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6.5-第一站》

作者: 谭炳昌 | 来源:发表于2018-03-19 09:42 被阅读58次
    宋煥一個老人家,忍耐著身心的痛楚, 徒步來到他出走的第一站「元朗」,與他的死敵共處

    第一站

    宋焕翘起屁股下的木椅,把双脚架上窗台,让湿暖的微风舒缓浮肿。

    椅子下的蚊香,散发着除虫菊的杀气,暂时把他的死敌拒于三尺之外。他心里明白,假如一个月后仍然生存,在小镇商铺又找不到补给的话,他便要接受失败,以身喂蚊。这折磨了他大半生的害虫吸血鬼,将会是最终的胜利者。从长远角度看,人根本就不是这贱虫的对手。

    宋焕对蚊子特别敏感。蚊叮有时会肿胀到半边鸡蛋般大,红热痛痒,追心透骨,数星期不散。他十多岁时野外露营,被毒蚊叮满了一身,看上去胖了几公斤。他回家后立即放满一浴缸水,加了几袋冰块,意图把自己冻僵,与蚊叮同归于尽。可惜僵冻不了几分钟,身体便局部适应过来。几十口蚊叮在麻木的身体上逐口甦醒,像无数敌军潜艇在雷达陆续出现,令他身心具寒。

    随着年纪,宋焕的过敏症逐渐减退。踏入垂老之年,皮肤与神经系统日渐疏离,中枢神经对外来骚扰好像失去兴趣,基本上不大反应。身体对蚊叮的漠视,可能是老年带给宋焕的唯一好处。

    从前的蚊子可真精灵,具有超自然感应。你只要心动杀机,它便拔针而逃,形同鬼魅。当千奇百怪的杀蚊技俩随着人类消失后,蚊子越来越多,却越来越迟钝,声大腿粗,在人身着陆有声,分明找死。但人总得要睡。笨蚊就在这时慢慢享受吸血之乐。其实对今天的宋焕来说,叮便叮吧,反正没有什么感觉,多受几叮也未至于贫血。但他担心的不是皮肤痕痒或失血过多,而是登革热或疟疾。他离家出走是希望安乐死,以免负累儿子,并非刻意寻死。就算要寻死,他也情愿跳楼,烧炭,服毒,而不做那贱虫的针下亡魂。况且他虽然筋疲力尽,心里却充满生命力,能活一天算一天。放下父子亲情虽然痛苦,但断绝了爱的顾虑,反而令他更想努力活下去。

    只要仍然活着,便要提防蚊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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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宋焕原定的行程,出走后第一天下午会抵达元朗,休息一两个晚上,才继续向大陆进发。想不到计划中的一天路程,走了差不多一个星期。

    元朗早期是农村,风光如画。到二十世纪后期才被城市紧密包围。农户渐渐弃耕从废,把荒弃了的农田暂租回收商堆放烂车废铁,期待天价出现,出售祖上遗留的田产后,与孩子们拿着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薯片渡余生。美丽的元朗,就这样变成了多元化废堆。出奇的是,在都市废物和地产商的包围下,竟然有几块农地始终不屈,默默耕耘。宋焕本来估计会在这里会碰上一两个老农民。谁知一路过来,只见野狗野猴,未遇半缕人烟。看来更顽强的农户,也无力抗拒人类绝种这整体大命运。

    四周变了野麻藤的天下。香港的亚热带气候,本来不适合野麻藤生长。后来气候暖化,它们才抓住机会落地生根,开枝散叶。现在无人控制,它们更反客为主,放肆繁殖,把不少本土植物缠得透不过气。在麻藤为患的荒野中间,是一条曾经用来灌溉兼排污的小溪,现在清澈晶莹,都是鲤鱼河鲈,随手可捞。宋焕早有准备,带了鱼网。但现在没有心情捕鱼。首要是把肿臭的双脚泡个痛快。

    清凉的溪水把脚痛稍缓,他才留意到左边山坡上有栋小平房。这里一带低洼,常有水患。这平房的位置很好。“反正住一两天便走。” 他忍痛穿上鞋袜,慢慢跛行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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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黑得很透。宋焕凳下的蚊香是无尽黑暗中的唯一亮点,周围失去景深。他把双脚伸到窗框外吹风。沐浴在黑暗中其实很平静自在,比湿热的日光浴清爽。

    他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两天便继续北上。但是。。。再走?他暂时无法想像再次登途。“我不是发了愿不再计划的吗?” 他提醒自己:过一天算一天,余生不再计较。

    简陋的小平房坐落山坡,用石头砖块砌成,看来已经有不少日子了,但床铺还可以。外面有几株荔枝,桃树,还有死去不久的木瓜。没有野麻藤。大概本来是个小果园,园主离去没多久吧。木梁和门窗框都有点霉烂,不过最少还可以顶三五年。够啦!

    入黑后,青蛙田鸡声响彻田野,令人迷惑,却丝毫不像交响乐,诗人常用的比喻似乎很牵强。宋焕心想,下次投胎反正做人无望,何不做青蛙,每天以蚊虫饱肚,以报今生叮咬之仇?哎,大家变来变去,本属同根,又何必苦苦相叮呢?想到投胎,夏丽究竟变了什么呢。。。

    他把椅子再仰后少许,把双脚再伸出一点。水泡重重的坠在趾头和脚板。“嘿,叮这个吧!” 他命令看不见的蚊子叮水泡,接着顽皮地笑了出来。

    过去几天,他的心很痛,日以继夜地痛。但心痛可以盖住肌肤之痛,有麻醉作用。现在心痛稍退,各样伤痛随即补上。由腿脚牵头,腰背紧随,头颈押后。头痛本来很平常,但最近附带了牙关炎,大大加深了复杂性和折磨程度。

    哎,尽情折磨吧!宋焕心想:时间在我这边。更厉害的痛楚也可以慢慢适应。适应不来人会崩溃,神经线也会因过度紧张而萎缩枯亡。再大不了一死了之。到时任你疯狂煎熬,我也无动于衷。我七十二啦,试问你可以把我再玩弄多久呢?

    想当年,七十二还未到退休年龄;大部分人还得奋斗谋生。现在宋焕虽然生活环境没有从前方便,但除了有些关节酸痛,和怀疑高血压外,基本上龙精虎猛。虽然不能与年轻时相比,但年轻人根本就不懂欣赏自己暂时完美的身体。反而人老了,偶尔感到血气畅顺,骨节轻盈,便十分感恩,开心一整天。年轻人倒没有享受这满足感的福气。

    话虽如此,在文明已逝的今天,稍不留神,足以致命。。。想到这里,宋焕打了个盹,整個人猝然前冲,吓出一身冷汗。他立即把脚放下,椅子坐平。摔一交随时要命,甚至比要命更要命。

    嗯,说到要命,那要命的嗵嗵嗵嗵怎么没啦?几个月来,他的心脏,颈脖,大动脉,一起造反,经常嗵嗵嗵嗵地跳,有时整天不停,好像急于找个缺口爆破。

    是时候走啦。。。快爆啦!

    于是他下定决心,收拾行李。

    现在走成了,嗵嗵却停止了。难道他的血管根本没有问题,都是心理作用?又或许几天的长征把淤塞逼通了?又莫非部分血管已经爆裂,现在是崩溃前的寂静,回光返照?“还是不要多想,到时自会揭晓。”

    宋焕事无大小都要计划。他讨厌意外,认为 “意料之外只不过疏忽的借口。” 这次出走是个罕有例外。他想在死前尝试自由自在,随波飘流的滋味。一切放下,听其自然,不再计划。
    不过暂时来说,这几天的听其自然,如他所料,一点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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