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债半钱喻

作者: 大补丸 | 来源:发表于2020-02-06 21:17 被阅读0次

    (一七)债半钱喻
    往有商人,贷他半钱,久不得偿,即便往债。
    前有大河,雇他两钱,然后得渡。到彼往债,竟不得见。来还渡来,复雇两钱。
    为半钱债,而失四钱,兼有道路疲劳乏困。所债甚少,所失极多。果被众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尔,要少名利,致毁大行。苟容已身,不顾礼义,现受恶名,后得苦报。


    白话文:
    商人因小失大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生意的人,借给人家半个铜钱,那个人好久都没有偿还,于是他就到借钱人那去讨账。
    走在讨账的路上有一条大河,渡河要花掉两个钱才渡得过去,到了借钱人那里,却没有见到人,只好回来,渡河又花了两个钱。
    为了讨回半个钱的债,用掉四个钱,再加上路途往返的辛苦,劳累不堪,借出去的钱很少,因要账失去的却很多,而且还被人家当作笑话。
    世界上是有这样一种人的,为了取得一点点小名小利,以至不惜丧失自己的品德。只顾有利自己,就不考虑人格和信誉,眼前得到不光彩的声名,来世还要受到极痛苦的报应。


    大补丸的读书笔记: 
    因小失大,以偏概全的事情,在我们的周围经常发生着。所谓“人争一口气”,也只在一个争字。那个商人争的并不在于半文钱,争的只是个“说法”。在生活中,持这种看法的人,为数不少。殊不知,争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地广天高”。

    在生活里“争”这个字,用得最多。名也争,利也争,人与人也要争个高低,这是时代的“病”。我们遗失了一种人本来应该具有的美德,就是“让”,就是“做”。把“争”的心胸换作实实在在的“做”、“干”,放下心来做自己本该做的事,干出一些于己于人都有益的事来。“让”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去伸手,自己应得到的东西,如果别人要争,能让的就让,“得让人处且让人。”佛家的“让”有“忍辱”的含义;“小不忍则乱大谋”。在当今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里,同样也要能顾大体,不争小利,这样才能广开门户、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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