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记忆会一直跟随我们。
科学家做过实验,把人死前和死后分别称重,死后比死前轻了21克,这21克就是我们灵魂的重量。人死后灵魂会在世间停留七天,靠记忆指引我们见放不下的人,去一直想去的地方......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孑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第七天》
故事的开头很魔幻现实主义,一个人死后参加自己的葬礼。海德格尔说过如果我们不能面对自己的死亡我们就不配说我们活着,余华依旧用冷静平淡的语调在叙述着死亡,和现实没有丝毫违和感,死与生的界限在这里似乎不是那样明显,死亡亦不是人生的终点。
01
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
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
安息了。
——《旧约·创世纪》
《第七天》,可以定义为七个故事,每个故事间又各有联系,形形色色的人悉数登场,构成一幅时代的速写。
书里主要写了一个人死后七日的见闻,如但丁的《神曲》一般,主人公死后游荡在生与死的边缘,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仇恨在这里没有跨越生与死的边界,杀人凶手和被害者握手言和。一路上,他遇到很多人间的过客,他们都是各种新闻事件的主角,诸如强制拆迁,医疗事故,卖肾,暴力执法这些社会中的阴暗面。
生活总会让人感觉无能为力,仿佛人会被巨大的虚无吞噬。沉重的现实好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书里有着那么多的无奈,那么多的绝望,那么多的荒凉。活着的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那样肮脏丑陋,人死后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安息,一个是......死无葬身之地。
02
第一天:一个叫杨飞的孤儿来参加自己的葬礼,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无法火化,灵魂在这世间飘荡。现实跟回忆交织在一起,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死因。
第二天:冥冥之中杨飞来到一幢陈旧的楼房前,一道飘渺的声音在呼唤他。杨飞遇见前妻李青,在共同生活过的一居室里两人做最后的告别。
第三天:两条闪亮的铁轨在他脚下生长出来,杨飞看见自己出生的情景:杨飞的生母在火车的厕所里生下他,他意外成为一名弃婴,养父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
第四天:杨飞遇到一个年轻女人,原来是因为男友送她山寨IPHONE跳楼而死的鼠妹。杨飞和鼠妹一齐走到原野的尽头,看见另一个世界——死无葬身之地。
第五天:杨飞终于知道自己的父亲就是殡仪馆那个穿蓝衣的人,他的父亲一直在寻找他。生前遇到的所有人,死后用另一种方式重逢。
第六天:伍超卖掉自己的一个肾给鼠妹买了一块墓地,鼠妹有了自己的归属,死无葬身之地的幽灵用歌声来为她送行。
第七天:和父亲永别之后的杨飞在殡仪馆重逢,鼠妹走进了火化室,伍超却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两人注定永远错过彼此。
03
第三天关于父亲的描写,是全书少见的温情部分。
前缘未了,一切该重逢的终将重逢;因果轮回,一切未实现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实现。
杨飞的父亲为了抚养杨飞长大,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组成家庭的打算。
和前妻见完最后一面,杨飞一直在寻找自己的父亲。
杨飞不知道的是,他的父亲也在寻找他。
父亲为了不给杨飞增加负担,癌症晚期选择了失踪。
他走到了曾遗弃杨飞的城市,在那里他一直在走,一只迷路,走过死无葬身之地,走进殡仪馆的大厅。
他守候在那里,戴上白手套,做着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工作,希望终有一日能见上儿子一面。
纵使相逢应不识,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是彼此最放心不下的人。以死亡为起点,两人同时在寻找对方,在第一天就相遇,中间因为无法辨识的模糊面容而错过;兜兜转转,终于在最后一天重逢。他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04
余华曾经说过:比故事更荒诞的是现实本身。书里余华关注了许多社会问题,死后的世界和活着没什么两样,贫富差距依然存在,活人谈论的是房价,死人谈论的则是墓地价格和产权。余华说过自己要切中时代的疼痛,在这本书里体现了他作为作家的社会责任感,他在尽力还原现实场景,凸显需要关注的地方。
身处这样一个时代里,那些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每天都切身发生着。今天我们不会觉得吸霾,有毒食品,强制拆迁,医疗问题有任何令人诧异的地方,大家早已司空见惯,这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能我们是麻木了,可能是我们忙着安身立命,生存已经不易,无暇顾及其他。于时代而言,我们每个人即是旁观者又是受害者,我们每天都见证着死亡,也合作着一场场谋杀。
我们放佛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场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上演着悲剧,半边上演着喜剧......
05
自2006年《兄弟·下》出版以来,时隔七年余华才有新作问世。和兄弟一样,这本书自出版也是争议不断。不少人批评故事情节老套,也有人感叹余华早已不是当年的余华,今天他人虽然活着,但却写不出像《活着》这样的作品了。书里的事例在现实中早已屡见不鲜,有几分老生常谈的陈旧感觉。
事实上一个作家的成名与时代的召唤密不可分,可以说有时势造英雄的成分。每一个知名作家都有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张爱玲一生的重要作品都在25岁前完成,写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被公认为在31岁时写作生涯已经结束,莫言在接受访谈时曾说如果在80年代网上发表小说的人和现在一样多,自己绝不会出名。
这本书跟余华全盛时期的作品相比略显粗糙,很多桥段比如杨飞和前妻的相恋离婚,伍超鼠妹的爱情故事都相对老套,不知怎么整本书下来有《故事会》的视觉感。对于创造者来说,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就是灵感枯竭的时候,不得不说,余华很难超越过去的自己。现实发展的太快,超过了作家的想象,今天的余华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事实上,早在写《兄弟》时余华就有一点用力过猛,可能属于他的写作时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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