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黑色还是白色?”
“黑色”
“你觉得黑色好看还是白色好看?”
“当然是黑色了”
“那你觉得黑人好看还是白人好看?你更喜欢黑人还是白人?或者说在社交场合你会更优待黑人还是白人?”
“......”
我们乐于表达自己的某种偏好,甚至敢于表达自己的某种偏见,却从不认为自己存在任何方面的歧视。
然而歧视,往往就是来自于这种不经意间流露的偏见。
自我出柜之后,朋友们明里对我的态度没什么变化。
但某些时刻,他们的一个小小的举动,避让。或者因为不了解,而在不经意间流露的偏见。都蛮让人戳心。
我能理解。
毕竟没有人类是全见的,大家都带着偏见的认知看待时间万物。
这算不得歧视,更算不得恐同。
而我理解不了的,是那些带着偏见的认知,秉持著偏见的态度,确确实实在歧视同性恋,甚至“恐同”的人。
为啥往往是“同性恋”们自己。
这是今天我在群里看到的一段对话。
如此这样的言论应该也不算少见。
一个自以为善意的微笑,体谅的眼神,一个“心疼”。其实都在无形间拉扯着“同性恋”和“正常人”之间的距离。
而这种不自知的,潜意识的,偏见与歧视,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说圈外人,不了解同性恋者的生活,视其为异类,为洪水猛兽,为HIV病原体,是我可以理解的。
一个同性恋,把同性恋当成异类,当成洪水猛兽,仿佛沾染上了,就注定要面对一个昏暗的人生。这是我接受不了的。
总有些同志,自己把自己隔离于“正常人”的范畴之外,带着来自“同性恋”的偏见,不经意的歧视着“同性恋”
还洋洋自得的想着“看,就该是这样......”
Tui
我也是一个gay,我经历过在我国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一个gay所要经历的,也承受着所要承受的。
我清楚的知道,在当下,一条“同志”的路,是有多么难走。
但我想我们要做的绝不是劝那些自我认同的年轻人,趁早回头,“脱离苦海”。
而是拥护每个人勇敢表达自己的权利,积极改变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刻板印象,不让“同性恋”变成一旦沾上就毁了一生的邪恶疾病。
也让那些“勇敢做自己”的后来人的路,能够平坦一些,不那么难走。
不是么?
实话讲,现在我国的社会环境对于同性恋的包容程度已经越来越高。
“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第一次在公众媒体引发震动。
抖音,微博,各种社交媒体下有关同志内容的评论,刺耳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少。
放眼到世界。
瑞士举行公民投票,将“恐同”定为刑事犯罪。
所以,别闹了。
收起那份来自于“认命”的偏见。
同志的未来,也并不灰暗。
或许某一天,在这片土地上。也会有人说着,念着“恐同”有罪,要坐牢的。
那时,我大概会还洋洋自得的想着“看,早就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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