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柒柒,我和顾笙做爱了……”
在凌晨两点,接到了苒染的电话,含糊不清的吐字,稍带了几分醉意,“对不起,这个时间打给你,可是除了你,不会有别人接我电话了……”
我听到对面树枝和夜风摩擦的唏簌声,一时失语。
在职场这种虎狼之地翻滚多年,她已经少有情绪失控的时候,而每一次酩酊大醉的理由,必是顾笙。
苒染喜欢顾笙。
这不是一个秘密。
她的喜欢,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整整七年。
如果说,青春是片荒土,那顾笙定是她那贫瘠中仅剩的一枝玫瑰。
她于豆蔻年华初识他,情窦初开是他,魂牵梦绕是他,翻云覆雨是他,爱而不得也是他。
电话最后她哽咽道,“我这次是真的听懂陈奕迅的歌了,不是因为顾笙喜欢才说懂,是因为经历了真的懂。”
他是她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她是他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二】
第一次见到苒染,是在朋友的聚会上,印象里她很健谈,在我还没认全在场所有人的时候,她已经跟我身边的朋友称兄道弟了起来,女孩子喜欢的衣服包包,男孩子热衷的篮球游戏,似乎所有的话题她都信手拈来。
她好像也没什么脾气,无论对面的男孩子对她如何调侃甚至是羞辱,她也只笑着打马虎眼换个话题继续聊着。
那天的聚会持续到凌晨才结束,我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人群已经散去,她疲惫地倚在墙角。
“你真的喜欢詹姆斯?”
听到我的问话,她忙直起身,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对呀,你呢,你也喜欢吗?你还喜欢谁吗?”
“我喜欢科比。”
“我也喜欢诶!我超喜欢他在那一场比赛中……”
“很少有女孩子既喜欢科比,也喜欢詹姆斯,还能把他们所有的光辉战绩都倒背如流的呢。”
“嘿嘿~他们都很棒呀,我都喜欢。”
“那你喜欢你自己吗?”
她愣了,呆呆地脱口道,“喜欢谁?”
我笑了笑,没有再搭话。
讨好型人格。
在乎别人的想法,远远超过在乎自己。明明没那么喜欢游戏,明明不那么懂包包,但如果大家喜欢的话,她都可以去喜欢。只要能被喜欢,没关系,怎样都可以。
苒染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在见到顾笙的那一刻,我很容易就想象到,苒染会喜欢他,一个满腔热血,桀骜不驯,从不在乎别人看法的少年,一个和她完全不一样的他,对她来说,必然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三】
苒染的追爱之旅充满了苦情色彩。
18岁的她觉得爱一个人应该轰轰烈烈,倾尽所有,所以,为了顾笙,她毅然放弃了那个讨人喜欢的“好学生”身份,她陪他逃课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她帮他联名上书情求学校不要废弃篮球社,她为他省吃俭用买了价值不菲的联名球鞋。
她改了心仪的高考志愿,和他一起去了北方的大学。
说不感动当然是假的,刚入大学的那两年,顾笙是真的有在尝试接纳她,那段时间他们的关系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一起吃饭,一起旅行,一起看电影,就只差捅破那层叫“朋友”的窗户纸了。
可顾笙这般干净高挑又不失个性的男孩对花季少女自然有着极大的诱惑,所以他的身边从不缺异性朋友。
而苒染不同,她为他拒绝了所有的暧昧,甚至放弃了自己曾苦心经营的朋友圈,她看着被女生簇拥的顾笙愈发害怕,慌忙中提前行使起了女朋友的特权,微信轰炸,电话查岗,彰示主权。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顾笙的不耐烦,他的态度让她更加疑神疑鬼,患得患失,她开始不停和顾笙争执,吵闹,再一次次卑微地哭着求和。
如此,恶性循环。
在感情基础不够稳定,对方还没有投入深爱的时候,就过分暴露自己的需求,甚至限制对方的自由,是极不理智的求爱行为。
可21岁的苒染哪听得懂这些大道理。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顾笙和她渐行渐远,最后爱上别人。
【四】
顾笙喜欢的女孩子叫栀泠,后来她成为了我的同事。
她长得不美,甚至不及苒染。
但她能让顾笙甘愿臣服,对于这件事,我毫不讶异。
她和那年21岁的我们都不一样。她感情丰富,抽烟喝酒,也做过纹身师,她会吉他,会摄影,在油画上也有一定的造诣。她情商极高,但从不刻意讨好。她擅套路,但极有原则底线。她喜欢独处,但也颇懂与人相处之道。
她爱自己超过任何人。
足够清新可口,也足以魅惑众生。认识很久之后,我笑称她是一朵祸国殃民的绿茶花,她抿唇,欣然接受。
顾笙和栀泠在一起的那个夜晚,苒染把我拉到了邻镇巷子口的小酒馆里。
那是我们特别喜欢的秘密基地。
薄荷绿的桌布,浅色的玻璃花瓶,还有那总染着几抹灰的塑料玫瑰,等到昏黄的灯光落下,像极了文艺年代的怀旧相片。
我总觉得,这样的地方,是真正能承载回忆的地方。
凌晨两点,等到第六瓶啤酒下肚,苒染才舍得哭出声来,“如果他是渣男就好了,可是他不是,如果他喜欢的女孩子是坏女人就好了,可是她不是……”
我递过手边的餐巾纸,有些心疼,我想这就是我喜欢苒染的原因吧,太多人在被抛弃的那一瞬间,总会忍不住把对方定义成万恶不赦的渣男渣女,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平息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和不甘心。可苒染偏偏是个善于自省的人。
成年人的世界不再是非黑即白的,我们不再能把一个人一件事简单地二分为好人或者坏人,好事或者坏事。
顾笙当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孩子,他幼稚花心,脾气暴躁,不解风情,但也无法否认,他依然是那个充满义气,善良真诚,洒脱随性的少年,那些闪着光的优点并没有因为他不爱苒染而被磨灭。承认并接受自己只是不被爱这件事需要勇气,但庆幸苒染有。
她说,她不会再去打扰,但还想再等等,等他分手,或者等自己不爱了,死心了,就放过自己。
2015年宁波七月的晚风,有些刻骨。
【五】
“栀泠……比我好在哪里?”
苒染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无比认真。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和她很久没有再相聚。这是时隔一年,我们再有机会面对面。
这一年苒染变了很多,她开始抽烟纹身,把原来的黑直发烫成了和栀泠一样的大卷,媚眼红唇,三分轻佻七分清冷。
她说她也学会了套路,学会把十分的爱表达成三分的喜欢,学会保持忽远忽近,若隐若现的神秘感,学会引导对方付出,让他们砸下够额的沉没成本,学会足够信任足够独立,学会假装毫不在乎,后来的她的确交了几个不错的男朋友,分手后也一直保持着源源不断的暧昧对象。
她好像成为了栀泠一样的人,又好像不是。
我想了很久,认真地回答了她,“可能是……懂爱。对,她懂爱。她懂得爱别人,更懂得爱自己。”
世人只看到了栀泠的千般魅惑,但支撑这一切的是因为她的懂得。
每一个人都知道我们必须学会爱自己,可没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如何去爱自己。
这一点,栀泠懂,而苒染不懂。
我已经记不清那一天我和苒染是如何结束话题的,但我记得那一天她离开时的背影,很孤独。
以前在人群中努力迎合的她,很孤独,现在刻意遗世独立的她,依然很孤独。
【六】
苒染还是等到了顾笙分手。
她找到了烂醉的他,然后上了他。
那一夜,他像只不知疲惫的狼,她也是。
顾笙醒来后看到床单上鲜明的血迹,沉思了许久,忽而认真地开口,“苒染,我们结婚吧。”
这是苒染等了七年,最想听到的话。
她应该喜极而泣,应该冲上去拥抱他,然后告诉他,她愿意。
应该是这样的,但她没有。
她拒绝了顾笙。
走出房门,直到听到锁扣闭合的清脆声,她突然如释重负。
她总算上了他,那这七年,也不算亏。
“他在我身上驰骋的时候喊着栀泠的名字,但那时我都没有想过要放弃他,可当我对上他的眼睛,发现里面是一片空洞的那一刻,我想放弃了,你知道吗,我爱的那个男孩子,眼里没有光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苒染,在动车站。
她把头发拉回了原来的黑长直,褪去了纹身,换上了干净的碎花长裙,
“烟一点也不好抽,纹身我也是怎么都欣赏不来,这衣服果然也还是宽松的穿着舒服。看来我这辈子也做不了魅惑众生的绿茶花咯~”苒染笑着弯起眉眼,不再是标准的八颗牙齿。
我一直觉得她笑起来很好看,现在,更好看。
我也笑着揽过她的肩膀,“一个人去上海重新开始。想清楚了?”
她撇过头看向我,迟疑了一秒,也或许是半秒,“配音应该是我这辈子最讨厌不起来的工作了,我的前二十五年都在做别人喜欢的苒染,现在我也想试试看做我自己喜欢的苒染。”
说罢,远处的播报声响起,我看着苒染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直起背脊坚定地向站头走去。
这些年,我好像总在看她的背影。
但唯有这一次,我在她身后,看到了万丈光芒。
【七】
故事的走到这里,
本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
它只是一本未完待续的佚名小说。
苒染还没有成为一名优秀的配音师,但昨天她的老师说她进步很大。她也还是一个人,最近倒是迷上了烘焙课,自小喜欢甜食的她也可以自己满足自己了。
顾笙还是回头去找了栀泠,他成了他曾最不耻的“舔狗”,卑微地乞求,小心地讨好,但他甘之如饴。听朋友说,他马上要升职加薪了。
栀泠依旧是那个魅惑众生的绿茶花,在她众多的追求者当中,还是顾笙最令她难忘,但她还不打算回头,也许前面有更好的呢。
爱情就是一场豪赌,一旦上了赌桌,赔上了筹码,勇敢的人,孤注一掷,聪明的人,及时止损,但你总会遇到一个人,他一眼看穿你的局促,将你牵出赌房,带你看墙角最不起眼的野花,你突然想起,刚来时万花迷眼,你也唯独只看到这一朵。
你说,我们不赌了。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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