白在接受治疗并且和克莱尔联系过,随后被“本”打了,但第二天“本”却告诉她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
故事的结尾:克丽丝发现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是自己的情人“迈克”,他不仅导致她失去记忆,并且虚构了儿子——亚当已死,好友——克莱尔已移民等真相。
迈克知道了克丽丝明白了一切,将克丽丝带到布莱顿码头酒店想要挽回她。因克丽丝不同意,被迈克掐晕,醒来时已经被绑起来。迈克当着她的面把日志烧了,她扑过去抢,结果点燃了床单,房间失火。
迈克被烧死了,警察把她救了出来,是克莱尔报的警。亚当从伯明翰赶过来看她,本从意大利赶回来和她道歉,她的记忆恢复了大部分。
经典句子:
1
岁月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只不过方式不同而已。
2
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3
我闭上了眼睛,任凭悲伤肆虐。不知道为什么无助在此刻感觉并不糟糕,我不觉得丢脸。
4
我们总在不断地修改事实、改写历史好让事情变得更容易,让他们符合我们偏爱的版本。我们是不由自主地这么做的。我们不假思索地虚构回忆。如果我们经常告诉自己有些事情,到了一定时候我们会开始相信它,接着它就真的成了我们的回忆
5
身在其中的时候要看清周围发生的事情是那么不容易,对吧?只有在事后,我们才能真正看清。
6
那不是生活,只是活着,从一个时刻调到另外一个时刻,不知道过去也不能计划未来
7
也许我幻觉里的图像不是回忆,而是一种想像。也许,在无法回忆和依存一个真正的过去时,我的意识自己造了一个过去。也许我的潜意识决定要让我当一个作家,因为这正是我一直想要的。
8
我不能有野心。我想要的不过是正常人的生活,像其他人一样活着,一点一点地累积着经历,每一天塑造着未来。我想成长,想学习,从各种经历中学习。
第一篇书评:《别相信任何人》我的思考:
不知从多久开始,我喜欢在睡前带着耳机听书。这本书也是利用入睡前的时间听完的,刚好很符合改编的电影名字《在我入睡前》。
朗读者——上官文露的声音很好听,在微信读书上搜索中信出版君即可听书。
2014年,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在我入睡前》在美国上映,由妮可·基德曼、科林·费尔斯,马克·斯特朗主演,罗温·乔夫导演。
片中将记录的方式由日志改为录影,由于片长限制,电影中少了一些书中的情节,整体感觉情很紧凑。
影片中艾丽丝的扮演者妮可从电影前部分的迷惘,到在旅馆的害怕,算是全程演技在线。但豆瓣评分只有6.4…..这个我就不好说了
总而言之,还是看书更刺激!
@1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最亲近的人:我想到的是结婚前是父母,婚后是爱人。
我不想谈什么假设的虚构人生,而想谈谈当我看到这句话脑海里蹦出最现实的问题是:
父母对儿女的人生强加干涉。
很多父母总是会将自己认为好的强加在子女身上。
高中文理分科,他们认为文科没前途,让我选理科。
填报学校,我想出省,他们因为舍不得把我绑在身边;
填报专业,他们会告诉我说会计好,学医好,当老师好……
大学暑假想打工锻炼,他们说外面太危险坏人多,还是回家来。
谈恋爱的对象,得他们看得上眼
……
我的人生里已经有很多选择都已被他们决定了。
曾经我想过的后果是:
如果听话,最后我的人生会被他们安排的妥妥当当!
如果不听,可能会吵架,挨巴掌,我会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这一切矛盾背后都有一个理由:都是为了我好,不过是仅从他们的角度。
上了大学后,虽然我读的是师范学校但我并非师范专业。父母从大一就开始催促我,考个教师资格证,以后再考个公务员。虽然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认为体制内的工作有保障,但我的态度很坚决。久而久之,听得多了,心中就觉得烦躁。
有一次在家,父母又在我耳边念叨,我突然大声的站起来对他们说:“你能不能问问我想做什么,我喜欢什么?”
他们当时有些愣住,沉默了一会儿,才抬起头问我:“那…你想要做什么?”
我告诉他们我的想法,我想做的事情,虽然他们没有明确表明支持,此后也不再给我提起考教师资格证,考公务员了。
我才明白所有的不理解不过是他们不知道。后来我父母要跟我说什么时,都会先说一句“给你提个建议”。
所以下一次:为什么不能先告诉他们,我想做什么呢?
没有什么是一次好好的沟通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就两次!
@2如果失忆能忘记痛苦,你愿不愿意?
女主人公——艾丽丝遭受情人迈克因求而不得的伤害,导致她受到神经性创伤,在20年的时间里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一天眼前的世界都是新鲜的。假扮成“本”的迈克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每天都得重复告诉为她编造的过去,也常常告诉她“我爱你”。
所以我在阅读本书时对自己提了这个问题。在写这篇书评的时候又想到曾经似乎看过这样一个类似的辩题。
《奇葩说》第五季有一期辩题是:一瓶可以消除悲伤的忘情水放在你面前,你喝不喝?
在我看来,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才会产生悲伤和痛苦,未发生过的事情产生的消极情绪应该是担忧和焦虑。
但消除悲伤其实比失忆的程度是低很多的。
在节目中,正反两方的观点都很不错,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以下是我的观点:!!!
即使失忆能忘记痛苦,我仍不愿意。
我们为什么会记得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事情?
因为它在过去,在过去的某一刻给过我很深刻的东西。
可能是感动,可能是悲伤,痛苦,教训…..
很多很多
当身处痛苦中之中的时候,我们是防御性的想要抽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痛苦便会渐渐忘却。
只是在某一刻,有人提起某个人,或者看到某个类似的场景才会勾起回忆。
除了记住它以外,想想我们有没有因此成长,或者有任何收获?
我将痛苦分为身体上和心灵上的。
身体上的:
在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的脚崴了。我住在寝室四楼,上课的教室也在四楼,从寝室到教室中间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脚崴的第一天晚上下晚自习后,我从教室四楼一只脚跳回寝室四楼,真的累惨了。
受伤的那只脚被厚厚的包裹着药膏,感觉是麻木的,我就靠着另一只脚,朋友搀扶着我跳回去。
本来是有玩的很好的男生说背我的。但是第一次嘛,第一次崴脚,觉得自己跳一跳应该跳的还行的。
但没想到,才一次就感觉要断腿了。
其实主要不要他背的原因是我太胖了,当时还是冬天,又穿得厚,我有140斤。所以是真的不忍心为难一个90多斤的小伙子!!!
虽然现在我瘦下来了。
后来的差不多两个星期,他就背我上下楼。
那段时间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因为是冬天,受伤的那只脚永远是冰凉的,小腿很多部分长了冻疮,晚上睡觉的常常被冷醒。
但是在那段时间每天被人照顾,上厕所有人跟着,有人送饭,有人打水,帮忙洗衣服,
如果忘记了痛苦,可能连我在痛苦中学到的东西也会一并丢失。
这就是我应该记住曾经的痛苦的原因。
痛苦是我们记忆中的一部分,如果失去了,我的过去就是不完整的。
再说心灵上的痛苦?
小时候我的父母经常吵架,打架,每一次他们双方都互不相让。
大概四五岁的时候,我爸妈在地里干活,不知道因为什么他们又吵了起来,我爸还拿起锄头说要挖死妈妈。
虽然这件事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发生的,并且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我仍旧忘不掉那些爸妈厮打的场景。
大概在初中的时候我就决定这辈子都不结婚,并且一定不要小孩。
不幸福的婚姻不如一个人好好过,在不幸福的家庭里孩子也不能快乐的成长。
但随着慢慢长大,参加了很多场婚礼,见证了一些幸福,我对爱情,婚姻的理解比较早熟,也更加懂得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陪伴,懂得如何经营感情,懂得爱自己更多一点。
在当我遇见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并和他在一起之后,才真的明白:我一个人可以过的很好,不过有你更好。
曾经遭受过的痛苦,合理的消解会让你更快乐,更幸福,更早懂得更多人生的道理。甚至帮助你少走弯路!
@3为什么你喜欢写日志?
小时候,我有自己的日记本,上面会写上:
某年某月某日,天气晴
今天我和小朋友一起回家…….
到了高中住校,我的枕头下面会放着一支笔和一个本子,每天睡前,我都会在上面写几句。
高兴的事,不高兴的事,考试考差了,或者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今天对我笑了……
上了大学,我便常常在手机便签上写,每次换手机我都会一张张截屏存到百度云盘里。
谈恋爱后,偶尔我会给他写信,话语很幼稚,但每次他收到都很欣喜。
上学时候的书,笔记本早已经被当做废纸卖掉,
唯有那些写满过去的日记本,至今仍留在我房间的书桌里。
有时候收拾东西拿出来翻阅两下,都会很吃惊!
原来我以前写的字这么丑,
原来我以前那么幼稚,
看着看着自己都会笑起来。
留下它们,我是想当我七老八十了,有这一生可再回味!
如果你感兴趣,就去读读这本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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