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向学生收费是否合理,看的是课后服务的经费有无财政保障,如果课后服务的经费已经纳入财政预算,全额拨付,收费就是不合理的,就是乱收费。比如,上海市,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部足额拨付,学校再收取经费,就是典型的乱收费。
如果地方财政没有这项经费,课后服务是有成本的,谁受益谁负担,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向家长收取费用,是完全合理的。有些人所谓的标准,就是收费与否,只要收费,就是不合理,只要不收费,就是合理的。钱,就是这些人判断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
我看到一个自称教师的人说的话,简直就是看到了外星人,也太奇葩了。说是初中和小学收费就是不合理的,就不能收,高中收费就是合理的,就能收,真的让人笑掉了大牙,连什么是课后服务都不知道。
课后服务主要是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也就是学生放学家长没有下班,孩子无人接回的问题,根据这个目的,应该知道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了吧?还高中生,高中生还要爸妈接送上下学,这孩子不是典型的巨婴吗还有用吗?
把课后服务收费扯到义务教育上,好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收费都是不合理的,只要是义务教育,就一切免费,收费就是罪,连课后服务这种额外的服务,都不能收费,真的醉了。
凡是没有财政经费保障的地方,关于课后服务印发的文件里,都有家长分担成本的说法,无论是江苏还是广东这样的发达省份,还是西部一些不发达的省份,都一样。也就是说,收费是否合理,不是看年级段,是看财政是否有了经费保障。
看到了吗?这是广东省的规定,笔者查了江苏省,也是这种说法,看看原文吧: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实际上,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财政大多没有投入,学生又有需求,怎么办?当然由家长分担运行成本了,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文:当代师说;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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