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老师不博学,学生不刻苦,但是,我们却很快乐。---题记
我可能读了个假中学1 我的奇葩先生们
最近网络上火了一个视频,叫“老师不当了也不能惯着你”,好多人都觉得新鲜。但是,我却不感冒,“切,小儿科,这都是当年我们老师玩剩下的。”各位看官别以为我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信你就接着往下瞧。
话说我们的英语老师,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但是战斗力超强。一言不合,在教室里就能和学生展开贴身肉搏,为此,他经常被老主任叫到办公室里进行语重心长的责骂。开始的时候我们还真怕他,可是,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他的软肋了,那就是坐在我后面的某女同学。画风通常是这样的:每当英语老师想展现老师的神威之际,某女同学就撇撇嘴,“切,瞧那熊样,在我们家就跟孙子似的,在这里充什么大尾巴狼。”对,你没猜错,某女同学就是英语老师的小姨子。小姨子,那可是比丈母娘更可怕的一种生物,不信的话你看看我们英语老师就明白了。在其他同学面前雄纠纠气昂昂的英语老师,见了某女同学立马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吧唧的,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连那啥都不敢放一个。
英语老师其实最奇葩的不是他那火爆脾气,而是他那非常奇葩的英语水平。他的英语水平到底有多奇葩呢,我举个例子给你们听听。
有次课本上遇到个句子:An orange is orange。英语老师给出的翻译是:一个桔子是桔子。我使劲开动了脑筋,也没能消化了他翻译的汉语,于是,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就站起来问了下。英语老师思索了一会给我讲述了如下场景,以便辅助我来理解。比如说你看到了桔子,可是因为是南方水果,你忘记了这水果的名字,经过思考,恍然大悟了,就会拿起来一个桔子说:噢,这是桔子啊。这时候,英语就说:An orange is orange。可能看我一头雾水又执着想问清楚的样子,英语老师赶紧冲我摆摆手说,“你快别问了,我要是英语好的话就上大学去了,还用在这里教你们。实话跟你们说,我根本就教不来英语,我是理科生,学的最好的是物理,不是英语。不过来这个学校后,大家都不想教英语,主任就让抓阄,就我TMD倒霉。手真TMD臭!”
很多年后,终于有人告诉我“orange”其实是有两个词性,作为名词的“桔子”和作为形容词的“桔色的”,也知道了那句话应该翻译成“桔子是桔色的。”但是,我还是宁愿翻译成“一个桔子是桔子啊。”觉得能这样说出来还真是TMD快乐。
与粗俗的英语老师相比,我们的语文老师可算是文质彬彬的邻家大男孩了。
我们与语文老师初次相见时,都以为他是女的,长发披到肩,而且还带着些微的卷,说话声音也是柔柔的,就像女孩嫩嫩的小手挠着心底一样舒服。偶尔展颜羞涩一笑,还露出两个酒窝,可爱极了。
等到搞清楚语文老师是个货真价实的大老爷们时,那感觉就像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一样令人惊讶啊。
当然,文艺范十足的语文老师也有和粗野的英语老师相似的地方,那就是不务正业。语文老师酷爱的不是语文,而是美术。怪不得留长发呢,原来是不走平常路,想挤艺术家的独木桥呢。
我们曾经趴在语文老师宿舍的窗户边,从那只能容一个眼的小孔里争先恐后地向里瞧,瞧语文老师女朋友的画像,那时,大家都对语文老师换女朋友的速度表示佩服,因为墙上那些女人画像的面孔变换的速度和变天一样频繁。当然,很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那些贴在墙上的画像并不是语文老师的女朋友,它们有个统一的名字叫素描。
我可能读了个假中学2 我的奇葩同桌
讲完了老师的故事,下面我们再来聊聊我那奇葩的同桌。
首先声明下,我那同桌是个漂亮的男孩,高挑的个子,白净的脸,尖尖的下巴,红红的唇,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清澈的泉。
可是,就是如此美貌的男孩,却成了“鬼见愁”,不,确切地说,是“师见愁”,是每个老师见了就头疼的对象。
他最让老师头疼的是上课爱说话,好接老师的话把,属于老师一张嘴,他就能给填上个蚂蚱的那类学生。后来在被老师无数次罚站之后,他终于改了一些。之所以说他是改了一些,而不是全部改了,那是因为他上课不再接老师的话茬了,改成和周围的同学说话了。
最后老师实在没办法了,就给他调位,调到什么样的位置呢,调到成了我同桌,然后以他为原点,周围的每一条射线方向全是女生。然而,还没等老师高兴两天,我同桌就把周围的堡垒攻破了99%,他竟然完全无视男女大防,和周围的女生竟然也开始说起话来,成了班里在男女生交往中第一个啃螃蟹的人。当然,在让老师举白旗的同时,也还有聊以慰藉的事情,那就是我同桌和我还没开始说话。
说我同桌奇葩一点都不过份,因为他宁愿天天扭动着长长的脖子去和周围的女生说话,也不同我说半个字,半个学期都过去了,我俩之间还依然是楚河汉界分明,直到期末考试的时候。
期末语文考试时,我做完了试卷,正在认真检查,忽然觉得胳膊被碰了一下,侧头一看,我那从未打过交道的同桌正在用胳膊肘碰我呢。我以为是嫌我越过了三八线呢,赶紧把自己的胳膊撤了撤,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觉得依然是被他的胳膊肘碰了碰。被一再的冒犯,大约泥人也有生气的时候吧,我侧过头怒目而视,一张笑盈盈的漂亮面孔映入了眼帘,竟然让我从未对男女之情有过感觉的迟钝的心猛地跳动了下,老天,我撞大运了啊,天上竟然掉下了个宝哥哥。
那张漂亮的脸冲我笑了笑,用纤长的手指在试卷的某个地方一指,我鬼使神差地竟然一眼就看懂了。试卷上在考察《黔之驴》的知识,我在写“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的时候把“窥”字写错了,上面的“穴字头”写成了“宝盖头”,竟然被我同桌发现了,他这是在示意我修改呢。我破天荒红了脸,悄悄改了过来。不过,等等,同学,你怎么知道我试卷上写错了字呢?你这也算“窥之”吧。
那次考试成了转折点,最后一个堡垒也被我同桌攻破了,我俩也开始说起话来,而且,颇有后来者居上的感觉,我俩的话越来越多。我的同桌终于可以不用扭动脖子了,可以舒舒服服地端坐着说话了。
熟悉了之后,我才发现我的同桌其实非常聪明,我不懂的数学问题他全会,只要我一皱眉头,他就会很贴心地伸过手,在图形上给我划上一条辅助线,情形就豁然开朗了。他不仅数学好,而且写字也非常漂亮。那时我们大多数同学都中规中矩地用纯蓝墨水写字,因为这是老师要求的,但是我同桌偏偏用碳素墨水写字。我那泛着纯蓝色的歪歪扭扭的字在他黑色的漂亮的字体面前都羞涩的抬不起头来。
就是这样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竟然从来不交作业,我百思不得其解,悄悄问他原因。他像看傻子一样看了我一眼说,“我又不打算考学,我为什么要好好学习呢?我是等着毕业就去城里的工地上盖楼房的,听人说,搬砖那活可好了,挣钱很多,比大学生都挣的多呢。”他怜悯地注视着我说,“像你们这样学习好的学生,从小就被要求好好学习,那多无聊啊。你都没尝过不做作业,不学习的乐趣吧。”
我瞠目结舌,这番话颠覆了我从小就受到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教育,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明确地告诉我不学习的快乐,第一次有人自豪地告诉我搬砖是自己的人生目标。真是醉了!
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老师同学都已经没有了消息,但是,当年的快乐却铭记心底。有时,在岁月的长河里,捡拾起那段往事的沙粒,忽然发现,竟然变成了熠熠生辉的珍珠,令人欢欣不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