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没有多少人愿意看,我也喜欢头不抬、眼不睁死且白咧地一个劲儿写下去。
不论在这儿,还是在别的地方,或者用老式钢笔,把自己当下最想说的话、最喜欢表达的意思、最深切的关注、最痛彻的领悟等等等等,统统都写在那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里。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这与那些被逼无奈的迫不得已没有一毛钱关系。百分之一万地出于自己的兴趣。
这可比为了考级而练琴、为了参赛获奖而画画、为了出人头地,而把自己逼在墙角里死磕那些自己并不是真正喜欢的数理化,这些完全“写实”的东西,“写意”了许多。自然也就飘逸了许多。
别误会。不是说“写实”有多么不好,只是觉得“写意”来得更自在、更无拘无束、更没什么功利色彩。
与那些“著书都为稻粮谋”的手艺人相比,毫无章法的随心所欲,丝毫不在意循规蹈矩。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点点青涩,涂抹于一张白纸,使得字里行间,没有沾染上一丝丝的匠气。
与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有大志向、高追求的完美主义者相比,胡同串子口里常常流露的家长里短,虽字糙句拙,但是,街坊邻居的大爷大妈们都能听明白。你的只言片语也好,长篇大论也罢,都可能遇到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与那些“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大智者相比,笨笨拙拙的“孩儿体”文章,可能更耐人寻味,让人驻足停留。“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著名的《送别》作者红衣法师李叔同,书法以魏碑见长,但是让世人记住,并真心推崇的并不是他那章法缜密的“魏碑”,而是让世人永远回味无穷的是,他那一尘不染,超凡脱俗的“孩儿体”。
进入一枝秃笔自言自语模式。对于喜欢写字的人来说,大致相当于习武唱歌之人的拳不离手 曲不离口。对写作的兴趣,虽远没有达到如饥似渴,不可餍足的程度,更没有达到遗世独立,凭虚御风那种忘我。但是,一天当中最快乐的事儿,大抵都发生在一枝秃笔自言自语这个码字的过程。
秃笔,如果说还有点作用的话,那就算可以用作杠杆去撬动灵魂。吱吱呀呀的较力中产生的火花生腾出来文字,轻描淡写地让自言自语静静地流淌,那枝秃笔也许能沾光于太阳。
我会把这种自言自语,定位在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把零打碎敲的时间和空间,幻化成文字去对付那些无聊和寂寞。在这其中如果还能顺便把属于自己的时间,点缀得绚丽多姿一点儿,把空旷干瘪的空间,充盈得饱满圆润起来,那就再好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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