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保留老宅的报告
婺城区农办
沙畈乡政府
保留故乡老宅我是水碓基村人,感谢国家下山脱贫移民政策,现我们已准备离开故土,搬到新的地方生活。
根据政策规定,每村保留一两处房子,房子过户到村集体,供村民回老村时使用,我坚决同意此政策。
因为我家老宅有许多特别之处,是其他一般建筑难以相比的,所以建议保留,具体理由如下:
保留故乡老宅1.我家老宅在公路边,距离不到十米,路宽且平坦,交通特别方便。老宅边还有广阔平坦空地,堆放物品也很便利。
保留故乡老宅2.老宅里有古天井,四合结构,面积宽广,约有一百六十平方,古色古香,里面全木头建造,便于就地取材日后修理。阳光好,明亮通透,冬暖夏凉,适宜居住。
3.与周围山水和谐有致,老宅边有一巨石,是本村一大景观。宅后是青翠的竹林,非常美丽。
保留故乡老宅4.老宅己拥有数百年历史沧桑,我爷爷手上曾翻修,五十年前又曾修缮过,现结构完好,虽显老旧但依然坚固耐用。
5.此古宅是小山村历史的缩影,见证小山村的变迁,有一定的保存价值。与周围山水更是构成一道景观。
保留故乡老宅6.整个山村,数这幢建筑最古老,最有保存价值,地理位置最方便,也最能展示山村文化特色,更是客家建筑的代表造型。
保留故乡老宅7.在革命战争年代,此宅曾住过革命战士,留有红色文化记忆。
鉴于以上理由,请区乡政府领导实地察看,以对历史及未来负责的态度,谨慎诀择,希留下我家古宅为盼!
申请人 周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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