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前,我总是抱怨,自己的小文章像无家可归的精子,从来没有一个子宫愿意接纳他们。我只能把自己的文章发到朋友圈——但这是不对的,从来没有人会把私密的精子发上朋友圈,这样既会被朋友拉黑,也会让父母对你的精神状态感到困惑。于是我创下一个公众号,视它为爱人,定期上交公粮,热恋的时候每天一更,逐渐变成一周一更,甚至中间有一段时间我对她完全厌倦,假装自己忘记了账号密码,从来都不回家上她一次。
在那些不上它的日子里,每晚睡前细数“我今天还有什么事情没做吗”的时候,都会有一张公众号惨绿色的脸从背后跳出来恐吓我。那是它被关在房子里活活饿死的公号怨灵。
我清楚的明白,作为一个wifi,最大的成就无疑是被无数的人上,“能够同时容纳被多少人上”是衡量一个wifi好坏的重要标准。而作为一个公众号,长期没有文章的更新也是失败的——“没有任何人愿意上你”,要是公众号有意识,一定会羞愧得割开与腾讯连接的动脉,喷洒出一地的数据,结束自己悲惨的一生。
即便在今天,我大部分的文字都有了归宿,有了出版的新书,受到了一些名不符实的赞美。但像所有人渣一样,我清楚的知道,我的所有成就,其实都来源于这个最初的公众号。吃辣条的成年人会被旁人质疑,但它的廉价不是罪过,我们童年很多乐趣都是廉价带来的。而我的公号也是一样,在以前,每当我困在人吃人的五号线里,想到“我今天还没更新公众号呢”,我就有了继续挤下一站的求生欲望。我上课逃课,泡妞分手,嗜睡失眠,喝酒呕吐,活到今天之所以还对人生充满希望,都要感谢我的这个公众号。
唯一需要对不起的是,到如今仍然保持关注的三百多个读者。如果我作为一个关注者,我所关注的up主在长达三个月里毫不更新,那能支撑我关注下去的无非是情分,或者他是我不好意思取消关注的同学或舍友。
对于那些朋友,我要向他们承认的是,一年以前我兴冲冲的创下了这个公号,向所有人贩卖我要卖字为生的理想,即便一年以后我已经离这个理想接近了很多,但我却非常羞愧的发现,我的理想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东西。
即便我声称自己有多喜爱写作,但从曾经的每天一更,逐渐变成一周一更,甚至中间停更过,直到现在的完全不更,这就足够说明了,要不就是我浅薄的才能不足以支撑起我的理想,要不就是我所谓的理想,不过是三分钟热度。
更可能的是,我喜欢的是“靠写作谋生”这件事背后所隐藏的东西:只需要靠天赋,而不需要太多的努力就能获得很大的成功;通过哗众取宠和接受赞美来获得成就感;不用每天早起,可以每天熬夜,喝酒抽烟在作家身上都是容易让人接受的事情..
同样的,如果乞丐这个职业也拥有以上的优点,那么即便工作环境特别恶劣,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在理想职业里填上乞丐这么一个选项。
我越来越发现,很多人说喜欢唱歌,喜欢的更可能是“靠着自己的天赋获得更多赞美”这样一个概念。以前我不能理解为何有人会喜欢数学,但到了今天我才明白,如果我的数学精通到让所有女生都要求着我教她的地步,我又为何不能喜欢数学呢?
可能这个世界上根本没人喜欢写作。健忘的人喜欢记录生活;喜欢读书的人,心里都藏着一个文豪梦;缺乏存在感的人没有太多的表达机会,写作是他廉价的发声工具;自卑的人害怕交流,唯有通过写作来与自己对话,渴望得到更多的认可。
可能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喜欢运动。肥胖的人在逐渐减肥中获得成就感;好胜的人在比赛中享受胜利;孤独的人只有运动才能不让自己胡思乱想;最惨的莫过于没有主见的人,大家都喜欢运动,自己也只好运动。
运动、写作在这里只是一个手段,如果拍电影的成本足够低廉,剧本的知识足够普及,可能大家都会抛弃写作和运动转而去拍电影。每个人的欲求都有其根本所在,可能欲求背后的理由有些难以启齿,但我们却可以用喜欢唱歌,喜欢写作,喜欢运动这些表面的东西将其掩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正常人的形象。
没人愿意当怪人,所以大家的喜好都是那么的阳光。如果有人毫无理由的跟你说,他有一个很喜欢的爱好,那你要知道,他一定是在说谎。
网友评论
我就想看看评论还能写多长
这些都同意,正因为写作可以承载着这些东西,所以才会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如果它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为什么要喜欢?如果我们做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又怎么去喜欢所做的事情?无论是想出名还是想呐喊,都是写作所包含的内容,因为我们总不至于去喜欢一个名词,它叫“写作”吧,你说的是纯粹的喜欢吗,那什么叫纯粹,它的界定标准又是什么。
写出某种欲望,然后才能平静地生活。我认为那才是真的喜爱,一个称喜欢种萝卜的农民,种出不能吃的萝卜,和一个称想挣钱的农民,种出品质上乘的萝卜,你能分清哪个是真的喜欢种萝卜吗
对我来说,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会有一种心中有些话要讲,不吐不快的感觉。于是我就会打开电脑,啪啪啪连写带修改一连搞上几个小时(我写文很慢的)。写完一篇,点击发布的时候,顿觉神清气爽,这就是一种欲望得到满足的快感。至于这篇文章能收有多少人看,能收到几个赞,则完全是另一个“爽点”,我当然也希望看的人赞的人越多越好,但由这收获的快感和写文章时表达自己想法的快感是不一样的。
再说说唱歌这事吧。出去K歌的时候,我也会点几首最拿手的歌来唱,享受一下作者所说的“靠着自己的天赋获得更多赞美”的快感。但更多的时候,我会在自己的房间里,乱吼自己喜欢的歌,不管唱得好唱不好。有时候为了不吵到邻居,嘶吼的时候我会把头蒙在枕头里。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吧?
总而言之,写作也好,唱歌也好,如果要说喜欢,那必定是因为这件事带给我们快感。而快感的来源有二,一种是做这件事情给自己带来的愉悦的主观感受,另一种是由别人的赞美而获得的快乐。作者太注重后一种快感,而忽视了前一种,未免偏颇。
写作也只是种手段,在写作的背后,背负着精神上的东西。
我们自己从一件事中得到的东西不会是这个事物本身的全部意义。那只是人的自我意识而已。
这年头都是标题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啊,引来这么一大堆人。
现在写作的人或者说自称在写作的人越来越多了,一方面这也是好事,另一方面也会产生种种怪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怀揣着的目的和动机都不同,可称为理想与执着者,或许少。
像蒲松龄屡试不第,写成皇皇巨著《聊斋志异》,死后才得出版。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这是怎样的一种在文字上的寄托和执着追求啊,或者才可称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