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蛇打七寸,人渣的七寸在哪儿?

作者: 8f1447669a55 | 来源:发表于2018-09-23 09:48 被阅读124次

    看了《人渣都是惯出来的》,非常赞同,感慨颇多。

    凭心而论,这是一篇看了让人很解气的文章,是一篇良心力作。

    我很认同"人渣都是惯出来的"观点,有句话说得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想"道"镇住"魔",道必须高出魔很多,如若不然,势均力敌,难分胜负。

    人性本善,但也别忘了人性本恶,善需要提倡,但更需要维护;恶需要鞭挞,但更需要惩罚,如果不疼不痒,恶者便没了后顾之忧,甚至肆无忌惮了。

    我们是不是很怀念六、七十年代的夜不闭户,那个年代的人虽然穷但却纯朴,家家夜不闭户,很少有失窃的,哪有什么锁,简单别一下门,就出去劳作了,有时一整天不在家,不用担心家里被盗。可能你会说那时家里穷的叮当响有啥可偷的,绝对不是这样,穷的连粮食不够吃,不会偷富裕家里的粮食吗?不会偷生产队地里的粮食吗?答案是不会!也不敢有偷的想法!

    偷,在当时是非常遭人唾弃的,只要一个人粘上了偷,那么全社会的人都避之不及,从此后小偷就臭名远扬,臭名昭著,从此后偷者再没有抬头之日,如果是有子女的话,没人愿意嫁这样的家庭,小偷家庭真的不是闹着玩的,会毁掉声誉,会毁几代人,永世不得翻身。

    更让小偷恐怖的是一旦被抓,脖子上挂条粮袋游街,还敲锣打鼓,让小偷颜面丧尽,恨不能钻进地缝里,这样的惩罚使得偷不敢露头,偷在那个时代几乎绝迹。

    正因为没人惯着偷,所以没人敢偷。正义以绝对的优势压倒了邪恶。

    也不知道从何时起,社会流行起"笑贫不笑娼",进而又演变成"笑贫不笑偷",在某些人的眼里,致富可以不择手段,于是乎,偷在某些人那里不再是丢人的事,小偷小摸在有些人眼里不算什么,社会上有种错误的思维在暗流涌动,偷不能算是偷,那是人家有本事。这些年来,我们对偷间接的、不自觉的有些宽容了。或者说没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气势!

    法律过于强调违法者的权益,使得违法人没了顾忌,甚至屡教不改,法律的宽容使得违法者不知道疼,准确的说"疼得不够"。

    民间有这么一个段子。

    有人报警说抓了个小偷,警察赶到现场时,那小偷被揍得鼻青脸肿,后来小偷埋怨警察来慢了,如果快点就不会遭遇群众的暴揍了。

    还有一个段子,一个小偷被抓后主动报警。

    群众问:"你不怕警察吗?"

    小偷说:"警察不会揍我,如果我不报警,群众会往死里揍我,我宁愿让警察抓我进去拘留几天,也不愿意群众揍得我鼻青脸肿。"

    由此可见,警察惩治震慑力度已不及群众的暴揍更可怕。群众说"我们报警还不如暴揍小偷一顿来得实惠、解气。"

    打又打不得,拘留不够震慑,结果会怎样不言自明。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魔这些年进化了不少,道却原地踏步,我们是时候该反思反思了。

    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个可怕的现象,比"我老我有理","我病我有理","我死我有理"还可怕,那就是违法者逢人炫耀"我进去过。"

    "我进去过。"成了违法者炫耀的资本。这个社会怎么了?原本是件特别丢人的事,怎么拿来炫耀?还大张旗鼓,明目张胆的成了资本,真是让人费解。

    究其原因,法律过于强调对违法者权益的保护,从而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惩戒作用。

    过度保护违法者的权益,使得执法者成为弱者,魔高了,道却弱了。"魔鬼是弹簧,你弱它就强。"人渣强了,善良的人就受气了。

    近几年全国袭警辱警事件频发,就说明了这一点,人渣都是惯出来的!违法者的胆大妄为也是惯出来的。

    当人渣做出违反伦理道德的事时,吃瓜群众和管理者双手一摊,做出无能为力状,那么人渣胜利了,尽情享受着"霸来的成果",我无赖我英雄,我无赖我沾光,还有比这更溺爱和纵容人渣的吗?

    当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成为违法犯罪者不惧怕地带,试问,惩戒的威慑到底在哪里?!

    普通人听到"我进去过",会想"好鞋不踩臭狗屎。",惹不起,躲着走,忍让,躲避,不和这些人渣计较,否则,不但得不到好处,还会溅一身渣子。老实人耗不起时间,精力,到头来,打狗不成,还惹一腚骚。道德约束不了人渣,法律惩治存在真空,"我进去过"就成了违法者炫耀的口头禅了。

    有人说警察太过于软弱了,表面看好像是,但究其根本原因,不能简单的用软弱指责执法者,警察为什么畏畏缩缩?为什么出现"下跪执法"?难道我们的警察没有血性?绝对不是!当正常执法时遭遇袭警,不能还手,即使强制带离很有可能"异物倒呛回流致死",然后被开除公职,想想又有谁还敢强硬。身体的激烈对抗肯定造成对方伤害,只是重与轻的区别,一旦造成死亡,追究责任的就是执法者,想想就后怕,这样的现实,你让执法者强硬起来,现实吗?执法者的坚强后盾在哪里?总不能出了事情就果断做出"坚决清除队伍里的害群之马"来迎合吃瓜群众吧?我们是时候该多问几个为什么了?!

    这些年我们过度强调违法者的权益保护,而忽略了执法者正常执法造成后果对警察的免责保护,长此以往,警察执法便顾虑重重,不敢依法大胆强硬执法,我们有的时候过度宣传"文明执法",试想,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文明",就好比对做坏事的孩子不温不火,这就间接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也助长了歪风邪气的滋生蔓延。

    "我进去过",是炫耀,还是对法律的蔑视?!当违法者一次次进去,一次次出来,还如此炫耀,这是怎样的尴尬啊?!

    "霸座男"之所以事后还赤身录一个轮椅视频,是明显的不知悔改和挑衅,是嚣张跋扈,是在炫耀,把无耻当成了资本,这和违法犯罪分子炫耀的"我进去过"有异曲同工之妙,当道德谴责失去威慑,法律惩戒又存在真空地带,亦或是法律处罚没有按照上限,让违法者不疼不痒,拿无耻来炫耀也就在所难免了。

    对初犯和有悔改的人来说,严格公正适度处罚才是硬道理,切不可适之一宽,适之一软,做错事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要给大众传递一种信号,做错事就要受到惩罚。但对于屡教不改者和人渣,法律必须上限从严处罚,让这些屡教不改者感觉到终身的疼,从而不敢越雷池半步。

    人渣从来不是宽容好的,都是惯出来的,只有从严从重公正处罚,绝不手软,更不能妄想用说教文明的方式感化这些人渣,唯有精准打击,绝不姑息,那么,这个社会的人渣才会越来越少!

    "打蛇打七寸",而人渣的七寸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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