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 二月

作者: 叶昙 | 来源:发表于2019-04-19 18:01 被阅读67次

    01.

    “二月,再尝尝妈妈做的红烧排骨味道如何。”老妈边说边夹了几块排骨放到我的碗里,看着被各种菜堆成山丘形的碗,我连忙用手挡住老妈刚要放到我碗里的其他青菜,“妈,不要在给我夹了,你看都装不下了。”我一脸无奈的看了下碗。

    “哦呦,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多吃点,你看看你在外国待了三年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现在流行骨感美,胖美人已经过时了。”我双手托着下巴嬉皮笑脸的朝老妈bei了一下。

    “你这孩子,都多大了,整天没个正型,以后谁还敢娶你。”

    “没人娶就算咯,反正我也不想嫁。”我津津有味的吃着老妈刚夹到碗里的排骨。

    “听说清风结婚了……如果当初我没有阻拦,你们的孩子可能都出生了……。”老妈几乎用耳语的声音嘟囔道。坐在餐桌另一边的我还是听的清清楚楚。我强忍着酸楚,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妈,你在那说什么呢,你也多吃点。”起身,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老妈碗里,试图打破即将进入沉默的气氛。

    年少时,我们天真的认为爱情与他人无关,我爱你,你爱我就够了,可很多人都忘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很容易,可想把两个互不相干的家庭融合在一起却很难,直到多年以后,才明白,有些遗憾从开始就已注定,只是我们不愿意相信罢了。

    02.

    清风本不叫清风,原名王英。他跟我说之所以叫清风完全是因为我,他说,你叫二月,我叫清风,清风吹开二月花,绝配。可他却忘记了,二月无花可开,就像我们的感情,早已注定了结局。

    遇见清风那年,我18,他20。我在读高中,他在读社会。

    如果说这纷繁的尘世真有一见钟情,那我与清风的遇见足够我回忆终生。

    高二那年夏天,我因为得了急性阑尾炎跟学校请了半个月的病假。虽说的小病,但实在不想上学的我跟班主任撒了个大谎,说医生建议卧床休息,可能会做手术切除阑尾。班主任害怕出事,果断在病假条上盖上了班主任印章。

    我如愿以偿回家休假。因为父母不知道我请假这事,所以我只能躲到表姨家潇洒几日。

    表姨姓李,是老妈的闺蜜兼初中同学,为了显得两家关系亲密,所以打我能开口讲话时就叫她表姨。表姨家只有一个女孩,就是大我两岁的表姐月月。可能是因为上一辈的关系,我与月月姐打小就特别合得来,可以说是老妈和表姨的翻版。

    月月姐长得很漂亮,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学校的颜值担当,可惜她学习不好,初二就不念书了,因为这事表姨在我家一顿哭,让我妈和我劝劝月月姐,虽说月月姐那时年纪小,但主意很大,她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就这样,月月姐如愿辍学了。

    辍学后,月月姐像大多数女孩一样学起了美发,本以为她能安心学,谁知道刚学半年她就被开除了,一脸不爽的回到了家,后来听表姨说,理发店的两个理发师因为月月姐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残了,老板不得不将月月姐开了,就这样月月姐失业了。

    失业后的月月姐虽说找了几份工作,但因为未满18岁,在加上表姨家就这一棵独苗,表姨不忍心看到月月姐受罪,屡次把月月姐的工作折腾黄了,月月姐没办法只能在家自学理发。

    人生所有的遇见像风一样,毫无征兆的吹来,吹开了谁的芳心,吹走了谁的爱,无人知晓。你说爱情最美的样子就是你哪里都不好,但我就是爱你,他说,棉花糖一样的爱情不常有,双倍甜度的爱我双手奉上。

    “二月,你怎么来了。”月月姐差异的看着身穿校服,背着黑色书包的我说道。

    “二月来了啊,赶快进屋,外面热。”还没等我开口,姨夫从敞开的窗户里探出头来,朝我微笑着说。

    “爸,我们先走了,您老自己慢慢吃哈。”月月姐拉着我的胳膊就往院子外跑,我一脸懵逼的就被月月姐拖走了。

    “还好我妈出去旅游去了,要不然你逃学这事定会让你妈知道,到时候你惨了。”月月姐气喘吁吁的说着。“你能瞒得过别人还能瞒得了我吗,说吧,犯啥错了,竟敢偷偷从学校跑出来。”

    “我没有偷跑,是光明正大出来的,不信你看我还有老师盖章的请假条呢。”说着我便要卸下书包拿假条给她看。

    “得了吧,你要是正大光明出来的,还能躲到我家来。”

    “什么都逃不过月月姐的法眼。”

    “放心我是不是告诉大姨的。”我与月月姐相觑一笑,所有的秘密在那一刻被打开又匆匆合上。

    “月月姐,我们这是去哪。”

    “去相亲。”

    03.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如果那天我没有去月月姐家,就不会遇见清风,如果那天月月姐没有答应别人的约会,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人生最大的精彩之处就是它的瞬息万变,偶尔还是必然无人知晓。

    我一头雾水的被月月姐拉到一个高大上的餐厅,虽说与大城市的高档饭店无法媲美,但这个饭店在我们县城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月月,我们在这儿。”

    一进门就远远的看见餐厅的正前方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人朝月月姐挥手。

    “阿强,你够早啊。”月月姐笑眯眯的打趣道。

    “那当然,月月女神肯赏脸,我哪敢怠慢,你身边这位是……”叫阿强的那个男生瞥了我一眼问道。

    “二月,我妹妹。”

    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左手搓着右手,这是我第一次来如此高档的餐厅吃饭,还是跟陌生人,顿时紧张不已。后来我听月月姐说,阿强是她的追求者,小混混一个,那天她本来是想告诉阿强自己有男朋友的事,想让他死心,谁想到却成了我伤心事的开端。

    这世界就是这样,你越想说再见,越容易出现意外,你越想不放手,越会出现让你放手的理由。直到多年后的某天,你仍猜不透这是为什么。

    “你好,二月。”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将我从紧张的情绪中唤了出来。我慢慢的抬起头,一双深邃的眼眸,浓密的眉毛像两座大山堆在眼睛上方,如画里走出的少年,浑身上下散着阳光的气息,与学校的男生相比简直是男人中的经典。

    我的心突然震了一下,后来我才明白,那是爱的信号。

    “我叫清风,清风吹开二月花的清风。”他微笑的说。

    “我说哥们,你什么时候成卫生纸了,还维达呢。”阿强的话引得我们哈哈大笑起来,瞬间从四面八方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外星人,看得我们几个浑身不自在。

    “我说王英,我妹妹还在上学呢,你小子撩谁也别撩我妹,否则打断你的狗腿。”月月姐掰了个鸡腿放在我的碗中,有点气愤的说。我脸唰的红了,低下头小心翼翼的吃着鸡腿。吃完饭后,本来我们打算直接回家,但阿强非要说带我们欣赏一下县城里的风景,看看时间还早,于是我们便在县城里逛了起来。

    阿强与月月姐在前面走,我跟清风在后面走。

    恋爱中的人总喜欢说天长地久,可这天有多长谁又知晓。爱来了我们挡也挡不住,爱走了,我们歇斯底里的咆哮也挽留不了,所以别错过,别挣扎,让它来亦或走,你只管接受,别回头。

    “我真叫清风,今年20,汉族人,现在是XXx理发店的理发师,单身狗一枚,平时喜欢打篮球,唱唱歌……。”清风突然健谈起来,与之前在餐厅简直判若两人,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跳,心也越发的紧张起来。后来清风告诉我,他拼命地推销自己只为能得到我这个买家的青睐。

    天生胆小的我,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架势,一生以来唯一一次。我尴尬的指着旁边的棉花糖说,“我要买棉花糖,你先等等我哈。”

    “怎么能让女生出钱,老板,两个棉花糖。”清风大步流星的走到棉花糖店铺前,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钱,快速的递给了棉花糖老板。

    “不用,我有钱。”我从书包里翻出钱来准备还给他。

    “二月姑娘,你这不是打我脸吗。”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就把钱收起来。给你,两个棉花糖够吃不,不够在给你买几个。”清风将粉色的棉花糖递给我。

    “谢谢,你不吃吗。”

    “看着你吃就够了。”

    我的脸瞬间滚烫起来,像被太阳灼伤似的又红又热。我大步朝前走,心里乐开了花。

    “二月,棉花糖好吃吗。”

    “不好吃,难吃死了,一点都不甜。”我转身朝后面的清风喊道。其实,他从来都不知道,那天的棉花糖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糖,甜到心坎上,腻得一塌糊涂。

    04.

    打那次之后,我没事便央求着表姐让她约阿强出来玩,因为我知道,只要月月姐约阿强,阿强定会带他的好哥们清风来赴约,就这样半年如流水般过去了。我与清风友情以上,恋人未满。而阿强终究没能赢得表姐的欢心,光荣退出。虽说这半年里清风多次向我表白,我也喜欢他,但因为种种原因,我始终无法接受他,直到那件事情的到来才让我放下了多有的顾虑,奋不顾身的投进他的怀抱。

    那天是周末,学校放假,因为爸妈参加表哥的婚礼去了,我便没有回家,一个人躺在寝室看电影。

    “504舍,二月,有人找。”舍管阿姨扯着嗓门子大喊,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到床都晃了一下。

    我不情愿的从宿舍出来,心里犯着嘀咕,谁大周末的找我。

    “二月,我打你电话,关机了,我怕你出什么事,所以过来看看。”一个月未见的清风眉宇间多了些成熟,少了些幼稚。他不好意思的笑着说。“看见你没事就好,走我带你吃好吃的去,今天开工资了。”

    看见清风的那一刻,我心一惊,我曾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以为这懵懂的爱情随风消散了,直到他再一次出现我才明白,有些感情不是说散就能散的,尽管爱从未说出口。

    我精心打扮了一番,兴高采烈的与清风去吃饭。没想到那天成了我人生中最狼狈的一天。

    我们来到了第一次相遇的餐厅吃饭,吃着吃着突然肚子揪心的疼了起来,我用左手摁着腹部弓着腰伏在桌子上,瞬间豆大的汗滴从额头上溢出。清风着实吓了一跳,扶着我问怎么了,哪里疼,满是焦急。

    那一刻我哇得哭了出来,不知道是疼哭了,还是被他满是关心的语气感动得哭了。后来,清风告诉我,那天真把他吓坏了,看着我痛苦的表情,他心都跟着疼,他说,那一刻他便认定了我,而我恰巧也在那一刻认定了他。

    清风抱着我就往医院跑,边跑边喊让开,让开,快让开。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一个男生抱着一个女生飞驰而过。

    到医院时,清风的衣服早已湿透了,汗水一滴滴往下掉。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去的恳求医生一定要救救她。

    我疼的几乎晕了过去,迷糊中努力地睁开疲惫的双眼,仿佛看见了清风眼中的绝望。

    后来,表姨一家和爸妈陆续赶来。因为这次阑尾炎比较严重,所以不得不切除了阑尾。

    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这世界有因果循环,经过这件事我深信不疑。如果说之前的谎言是因,现在的手术的果,那我与清风的遇见又是何时种下的因呢。前世?三生石上的果又是如何。

    经历了这件事,我与清风水到渠成的走到了一起。后来我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而清风辞去了理发的工作,与我一起踏上了向南的列车。开始我不同意,他说,老婆在哪,我在哪,这才是做老公的职责。我拧不过他,只能随他去了。

    虽说远离家乡,父母不在身边,但有清风的陪伴日子过得还算快乐。我们像众多情侣一样爱得你浓我浓。清风在学校一家知名理发店做店长,工资还算可以,管吃管住,开始他不是很忙,但为了能多挣点钱,便用所有的积蓄开了个饰品店,白天剪头,晚上便在夜市卖起了东西。而我只要没课便跑出帮忙,每次听见客户问,老板娘这个多少钱,我心里乐开了花。

    清风不是个特别浪漫的人,但很体贴,每次我肚子疼,他都紧张得不行,好像我要死了一样,我还没哭呢,他先泪眼朦胧了。他说,那次的事让他怕了,他怕失去我,然后狠狠的抱着我不放,疼得我直捶他。

    有一次,我过生日,他买通了我的室友,让她们按照他标记的宿舍去协商,告诉人家几点开灯,几点关灯。吃完晚饭后,他送我回学校,我闷闷不乐的走在前面,抱怨他没有给我准备礼物,突然音乐响起。只听见宿舍楼上响起一片呼声:“二月,生日快乐。”整个宿舍楼的灯亮起或暗下,摆成了一句I  LOVU  YOU。

    我回头看清风,只见他单膝下跪,手里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玫瑰,深情的看着我说,“二月,我爱你,你就是我的生命,你生我便生,你死我便死……毕业了就请嫁给我,好吗。”

    我惊慌失色的站在哪里,捂着嘴,眼里满是泪水,又哭又笑的,“嫁给他,嫁给他……。”瞬间响起了一阵呐喊声。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清风便狠狠的抱着我,“你沉默,我就当你答应了。”后来,我问清风是怎么做到让大家配合他的,他说花钱呗,我说那要花多少钱啊。

    “花多少钱我都愿意,谁让你是我媳妇呢,这钱花得值。”

    学校里有那么多情侣,没有人知道他们有多恩爱,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有一个叫清风的男生像爱生命一样爱着一个叫二月的姑娘。

    05.

    所有看似水到渠成的事,也会有风云突变的一天,人生就是这样,怎可能平安永远。那天,你问我,是否愿意人海里安家,我没有回答,其实你还是不了解我,有时候沉默代表我愿意。爱情就是这样,总是已这样或那样的借口错过,然后捶胸顿足,嘘唏不已,可他们却忘了,有些时候不是不爱了,而是不能爱了。

    大四如期而来,清风辞去了店长的工作,专心经营自己的首饰店,清风凭借独特的远见与超热情的服务态度将小店打理得风生水起,提起他的店,整个大学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我呢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有幸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但一想到要与清风分离三年,我犹豫了。

    在爱情与事业面前,女生更愿意选择爱情。有人说,有爱便有家,有爱便有一切,的确,那时候的我也曾天真的这样认为。如果你问我,现在会如何选择,从心。

    我没有将出国这件事告诉清风,我怕他更自卑。我知道虽然他表面上玩世不恭,以我高学历为傲,但我明白他内心的自卑,用他的话说,配不上我。后来,不知道清风从哪里得知了这件事,他竟然高兴的像自己中了状元,抱着我转了好几圈,直到我大喊晕死了才将我放下来。

    那天,清风喝了很多酒,对我说了很多掏心窝子的话,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他说了这么多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话,但我信。

    “二月,什么时候走,还需要准备什么。”他喝了一杯酒,脸颊微红的笑着说。

    “我还没有想好。”我夺过他刚要倒满酒的杯子,有点不太高兴,“你这是在撵我走吗。”

    “没有。二月你必须去,机会不等人,但我永远都会等你。”清风拍拍胸脯,晕红的脸颊在微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像在照射一颗即将破壳而出的新生命,暖暖的,暖暖的,在我心底激起了波澜。

    “等你三年后归来,我定用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一生只守你一人。”清风当时说这句话时,眼睛特有神,像带了美瞳,眼里充满了光芒,让我一生难忘。

    如果誓言可以修改,承诺可以删除,遇见可以重来,那这世界是不是就少了很多痴男怨女,是不是就会变得更加美好,是不是悲伤的故事都能华丽逆袭而来。

    清风的话让我下定决心出国深造,我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他们高兴坏了,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将我与清风的事告诉他们,原本打算等我出国回来在将这件事告知他们,但事与愿违,他们还是知道了。

    老妈陪表姨来看病,看完病顺路过来看我,她到了宿舍门口才给我打电话。那天正好我在清风的店里帮忙,手机没有电了,在里屋充电,所以没有接到老妈的电话。后来老妈听寝室的人说我在学校旁的一个首饰店里,她匆忙的赶了过去。

    我不清楚她是以怎样的心情赶过去的,在去店的路上,她已经从寝室人口中得知了我与清风的事。或许她当时异常冷静的表现就是她对这份爱最后的警告吧。

    老妈与表姨站在店的门口良久,直到吵杂的店变得安静时才进来。

    “欢迎光临。”门口的玩偶响了起来。

    “想买什么,耳钉、项链……”我放下刚吃到一半的面包,起身,抬头微笑的朝门口看去。

    我愣在那里,看着老妈与表姨愤怒的表情连大气都不敢出,心里五味杂陈。虽说以前想过父母的反应,但万万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将我与清风的恋爱曝光。

    “老婆,尝尝这个菜,你绝对喜欢。”清风带着围裙,端着刚出锅的红烧肉,从厨房里走出来。

    那一刻,清风愣住了,手中的盘子差点打翻。他将盘子随手放下,尴尬的低着头,左手不停的揉搓着右手。我们像犯错了小孩,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一阵沉默。或许那时的沉默是最好的解释。

    我原本以为母亲和表姨会把店砸了,我以为她会歇斯底里的指责我,甚至是当场发飙打我一顿,都没有。母亲大步流星的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就往外在,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我知道那一刻母亲的沉默是对这段感情最大的否定,同时她的沉默是给我与清风最好的尊重。

    被母亲拽走的当天,我便与母亲他们直接坐火车回老家了。一路上我们三人都没有说话,表姨只是一个劲的叹气,像极了月月姐辍学那天的场景,而母亲呢,冷若冰霜,一直望着窗外,不吃不喝,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冰美人。那是我第一次在母亲的脸上看到了失望的字眼,我知道她伤心至极。

    后来,清风来学校找我,听寝室人说我请假回老家了,他便匆忙的关了店,回老家寻我。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每次读席慕容的《一颗开花的树》我便泪如雨下,有时我在想,是不是我在佛前求的时间太短了,短到只能遇见花开等不到结果呢。

    父母切断了所有我能与清风联系上的方式,我本想用节食来威胁他们同意我与清风的爱情,没想到母亲先节食了,她不吃不喝,除非我同意跟清风分手,否则只有她死了,我才能得到自由。

    我让月月姐帮忙劝说母亲,没想到一向跟我战在一条线上的月月姐竟然也持反对意见,用她的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好白菜不能让猪拱了。我说我与清风真心相爱,不畏惧柴米油盐。月月姐笑我年轻,指着她的娃说,婚姻没有爱情可言,我愣在那里,不知如何作答。

    爱情中的我们不畏惧柴米油盐,幻想着所有美好的东西,可当一切如约而来时,美好的事物又有多少如心所想呢,无人知晓,或许连三生石上都刻不出完美的婚姻之果吧。

    我原本以为清风的母亲会同意这件事,毕竟清风能找到我这样的女朋友实属难得。后来我听月月姐说,清风的母亲极力反对我们的恋情,他母亲觉得等我出国回来一定不会在看上她儿子了,更何况清风的父亲死得早,27岁的清风还没有成家已经是件耻辱的事了,在让他等我三年简直是愧对祖先。分手那天清风告诉我,他母亲买好安眠药准备自杀,他没有办法只能同意与我分手,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我没有责怪他,我明白有些爱必须终止,否则后悔不已。

    再见到清风是我们分开一个月后,我们相约在第一次遇见的那个餐厅。七年过去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又仿佛什么都变了。刚迈进餐厅,仿佛又回到了七年前,两个男生,两个女生坐在餐厅的正中央有说有笑的谈天说地,人来人往,谁知道这里埋葬了多少人的秘密,有欢乐,有悲伤。

    “二月,你来了。”一个月未见清风满脸倦容,昔日的翩翩少年仿佛一夜之间被妖魔吸干了血,苍白得一尘不染。

    “听说你要走了,确定哪天走了吗。”

    我没有说话,轻轻点了点头,因为我怕眼里的泪水夺眶而出。

    沉默,沉默,沉默……。

    最后,清风打破了沉默的气氛。他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放在我面前,不好意思的说“早就想给你了,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粉色盒子,只见一条精致的宝格丽项链安详的睡在里面,我看着项链发呆,鼻子酸酸的,眼泪大滴大滴的流了下来,滴在项链上,美的一塌糊涂。

    我没想到当初随口说喜欢宝格丽项链清风竟然当真了,更没想到他真给我买了,我看着项链又哭又笑,笑着笑着变成了嗷嚎大哭,没有人知道这哭和笑里藏了多少悲伤,就像那天在街上一个男生抱着一个姑娘奔跑时的惊慌。

    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遇见,在这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像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抹不去,忘不掉。我们曾以为时间的车轮能碾碎世间所有的爱恨情仇,直到多年以后才明白,深入骨髓的爱无药可解,它像烙在心上的诅咒,不生不灭,直到某天随华丽的皮囊消散在苍茫的人间。

    清风始终都不知道,如果那天他追出来,这喧嚣的尘世将多了一对恋人,少了一份遗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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