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是清光绪帝最为受宠的妃子,他他拉氏,满洲镶红旗人,出生于文化官宦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颇通文史”,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更为可贵的是,她还“写得一手好字,能左右同时写字,也能作画”。
另外,珍妃的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猎奇心强,厌恶皇宫中的繁文缛节以及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生活方式,获得了许多人好感。珍妃后来被慈禧太后逼迫投井而死,只活了短短25个春秋,在生命最该繁花似锦的时节便告凋零,更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同情。
所以,不管是文学著作中,还是在民间口口相传中,珍妃都以一个因帮助光绪变法维新而遭慈禧嫉恨,继而被打入冷宫,最终被逼迫惨死的、深明大义的正面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
然而,历史真相或许并非如此。
据胡思敬(光绪乙未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吏部考功司主事,辽沈道监察御史,广东道监察御史)的《国闻备乘》记载,光绪年间,清廷曾裁减后宫用度。
按当时清朝后宫制度,皇后每年例银不过千两,递减至妃这一级别,每年仅有例银300两。珍妃本人一向花钱如流水,加上她时不时还要花银子打赏手底下一大群太监、婢女,所以亏空闹得越来越大,于是便想变着法儿捞取外快。
珍妃的堂兄志锐知道这件事后,怂恿珍妃卖官鬻爵。他对珍妃说:“卖官的事情由我替你去办,你只好负责在皇上耳边吹一吹枕头风就行了。”
清朝晚期,卖官鬻爵不仅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已经合法化。当时的捐纳制度,实际上就是卖官。问题的关键是,朝廷卖官,那是用以解决朝廷的财政紧张,而珍妃卖官,则是为了中饱私囊。二者虽然都是卖官,但在出发点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珍妃手头缺钱,也不管这么多了,果然干起了卖官鬻爵的勾当。光绪皇帝由于深爱珍妃,对此未曾留意察觉,珍妃的胆子于是越来越大,先后为一个叫耿九的人谋取了广东海关道的肥缺,为鲁伯阳谋取了上海道的肥缺等。
有一次,珍妃把四川盐法道的职位卖给了一个叫玉铭的人。四川盐法道职位极其重要,如果卖给一个稍微能干些的人也就罢了,但令珍妃始料未及的是,这个叫玉铭的人却是豆大的字都不识一个的、不学无术的人。
如此一来,珍妃这回可就捅到马蜂窝了。朝中有些所谓正直的大臣,直接将珍妃卖官鬻爵的事奏报给慈禧太后。
慈禧太后本来就因为珍妃与自己的侄女叶赫那拉氏(隆裕皇后)在光绪帝面前争宠而不喜欢珍妃,且对珍妃支持光绪帝进行变法颇为不满,这回珍妃被她抓住把柄,岂能放过?
于是慈禧以珍妃“干预国政”、“败坏祖宗家法”为名,传召珍妃。不料珍妃事到临头,居然还敢与慈禧顶嘴,说:“败坏祖宗家法的人早就有了,我不过学学样子罢了,这是太后教的呀。”
珍妃这话,实际上是说慈禧也在“干预国政”、“败坏祖宗家法”,一语戳中了慈禧的软肋。
慈禧因此大怒,当场把珍妃降格为贵人,并对珍妃被施以“褫衣廷杖”(意为脱去衣服直接对肉体施刑)的酷刑。
“褫衣廷杖”本来主要对来针对朝中大臣的,在此之前还没有过对嫔妃施刑的先例。但慈禧太后却以此刑罚对付珍妃,令珍妃肉痛倒是其次,对珍妃人格的羞辱更甚。
慈禧如此对待珍妃,或许有些过份。但珍妃利用光绪帝对自己的宠幸,无视法纪,卖官鬻爵,确实有“干预国政”之嫌,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看人看全面,特别是我们后人读史,更应如此,不能被怜悯蒙蔽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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