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母有一把旧尺子,12寸长的竹片,也不知用了多少年了,通体油光水滑。尺子,在祖母和姑姑们手中,当然是量体裁衣用,一旦到了我小叔叔手里……功能立刻改变,成为我的戒尺。
小叔叔是父亲的幼弟,我出生时,他还不到二十岁。在他们兄妹五个人当中,小叔长得最像祖父:阔额方颔,浓眉大眼,嗓音宏亮。但和祖父的慈和温厚恰恰相反,与父亲的儒雅和二叔的含蓄也大相径庭,小叔叔脾气耿直暴躁,急了眼睛一瞪,一声断喝,我家破旧的小木楼立时就摇晃起来。我从小很怕他,印象中他平日也很少和我“说话”,凡开口都是连带著好几个惊叹号的那种句子,居高临下:“作业写完了没有?!”“一支铅笔怎么用了两天就没了?!”“成绩单拿来我看!”“怎麽这麽晚了还不睡觉?!”……诸如此类。
要是我干了什麽坏事,情况就更糟糕了。那时家里仅有一个樟木柜子,小叔的杂物零钱放在右上方的小抽屉当中。某天我放了学,背著祖父祖母打开抽屉,拿了一个两分钱硬币出去买冰棍,在外面吃完了继续玩,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小叔不可能知道。可他一下班回来就发现了,走到巷口厉声叫著我的名字,命令我:“马上回家!”
回到家,小叔二话不说,直接抄起这把尺子就打,然后再罚跪。直到奶奶帮我求情,才可以起来吃晚饭。那时觉得“暴君”这种词简直就是为我小叔量身发明的。我从小任性顽劣,讨打的行为也多。比如放学不回家,考试不及格,上课开小差;比如吃饭挑肥拣瘦,做事拖拉懒散,对大人交代的任务心不在焉……几乎没有一天是循规蹈矩的吧,所以每到小叔下班回家的时间就心惊肉跳,唯恐不小心暴露了什么劣迹,又吃不了兜著走。
如今的人都说教育小孩子不能体罚,尤其到美国以后,据说打孩子“犯法”。其实长辈们棍棒底下的教导是鲜明泼辣的礼,受教的子弟们长大起来才懂得这清平人世中为人处事的真刀真枪。我并没有被叔叔手中的尺子丈量出什么“心理缺陷”,更没有从此记恨他的严厉,所以后来到了“教育心理学”课堂上,直接质问过讲台上的老教授,难道生在美国的孩子就不犯错?犯了错怎么就不能打?
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回答:“美国法律规定的是不许‘虐待’,并非不许‘杖责’,二者之间有严格的概念差别。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统计证明,从小被杖责管教的孩子,成年以后对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责任心更为强烈。”接着他详细解说什么年龄段可以打,什么情况下应该打、怎么打。
所谓“对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责任心”,就是我们中国人说的“孝顺”。“棍棒底下出孝子”,中华文化的古有明训,当适用于教养所有的孩儿,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如此看来,我那一天到晚说自己没读过几天书的小叔叔,当年真可算得无师自通。我跟在祖父母身边生活十三年,十三年漫长的日升月落的光阴里,是他管束我,教导我,没有他当日的规矩,绝对成不了我今日的方圆。
只有一次,小叔下班时看见我在巷口疯玩儿,没有像往常一样大声命令我回家。他是由一个工友送回来的。
那天小叔在工厂开车床出了意外,被轧断了一根手指。伤口在工厂医务室简单地包扎过,白色的绷带被鲜血染得通红。那个工友一手搀著小叔,另一手上豁然捧著那半截断指。小叔的衣服上血迹斑斑,脸色铁青,愣是咬著牙一声不吭,他们竟然是这样一路从工厂走回来的!
所幸断指接上以后恢复得很好,小叔不久回到工厂去上班。直到文革结束,他也已经成了家,并且有了小堂妹之后,才离开那家工厂,换到一家酒店的餐饮部去工作。在那里当经理之后,小叔曾专程去五台山学过素菜烹调,据说手艺不错,可我从来没有机会见识过。只记得小叔的刀功了得,他削苹果可以让苹果皮不仅不断,还完整地留着不掉下来。
我上高二那年暑假,祖父病危,在病榻上对陪侍一旁的我感慨,说小叔其实很会念书,少年时代受家庭背景的牵连无法升学,可惜了。因此再三嘱咐我,一定要考上大学,一定要继续念书。
等我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祖父已经看不到了,是小叔送我到学校去。他陪我注了册,到学生宿舍里帮我挂好蚊帐,又拿起被套,一股脑儿将棉胎从开口处都塞进去。然后隔著被套抓住棉胎的一角,叫我照样抓住同一边的另一角,和他一起把被子提高了拉开来,用力抖几下,被子就套好了。我到现在每次套被子还是这样照著他的葫芦画瓢,只不过和我一起抓住背角的人换成了我的女儿。
我上了大学便算是大人了。小叔叔每次到学校去看我,会给我留下一点钱,交待我好好读书,三言两语,说完就走。他对我的态度一如既往地严厉,因为我也仍然不懂事,久不久要出一点状况。竹板夹肉虽然没有了,狗血喷头是免不了的。
我上大三那年,某天早上一觉醒来,突然两个眼睛完全看不见了。学校派了车,由一位老师和同学送我去医院。路上无巧无不巧,迎头碰见骑自行车去上班的小叔。他陪着我到了医院,初步检查,张罗办手续缴费住院,从头到尾,只听他反反复复嘟囔过一句话:“怎麽会这样?怎麽会这样?”
次日小姑姑到医院来看我,说小叔为了我的病急得吃不下饭,又怕被奶奶看出破绽问起,独自端著饭碗蹲在门口掉眼泪。我听了心酸得厉害。小叔那麽刚硬坚强的一个人,当年的断指之痛都能咬牙挺住,如今……只不过是因为心疼我。
小叔就是这样的。深藏不露,不屑于拖泥带水的儿女情长。每当我遇到困难或麻烦,他总是雪中送炭的第一个人;一旦问题解决,他却不肯锦上添花。事实上,我那次在医院一住二十多天,病房每天来探视的亲友络绎不绝,而小叔再没出现过。我大学毕业以后,旋即结婚、出国,过程中各项手续繁琐得一塌糊涂,自己心裡也彷徨犹豫,感觉前途一片渺茫,还是他一步一步陪着我走过来。
我拿到护照的当天,他立刻带我上街,给我买了一块最新款的“上海”牌手表。这块当时不折不扣的名表,一直被我珍而重之地保存。到过了年我真要启程那一天,火车站台上送行的亲戚和同学黑压压站了一地,二、三十口人,唯独小叔不在其间。
我这一走,从此背井离乡。小叔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他说他没文化,不会写信。我也实在无法想象我小叔叔那个人坐在灯下,斯斯文文、絮絮叨叨给我写信的情景。同时我知道他很忙,祖父过世以后,我们家老老少少上下三代人,全靠他当家主事,哪一天没有一箩筐琐事?我也知道他对我的关心和牵挂,并不比任何一个其他的亲人少。逢年过节给他打电话,他只要问清楚我还好,没有生病,再答一句家里各人都好,不必惦记,就著急挂断,说电话费太贵。某次我告诉他,越洋电话费著实便宜下来了,多说几句没关系,他便在那头斥责我:“便宜也还不是要花钱!有事就说事,没事花这冤枉钱做什麽!”
刚到美国那些年,我先闲居在家,后来去工作,再去念书,然后教书,凡遇大事仍然先向他请示汇报。虽然他不了解美国的情况,也无法像从前那样给我具体的帮助或实用的建议,不过这在我已经是一种成了自然的习惯。渐渐地生活和工作都趋于安稳,小叔叔对我也渐渐放心,渐渐放手。他的年纪也大了,脾气比年轻时候平和得多,和我说话基本上开始改用带句号的口吻了。
某天和小姑姑通电话,她突然问我,知不知道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我说知道啊,那首歌有一阵子相当流行。姑姑说,小叔叔曾经想把这首歌翻录下来寄给我,可是又担心给我添加太重的乡愁的负荷,最后还是作罢了。
我知道小叔叔喜欢音乐。当年那一部只有一句台词,靠独唱、对唱、重唱、合唱完成整个影片剧情的电影《阿诗玛》重新公演,我曾亲眼看见他一字一句抄下全部歌词。尽管那温柔抒情的旋律和他鲁莽的粗线条似乎毫不搭调,如同“常回家看看”这首歌里,那种反反复复,近于唠叨的叮咛。
挂上电话,我到网上去搜索,电脑里播放出质朴平和,流畅舒展的调子:“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著孩子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是小叔叔从来不曾直接表露过,今后恐怕也永远不会直接表露出来的温情。
让我的眼泪,毫无防备地流了满脸。
“兄弟之子,犹子也”,出于《礼记》。白话的解释通常是:兄弟的孩子,称为犹子,因此后人文章里多用“犹子”或“犹女”指代侄儿侄女。可我总觉得这句话更应该是“兄弟的孩子,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的意思。中国人传统的伦常,无非是天性。别人家的叔侄之间,是否能够亲密如父子父女,我不得而知,只是我家小叔叔之待我,的确只有“视如己出”四个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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