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是积贫积弱的半封建、办殖民地国家,西方列基于和满清政府缔结不平等条约,以居住和经商为名,在我国很多沿海、沿江等通商口岸或贸易发达的城市获得租用地段。由于他们在条约中往往恃强凌弱取得了该区域的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这些租界某种意义上就成了殖民地式的“国中之国”。
![](https://img.haomeiwen.com/i7713084/4580693c83fb7002.png)
满清和旧中国政府基本上将租界视同外国领土,自然是不敢干涉租界内部事务,更别提进驻军队、警察和司法机关。以近代中国史上开辟最早、存在时间最长,面积最大的上海租界为例,租界的日常治安基本靠租用国的万国商团、舰队水兵与巡捕来维持。万国商团是租界武装力量的日常主体,其主负责保卫租界;舰队水兵是万国商团的后盾,应付重大冲突;巡捕(警察)则负责社会治安。
![](https://img.haomeiwen.com/i7713084/3df14471dd2cc686.png)
巡捕一开始全部是由西方人担任的所谓“西捕”,后来逐步补充了由华人充任的巡捕即“华捕”,例如当年上海租界著名的华捕三巨头黄金荣、陆连奎、陆大公(不同于当时的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这所谓“三大闻人”);此外,还有来自西方殖民地越南(安南)的“安捕”、英国的殖民地印度的“印捕”等。
在上海的英租界从其殖民地印度挑选巡捕时,为了达到威慑效果,他们精心挑选锡克族印度人。锡克族人整体上不苟言笑,有尚武传统、作战骁勇,再加之这些“印捕”一般个个人高马大,满脸虬须,令人望而生畏。
由于不通汉语的原因,这些印捕大多从事巡警、狱警与交通警,他们整天警棍乱舞,让那些摊贩与车夫吃尽了苦头,挨其警棍与皮靴是家常便饭。所以当时大多数上海人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视他们为替英国殖民主卖命的“忠实”看门狗。他们面孔黝黑,习惯在头上缠红头巾,上海人常背地里轻蔑地叫他们为“红头阿三”。
![](https://img.haomeiwen.com/i7713084/6f3f745ce179fc5e.png)
“红头”好理解,据说为了对抗印度历史上统治他们的信奉穆斯林教义的莫卧儿王朝,锡克人一辈子不剪头发胡子,所以长长的头发就用裹头巾包起来,绕成一个船型“大磨盘”似的头包,他们一般以喜艳丽的红色头巾居多。
那么上海人为什么管这些“印捕”叫“阿三”呢?有一种说法,上海人被依据“印捕”上述的面貌特征呼之为“红头黑炭”(上海人一般把皮肤黑的人叫作“黑炭”),以后又讹读作谐音“红头阿三”,这些印度锡克巡捕实际上英女皇治下的英属印度殖民地亡国奴,在上海人眼中的他们的地位低于西捕和华捕位列第三,岂不就是“阿三”?这听上去像一个段子。
![](https://img.haomeiwen.com/i7713084/4c1a157bb0896852.png)
更多的人相信另外一种来源,相传上海话(包括江南大多数地方方言)一般在单音词前置“阿”(或后置“子”、“头”等)组成双音节词使用,由于英文中“先生”通常读作“sir”,因此市民对巡捕客气的称呼“sir”就演化成洋泾浜英语“阿sir”,读音如上海话的“阿三”,这种说法比较可信,今天的香港人依然称呼警察为“阿sir”。
这种说法似乎还能找到例证,印度巡捕每天在长官的指挥下进行军事化训练出操时,他们在表示对长官指令理解和执行时常齐声高喊:“yes sir!”,香港影视剧中也大量充斥着这类场景。最初上海人不明白“yes sir”是什么意思,依据读音大致把巡捕叫作“阿三”。
![](https://img.haomeiwen.com/i7713084/6dd16fbe77683deb.png)
还有一种种说法,初来乍到的印度巡捕不怎么会讲上海沪,他们在日常执勤时经常要和上海市民打交道,由于语言不通,双万沟通十分费劲,“印捕”常反复讲:“I say”作为句中语言停顿,而上海人听他们老是“I say”、“I say”个不停,便把他们叫作“阿三”,再联系到其红色头巾,自然就是“红头阿三”了!
附带说一下,在上海话里与“三”相关的词汇多为贬义,如称呼那些流氓、地痞、无赖、游手好闲的人为“瘪三”或“小瘪三”;称那些那些傻里傻气、少根弦的人为“十三点”;那些没头脑、做事不灵光的人则被称为“猪头三”,自然“阿三”也好不哪里去!
总之,后来在中国就流行把整个印度人都叫“阿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早年租界的锡克裔“印捕”了!当然这种称呼包含有对印度人有一定的歧视的文化含义,今天我们就不宜再用了!
欢迎交流、分享 敬请关注“山色归读”
本人是Fountain&简书社区首批特邀合伙人,简书会员官方授权资深推广专员。购买尊享(以及其他各类)会员专享链接:https://www.jianshu.com/mobile/club?ref=9aba7c25aca1(有特别优厚的返赠简书贝哦)
联系微信:gd_4215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