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定律也叫拆屋效应,指的是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 拆屋效应”。这个理论的命名源于鲁迅先生1927年在《无声的中国》一文中的内容:“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
英文里,叫The Door in the Face Technique. First you get no and then you get yes.
心理学领域著名的实验罗伯特·西奥迪尼在《影响力》有提到: 假扮成县里青年咨询计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大学校园里去问大学生们是否愿意陪一群少年犯去参观动物园。要与一群年龄各异的少年犯一起在公共场所呆上好几个小时,而且也没有任何报酬,这对于大学生们来说当然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 结果也正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绝大部分人(83%)都拒绝了这个请求。 但当他们用一种不同的方式对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提出这个问题时,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邀请大学生们作为义务管教员去动物园之前, 罗伯特·西奥迪尼先提出了一个更大的请求:在至少两年的时间里,每周花2个小时的时间为少年犯们提供咨询服务。当然所有的人都拒绝了那个极端的请求。在他们拒绝了那个请求之后,才提出了这个小一点的、参观动物园的请求。 这一次,由于参观动物园的请求是以让步的形式提出来的,成功率明显地提高了,答应去动物园的学生人数是原来的3倍。(摘自百度百科)
这个效用的原理主要是利用每个人都有的折中思想,制造歉意心理,来达成沟通的目的。 举例: 最常见的应用场景在于商务谈判当中。讨价还价的过程往往就是应用了拆屋效应。 先抛一个很苛刻的条件,然后再抛一个相对没那么苛刻的条件,被接受的可能性就会变高。而如果一开始就抛出后一个条件,可能直接被拒绝。 比如你女朋友跟你说:我要买个爱马仕的包,十几万,一般人都被吓住了。然后她说太贵了那我买个两万的LV吧,你可能就没那么容易拒绝。 拆屋效应在谈判运用时有一个度,要注意不要轻易暴露底牌,还有作为比较条件的那个大的条件,不要太夸张,否则会容易把人吓跑或者显得不可信。
拆屋效应,也是应用了比较选择的心理陷阱。古人云:“两害相倾取其轻”,人们潜意识里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所以当两个条件比较时,相对影响较小的一个就会容易接受,尽管单独看的时候,会觉得不可能。
延展应用:
1. 在买东西砍价时,拆屋效应的体现也比较明显。小鹿有一个朋友,是砍价高手,很多商品我们买的时候,并不能拿到额外的折扣,但她往往能成功。主要就是她在砍价时,会先砍一半或三分之一,最后可能会以8折9折成交,即使因为品牌策略实在没有折扣,常常也能拿到一些小礼品优惠券之类。这就是利用了拆屋效应里面对方的内疚和补偿心理。
2. 跟孩子讲道理时,也可以运用拆屋效应。比如让孩子去学习,他可能会找各种理由不愿意去。可以先跟孩子说:现在马上去学习,如果拒绝,就说那我们过五分钟去学习。一方面让孩子觉得你做了让步,另外也让他觉得自己在做选择,接受的可能性会大得多。
大家还有什么关于拆屋效应的应用场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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