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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头,其他人都躲去吹空调,却有人在绕大圈快走。午休时间,别的人都找地方眯觉,却有人坐在沙发旁写字。大雨降临,正常人都裹进雨具中,却有人拄着雨伞唱着歌。
这个人,很不合群。这个人,便是我。不合群,很早便已开始。
大学毕业,到一家不足两百人的单位,当年分到那里的第一个本科生,还是“名校”毕业,人人望其项背。于是,我便没了名字,大家都叫我“大学生”。
报到第一天,穿了件带着花纹的衬衫,他们说,大学生就是有品位。那时,留着长发,他们说,大学生真像艺术家。
工作单调而无趣,但凡需要动脑子的活计,中学知识足以应付。这个特殊的集体里,同伴多是中学毕业,念过大学的寥寥无几,多是些大专。大学生的到来,似乎给这个单位带来不少乐趣。
上级要来检查,欠了一年的文案都没准备。他们说,大学生学问高,让他来。于是,生平第一次写公文,一天七篇一千字,还不能有重复。一个工科毕业生,哪知如何写出八股文?他们真不懂大学里分专业?
百年一遇的文艺联欢,领导突发奇想要来个不一样。他们说,这次就搞卡拉OK大赛,咱们有大学生,他来组织。于是,生平第一次被赶鸭子上架,当了人生唯一一次主持人。更加尴尬的却是最后,主持人献歌环节,他们还准备了满是灰尘的电吉他。于是,人生第一次上台表演,扯破嗓子喊了半首“因为爱所以爱”,面红耳赤狼狈不堪。还好,电吉他年久失修,已然损坏。
上级组织演讲比赛,下派硬性指标,每个单位必须出人。他们说,没关系,咱们有大学生。当时以“三个代表”在基层为主题,于是,写出了人生第一篇演讲稿《“三个代表”指引我前进》,手稿一直留到现在。那次,也是人生第一次上台演讲。而大学四年,却从未在人多时候说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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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到来,似乎成了这个单位茶余饭后的笑料。也因为这些议论,大学生看起来越发的不合群。
刚刚参加工作,没有朋友,不懂人情世故。那时没有家,便住在单位,火热的熔炉里。晚饭后的自由时光,最是惬意,学会喝酒,也是那时。
夏夜烦躁,小卖部里,一瓶冰镇啤酒,是我睡前必修。至今这个习惯还在保留,痴迷于浓浓的麦芽味道。小卖部如同茶馆,人来人往,却又充满话题。每次,我都悄悄坐在一隅,听他们谈论那个大学生。每次,我都不动声色,偷听他们讲故事聊八卦。
不到一个月,我记住了一百多个名字,“认识”了三十多张面孔,掌握了所有领导的“癖好”。每天,我依然扮演着乖巧的大学生模样,干着他们以为大学生都会干的事情。
两年后,这个不合群的大学生,做出了更加不合群的举动。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上级发来一道“命令”,大学生已被某个第一学府录取,择日报到。当然,我说的不是清华北大。当年,若不是熟人通风报信,恐怕通知书都到不了自己手中。
大学生离开的前夜,领导欢送,“散伙饭”空前豪爽。借着酒劲,很多人都哭了。他们想起了许许多多一起风餐露宿的日子,想起了大学生教他们用电脑的耐心细致,想起了一起去网吧“泡妞”的美好时光,想起了以大学生为笑料的每一个茶余饭后……
如今想来,现在的不合群,真的就是根深蒂固的存在。而当时的不合群,并不是自己太优秀,也许,是他们太在乎你比他们优秀。
不禁想起一个词:自命清高。好爱发明这个词的那个人……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我们终将再分离……而我的自传里曾经有你,没有遗憾的诗句……
这几天,超爱这首《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前作关于毕业),难道是要去五月天演唱会的缘故?
也许,会写一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五月天……
网友评论
“好,但是我收费”
“收啥收,咱们单位就你文化高,不你来谁来”
“……”
我的是:星空🌙
你比别人优秀,所以,请多干一点;
你比别人厉害,所以,请委屈一些;
你比别人明白,所以,请让开一下……
往事很好
往事如烟
往事成了回不去的最好代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