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怕麻烦,喜欢维权,就让他去做好了。我们无所谓版权,别人能利用是我们的荣幸,这是我们的见解。
对于版权,每个人理解都不同,知道就可以。不同是客观存在,我们要允许,也只能允许,否则就会自寻烦恼。
有些问题是永远辩论不清的,可以说世界上任何问题都没有终极的标准答案。适当讨论有益,但是如果经常喜欢辩论,就会消耗很多精力和时间。
我们不为商业利益,平时转发别人的文字,都应该说明作者是谁。如果确实不知道作者,可以说明“转发”。这些都是一些基本修养,不是很高的要求。
当然我们更要遵守法律,不能做侵权的事情。
法律是底线,是最低要求,有强制性。道德靠大众和自我约束,比法律的境界更高。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和道德都没有了意义。
我们要遵守规则,更要超越“我”和“我的”。我们可以要求自己这样做,但是不能用这个标准要求别人。
在古代,老师,医生,都不是职业,更没有“作家”这个称呼。
我们的头脑装满了“钱”和“名”,比古人的境界差远了。
古人就没有著作权的意识,不认为自己的文章就是自己的财产,没有维权的概念。
我们读古人的书,应该向谁付费?
允许别人与自己不同,允许自己与别人不同,否则烦恼就会无穷无尽。
讨论有时候会变成争论,辩论。有时候有一些益处,但是害处同样很多。
年轻人喜欢争论很正常,但是中年以后就不会与人争论了。人是会变的,人的观点也会改变,不会一成不变,这就是“空”的一种含义。
喜欢辩论,有可能是自信不足。真正相信自己,就没有必要与人辩论。如果确实有疑惑,可以请教别人。
“止语”确实很重要,是修行人的重要功课,也是最难修的。即使不是修行人,学习“止语”也非常有益。
有人冒充余秋雨写文章,有人冒充启功写字,还有人把我的文章署上万行法师的名字被佛友转发了几年。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太多了,其实都很正常。
我们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没有必要为一些琐事来回讨论。
余秋雨的书盗版比正版还多,这样的现象很多,很正常。
王羲之的《兰亭序》我们其实看不到,因为它在李世民的墓中。我们看到的《兰亭序》是唐朝的大书法家临摹的。而且我们普通人连临摹品都难以看到,只能看到印刷品。
有正品,必然有赝品。正品有价值,赝品同样有价值。
佛经不是佛写的,《论语》不是孔子写的,《圣经》不是耶稣写的,我们看到的《道德经》也不是老子写在竹简上的道德经。如果完全求真,恐怕我们什么也得不到了。
我的文章在简书中被朋友一字不改地“挪用”,我知道这件事情,这个很正常。被被人“利用”,说明我们的文章有价值,对社会有益。
智慧无版权,无国界,超越时间空间,何必在乎谁是真正的作者,何必在乎一时的得失。
我们写作的目的就是净化美化社会,别人冒名顶替,是替我们完成使命,感恩都不及,哪会有怨恨?
曹雪芹写《红楼梦》,生前既没有得到名,也没有得到利。
想想古人的境界,我们应该生起一点点惭愧心。
我们的一点点碎碎念,能够被被人使用,那是我们的福气。许多人恐怕连这种福气都没有。
修行就是超越自我,如果没有这种境界,就谈不上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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