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作者: 松柏寒 | 来源:发表于2019-01-07 21:22 被阅读0次

    我叫沈二,之前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别人肯定也不知道。别人也不想知道,谁会去关心一个外人的过去呢。那是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好了。

    我最近脑子里一直在想我四十岁的样子。小时候我从没有想我长大后的样子,二十岁的时候没有想过三十岁的样子,结果我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长成这个样子,我自己也很无奈。变成现在的样子是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然就只能归于上帝,当然前提是假设上帝的存在。

    我四十岁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个问题现在肯定是得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我就仅仅想一下这个问题,最后的答案我甚至都没有想过。我很怕老去,很怕脸上长满了皱纹,很怕跑也跑不动了,打个篮球都打不动了,也怕得了个什么跟了一辈子的病,怕到最后牙齿也掉了,没法吃猪蹄,无福消受这世上大部分的美味。

    我很想找个一生的伴侣,听人家说,如果两个人在一块非常合适的话,就不怕老。就像一句歌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徐志摩说:“吾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现在灵魂之伴侣是真不敢想了,能找个一起过小日子的就行,两个人在一块小富即安,一起挥霍这余下的时光,也不错。

    “小富即安”这个词是我几年前从一个朋友那里听来的。他说他就想小富即安。我那时候毕竟太年轻,内心里是不太喜欢这个词的。我现在想来,他可能早已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当时的我太天真,以为人生会有无限种可能,以后肯定就大展宏图了。我慢慢地发现,我脑子很木,有点愣头愣脑的,像极了我们革命时期的大多数好人。我现在说的“革命时期”,是在王小波先生的《黄金时代》里看到的,不然的话,那么久远的事情,任凭我想破我的脑袋瓜子也想不起来。没错,我最近在看《黄金时代》,今天刚看完了。

    那是一本极好的书,我是这样认为的,我把它推荐给了几个朋友,事实上我几乎逢人就推荐那本书,不知道还以为我加入了传销组织,会报警把我抓起来。我把好东西分享给人,这一点还说明至少我的心是好的,我是善良的,除了得到了一点心灵的愉悦以外,这对我可是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喜欢那些故事,不是说我喜欢那个时代,那个时代我不想经历,如果我在那样的时代,我想我就更呆头呆脑了,估计我都生存不下来。

    看了那本书之后,我又确信的一点是我没有写小说的天赋。至此以后断了这个念想也是好的。前面我说自己呆头呆脑的,是有原因的。不然我会无缘无故的那样说自己吗?答案是肯定不会。我反应迟钝,对周围的的一切几乎没有什么感知能力。很多事情都是发生了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别人说了一些可能很有潜在的意思的话,我听不出来暗含的意思。这给人的感觉就不好了,这给我自己的感觉也不太好。仅此一点,我就觉得自己好多工作干不好。你想啊,如果领导交给个任务,对别人交代一句就行,到你这,领导再苦口婆心的交代半个小时,下次肯定就不找你了。

    当然凡事都没有绝对的。或许就有那些领导喜欢呆头呆脑的,觉得踏实。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之前还不至于这么愚钝,不然我怎么能考上大学呢。我从过去到现在经历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进化过程,或许该叫退化。这其中到底经历了什么,我自己也说不大清楚。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的,不知不觉的,把青蛙置于死地。想到这里,记得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果出题的话,就会说这也不是绝对的,就会说温水煮青蛙的结果也和火的大小水的多少等等有关,反正就是很多种因素造成了那样一种结果。

    关于我的脑子的问题,我还有一点要说明。就是我有时候分不清楚人,以前老是把李克勤和吴克群混为一谈。这次读了王小波的小说,我才想起来,我之前还以为王小波和周立波是一个人。我不喜欢周立波,所以之前就错过了王小波。不然的话,我可能早就变成现在这副样子。我变成现在的样子,很大原因是被王二带坏了。我觉得我和他好像,不过我没有他那么坏,我太老实了。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我是在这个世界的规则下成长起来的,没有违反过这世界的规则,心里不免有些压抑。有时候不是有些,是很大的压抑的感觉。我到现在的走的道路都是按照本来的样子。

    虽然少了一些变化,毕竟大体上平平安安的活到了现在。当然也会有波澜。我可以说一件。几年前我去苏州的一个电子厂打工的时候,就差点废了。那一天上午,我操作一台很大的机器,那台机器高过了我的头顶,我坐在下面干活,感觉机器机器上面的一个正方体动了一下,就把机器停了一下,让车间的技术工人看一下。那时候简称技工。那个正方体边长约50厘米,可以想像一下砸在头上的情景。我让那个夯货技工检查检查,他随便看了一下,就说没事。然后打开了机器,我又开始干活,结果没过一分钟,那个正方体就落了下来。我当时坐在凳子上,立刻往后一倒,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那个时候还是年轻,身体各方面机能还算可以。不然,非死即重伤。补充一点,那个技工是个新手,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叔。我的一个朋友和他住在一个宿舍,据说他挺有意思,在那个时候我会关心那个吗?答案是肯定不会。那个时候正值夏天,整栋宿舍楼给我的感觉很不好,脏乱差,内裤,鞋子放的哪都是。如果你和我一样,看了那个场景,我相信你也喜欢不起来。当时我们宿舍开空调雷打不动的25度,我没有被子,每天都冻得跟一条老狗似的。

    那件事过了一两天,我心有余悸,加上我一个朋友回家了,我也回家了。我之所以不干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之前去打工的时候受伤了,当时手上缝了七针(也可能是八针),到现在疤痕还很清析,到现在缝针的缝上还不长毛。所以我可不想让别人说每次出去都出事,所以我就回家了。虽然我究竟怎么样,除了我的家人和朋友,和别人关系也不大。一个人到底怎么样,关一个外人什么事呢。只关自己人的是,关“我们”的事,不关“他们”的,“我们”是自己人,“他们”是外人。

    还是说说四十岁的事。现在想想这个结果。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我四十岁的时候应该会有一个伴侣,可不敢说什么灵魂之伴侣,不然要求真太高。我会有一所房子,房间里有个书房是很有必要的,再放上几个小盆栽,没事了给它们浇浇水。我看书,我媳妇老是在旁边捣乱,当然我又不敢把她怎么样,她不打我都是好的了。然后我放下书,把她抱起来,扔在床上,然后就干那事,也挺好。

    然后还得有个卧室,有个厨房和卫生间,有个小客厅,有个电视机,有几个沙发。有点钱,就够了。不再要求什么了。我叫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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