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大春站在一块烧的有些焦黑的废墟前,眼睛红肿。
废墟前有好几人在不停跑动呼喊,有一人看到张大春好像木头一样呆呆立在那儿,便走过来冲他比划,看样子是在劝慰。
张大春完全听不见身旁那人在说什么,他只是望着眼前的废墟,静静的,不说话。
来劝导的那人看张大春没有反应,便只能无奈走开。
张大春低头看了眼手中的玉佩,那是他去外地前女儿给他买的,没想到这却成了女儿唯一的纪念品,想到这里,一股悲伤混杂着愤怒涌上心头。
张大春转身就走,他告诉自己,要报仇!
2
站在茅屋前,张大春深呼口气,硬挤出一个笑脸,冲着屋子喊道:“沈默,我来看你了,快开门。”
房门开了,出来一个一身青衣的大胡子青年,青年仰头张着还未睡醒的眼睛,迷糊道:“你不是去外地公干么?这么快就回来啦?”
张大春没有搭话,将手上的酒扔给沈默,推门就进了屋。
无精打采的沈默一看是酒,眼睛登时睁的老大,跟着张大春进屋道:“哎呀,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春哥竟然给我买酒吃。”
张大春熟门熟路地拿出两只碗,示意沈默倒酒,然后张头望了望道:“小青不在?”
“哦,出门买东西去了,中午应该能回来吧。”酒水倒好,沈默将其中一碗推给张大春,然后自己就迫不及待地仰头灌了下去。
“嚯!这酒不错。”
张大春强笑道:“寻了好几家才找到这么一坛。”
“哈哈,那我真是有福了。”沈默仰头又吃了一碗,这时他才注意到张大春身前的酒碗还没动过。
望着张大春有些犹疑的眼神,叫道:“大春哥?春哥?”
“啊……啊?”张大春终于回过神来。
沈默将酒碗放在桌上,皱眉道:“哥,您是不是有事找我?”
“没……没事……”张大春慌忙摆手,为了掩饰,他端起酒碗也吃了起来。
望着张大春异常的表现,沈默道:“大春哥,咱们好久没比试刀法了吧?试试啊?”
“不……不用了吧……”张大春心中有事,并没有心思做这事。
“来来来,试试吧,试试。”沈默好像看不见张大春的不情愿,将桌面的大环刀递给张大春,自己拎着一双筷子道,“我还是一双筷子,老规矩,您若是将我手中的筷子折断,我就将这坛酒喝光,怎么样?”
张大春无奈,点头,隔着桌子向前递刀。
大环刀带着阵阵环动声,画了个圈,绕向沈默手腕,这是在逼沈默撤手。
沈默手腕狂抖,一双筷子迅速分开,左筷敲在环刀刀面,环刀被带地向左一偏,然后右筷插进环刀刀脊处的圆环,左筷迅速跟进,与右筷同时闭合。
然后环刀就好像一道菜一样,被沈默扭着手掌夹了过来。
沈默笑道:“哥,您又输了。”抬头看去,沈默陡地愣住,只见张大春状若疯癫地站起身,一把抢住刀柄,猛地回收。
咔啦啦!
一双筷子统统折掉。
“没有,我没输,我没有!”张大春胡乱舞着手中环刀,状若疯癫。
沈默脸色微凝,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迅速上前两步,手肘撞向大春胸口,手掌化拳轻击大春手腕。
啪!
环刀摔在地上,张大春面色惨白地后退几步,终于站住。
“对……对不住……喝多了……”张大春掩饰道。
“不,大春哥,您一定有事,刚才对斗时,您的杀气很浓烈,您要杀谁?”
“我……我该走了……”张大春胡乱地扶着酒桌,往门外走。
“大春哥,您想杀谁?有什么不能说的!您如果真的想让我帮您杀人,您就说嘛,我的命都是您救的,咱们兄弟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走向门口的张大春陡地站住:“可是……你还有小青,你还要过日子啊……”
“哥,总有办法的,咱们一起坐下来,慢慢说。”
张大春犹豫了下,点点头,坐回了椅子。
“我女儿死了。”
“什么?您说的是芸芸么?好端端的,芸芸怎么会死?”
“是我害的她……是我害的她……”
3
张大春是个捕快,整日需要在衙门里干活,很多时候他中午都难有时间回家,于是,懂事的芸芸便开始给大春送饭。
实际上,送饭这种事情也很常见,毕竟衙门里的捕快也不是大春一人,但是,事情坏就坏在芸芸长的太漂亮,再加上经常送饭的芸芸会时不常地遇上县太爷,于是,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有一天县太爷将大春叫过去,问候了一些家长里短后,便向大春提出了要迎娶芸芸。
这怎么可能!
芸芸年方豆蔻,而那位县太爷已经年过半百,这……这让大春怎么接受。
于是,张大春果断拒绝了。
“哼,这老不要脸!”沈默如是道。
是啊,县太爷确实有些不要脸,张大春心里虽然将那位骂了个狗血喷头,但却不敢多说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张大春过的胆战心惊,一会儿怕县太爷找麻烦,一会儿又怕县太爷偷着找自己女儿。
于是,自那日后,张大春也不敢让芸芸送饭了,平时中午如果有时间就回去,没时间就饿着,但是坚决不让芸芸再出现在衙门里了。
按照大春的想法,县太爷也不过就是一时兴起,兴许长久见不到也就没事了。
事情还真就按照他想的那样,一连过去好些日子,县太爷都没有反应,这让大春不安的心终于逐渐安稳,但是谁曾想,那不过是对方的缓兵之计。
突然有一天,大春被安排去外地公干,按照大春的想法,他是不愿意的,家里面只有自己和一个女儿,现在自己走了,孩子怎么办?
但没办法,捕头点名让大春去,有些窝囊的张大春没敢反驳,同芸芸安排妥当后就去了。
谁知道,这一切却是苦难的开始。
趁着张大春不在家,县太爷几次登门,要求娶芸芸。小姑娘当然不会同意,于是,县太爷不再登门。
但当地的地痞流氓却登门了。
每天都会有人过来盯着,要么是冲着屋子喊话,要么是抓着芸芸一顿劝,中心意思很明确,跟着县太爷,吃香的喝辣的,没毛病。
无依无靠的芸芸再不敢出门,房门一关就是十几天,她的想法很简单,等大春回来,等爸爸回来,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芸芸能想到这些,别人自然也能想到。
眼看着张大春回来的日子越来越近,地痞们也开始着急了,上面安排的任务完不成,那以后的日子还能过得好么!
不得已,地痞们点火烧房了,按他们的想法,没了房子,无依无靠的芸芸自然会乖乖去找县太爷求情。
但是,谁曾想,小姑娘年纪虽轻,却颇有一份刚烈气质,不出来,就是不出来,最后,终于同房屋化成了一堆灰烬……
4
啪!
手掌重重拍在桌上,沈默骂道:“这帮人渣,真是该死!”
张大春叹口气,一仰脖又饮了一大碗酒。
“春哥,你放心,这事我去做,肯定杀了那天杀的!”沈默起身就要去拿大春的刀。
大春反应很快,手掌迅速回撤,将大环刀拽了过来。
“哥……”
“沈默,我来之前确实想着要找你帮我报仇,之前还想着,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拿之前的人情说事……”说着话,大春又灌了一碗酒,“可是,兄弟……不能啊,我不能这样做啊……”
张大春带着略微的哭腔道:“你沈默好不容易封刀退隐,就是为了能和小青过太平日子,我不能为一己私仇,就毁了你们……”说到这里,张大春双手捂着面庞,整个人开始不住颤抖。
“哥……哥……你还记得么?我当时被仇家追到这里,重伤啊,浑身没一处好地方,当时若不是您,可能几年前我已经死了。如果没有您,江湖哪里还会有夺命狂刀这么一号。”
“可是……可是……我救你不是让你再回头去亡命天涯的。”
“没事的,哥,我这种人能和小青过上几年好日子,知足了。”沈默苦笑,说着伸手又去捉大春手中的刀。
“不行!我不能让你去。”大春将大环刀放在身后,躲开沈默的手臂。
“哥,你武功不如我,我若真的想去,你拦不住的。”
“嗯,我知道,”大春点点头,“所以我用了点蒙汗药。”
“嗯?”沈默眼神中满是疑惑。
大春指了指酒碗道:“来的时候,我在指甲里放了点蒙汗药,之前想的是,我这幅样子过来见你,事情很可能瞒不住,如果中途变了卦不想让你去了,我就将你迷倒,自己去。”
说到这里,大春摇了摇头,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这前后略微矛盾的行为,还是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
“所以说……你现在该晕了吧。”大春端起酒碗,酒碗在他眼前忽地现出了好些影子。
“对啊哥,你现在该晕了吧。”沈默强笑,“哥你太小看我的江湖经验了,你刚刚弹指甲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所以悄悄换了碗。”
啪!
大春眼中所有的事物开始一起摇晃,手中酒碗掉在地上摔碎了,大环刀也握不住了。
“你……你……”大春慢吞吞地想把话说完,但却只吐出几个单字。
沈默走过来,将大春放在床上,拾起地上的刀,冲着大春道:“之前看你的动作,我就猜到你可能不想让我去了,可是哥……我不去,谁去呢……”
啪!
大春想要抓住沈默的手臂,但强烈的晕眩感只是让他的手掌无意识地拍了拍沈默。
“哥……没事的。”沈默流着眼泪,将大春的手臂放平,“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报仇的。”
说完,转身就往门外走去。
临到门前,回头冲着已经闭上眼睛的大春道:“哥,帮我照顾好小青,说我去去就回!”
说完就大踏步地离开了。
十日后,江湖疯传一个消息,夺命狂刀重出江湖,泰恩县县太爷、地痞牛二等人全部丧命。
江湖再度沸腾,人人自危。
附大纲:1.主角要报仇,找之前自己救下的大侠沈默,进了屋主角又因为对方的背景家境有些犹豫,主角的异常被沈默发现,追问原因
2.主角女儿身死的经过
3.主角下定决心不想让沈默出手了,但却没实现。原本设计的重点是在蒙汗药的下与换上,这样可以体现牺牲和兄弟情的主题,但奈何笔力有限(╥╯﹏╰╥)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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