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是在上中学的时候。
这里面有一段点睛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确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对这句话还是深以为然的,当时也没太看懂王娇蕊离开佟振保何以如此决绝,而今有些阅历了重读,咂摸出不同的味道。
1
红玫瑰王娇蕊永远也成不了墙上的蚊子血的。
抛开道德不谈,王娇蕊真是可爱的太多,这样的女人是会令男人欲罢不能吧。
首先她很是性感,是男人都喜欢的那种长相身材。
原文中佟振保第一次见她。书中是这样描写她,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佟振保现在方才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
就这一段话,佟振保就很惊艳于王娇蕊的身材样貌,是很吸引男人的那一类。
佟振保对她一见钟情也不为过,但是碍于她是朋友的老婆,只得收敛。
最重要的是王娇蕊很有趣。你看他们俩你来我往的调情,很能控制住节奏,很是能调动人的情致。
和这样的人谈恋爱,肯定是很过瘾的。
对比后来和孟烟鹂的交往,就很索然无味就是像完成任务一样。
她还很作,有些勾引人的本事,跟佟振保显示她玩弄男人的手段,而又让佟振保觉得这是孩子心性。
她也很真实,她一开始单独见佟振保时就说自己没学会什么,无非男人,玩了几年名声不大好了就嫁了。就是这段话给佟振保很大的震撼,觉得她是有意于他的吧。
2
后来王娇蕊爱上了佟振保,她一厢情愿的认为佟也爱她很深,理所当然的觉得他们应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于是跟佟商量,把他俩在一起的事告诉自己的老公。
她是十分自信的,以为只要她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别人总是绝无问题的。
真是个天真自信又愚蠢的女人啊。
这就把佟吓坏了,他又不打算娶她,又爱惜名声怎么但得起夺朋友妻的罪名。
于是只能稳着王娇蕊说这事不着急。
而王娇蕊私底下写信叫她老公回来,她把一切的事情摊牌了,要丈夫给他自由。
佟振保听说此事顿觉日月无光,事情已然发展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他自以为的分寸手段适可而止,在她这里都破了功。
他甚至觉得是她陷害他,坏他前途。
之后就对她逃避冷漠,王娇蕊大哭一顿。
佟振保和她这样说:你要爱我就替我母亲着想,我不能让母亲伤心,社会上是不肯原谅的---士洪到底是我朋友,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是我的错,现在你私底下写信就是你的错了。你给士洪说,你同他闹着玩,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
放现在来说这就渣男一个啊,早干嘛来呢,早先身份都摆在那里,他以为有夫之妇安全不用付责任呢。
结果他低估了女人能为爱疯狂的程度。
真应了那句话是说在感情上女人是专业的,男人是业余的。
3
他说这些话时,王娇蕊刚哭过。
她抬起红肿的脸来,定睛看着他,飞快地一下,她已经站直了身子,好像很诧异刚才怎么会弄到这步田地。她找到她的皮包,取出小镜子来,侧着头左右一照,草草把头发往后掠两下,用手帕擦眼睛,擤鼻子,正眼都不朝他看,就此走了。
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啊。尤其是“正眼都不朝他看”
自此王娇蕊就再也没有见佟振保,一句话也没有留。
以后她同她的丈夫离婚,都是听说的了。仿佛是很遥远的事了。
王娇蕊这时候形象就高大起来了,我爱你时全心全意。
一旦识破渣男本质,发现自己所托非人。转身离开毫不拖泥带水的。
她也是很果敢和刚强的,对于一个真正爱上的人,决然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吧。
放到现代也是很有意义的。
现在这样的社会,女人也有了经济地位,也能养活自己,却有好多女人陷在渣男的泥潭里拔不出来,明明知道却做不到及时止损。
4
王娇蕊的最后出场是在多年以后了,她发了福,也略显憔悴,有一个孩子。
她和佟振保说:她自他起才正真的懂得了什么是爱,虽说吃了苦头,但爱到底是好的。
佟振保泪流面目,他还是很妒忌王娇蕊的,她勇敢,淡定和担当,更重要的是会去爱。
而佟振保从来都是活在虚伪客套里,永远都没有一份真实。
他也不爱任何人,也没有人真爱他,本来王娇蕊真爱她,他都没信任过她。
没有一点真的东西。
就算王娇蕊变得老了,也好过一成不变,空洞乏味。
所以后来他自甘堕落,把自己的好人设都统统打翻。
但到底他不是王娇蕊,还是做不成另外一个人。
这样的女人,在爱情中迅速的成长,大胆果敢的去追求自己的一切,生命也变的丰盈起来。
这么一朵娇艳的红玫瑰,等不到枯萎的时刻的。
若娶了她,她若是真爱你,会把日子过的活色生香吧。
她等不到凋零的,没等凋零,不爱了也会决然离去,成为心口上永远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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