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威格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自从男作家搬来后,她便从此为他痴迷不已,整天等他,偷偷观察他。对这位有钱有学问的男子,她怀着极大的好奇心。
他的房间就在她家对面,站在门后,通过猫眼,她能够观察到他房门前的一举一动。
每天下午,她都会拿一本书,作为掩饰,然后坐到门后面,一直透过猫眼等待他的出现。
她担心被母亲怀疑,这种担心让她紧张。只要看到他出现,明明知道对方看不见自己,她也会心跳加速。
关于那种心情,她在信里写道:
“我心里的发条在为你的到来暗数着时间,用你感受不到的情绪陪你游走,你在漫长的岁月里只往那里看过一眼,那一眼还很匆忙。”
这种隐秘又紧张的习惯,持续了几年。通过很多次的管中窥豹,她几乎识得了对方全貌。
作为一个看起来漠不相关的邻家女孩,她知道作家的日常习惯,包括他佩戴过的每一款领带、穿过的每一件衣服、来过这里的每一位朋友。
这种举动在成年人看来幼稚可笑,这种秘而不宣的情愫就像暗焰,别人看不见,只有自己知道它有多炽热。
爱,是情不自禁,更是心甘情愿。
低到尘埃里爱一个人,会变傻,继而做出各种傻事。
她亲吻他的门把手,因为上面留有对方的气息,这是唯一能够让她接触到他身上气息的地方;
她捡起他丢在门口的烟头,将它视若珍宝,只因为被他的嘴唇触碰过;
她在很多个夜晚,跑下楼区,只为站在胡同里看看他屋内的灯亮了没有,仿佛通过灯光,可以与他获得亲近……
真正爱了,人就会变傻。清醒自持的人,是不会深爱的。
爱,一向源于己心,又因他人而起。
“我自己本该为这些事情感到羞愧,可是,我并没这样觉得,因为这种天真感情里所表现出的纯洁和热烈,是我对你最诚挚爱意的表达。”
她记得过往人生中有关他的一切,也可以对此讲述几个小时。但她没有时间了,也不愿让对方从中感到无聊和感受——偷偷爱了对方一辈子,直到临终,才说了出来。
并告诉他曾经为他偷偷做过的或许在他眼里很微不足道的小事:
一个周日,他又出去旅行。仆人打开门,准备将收拾干净的地毯拖进屋里去。她看着仆人拖得很吃力,勇敢走上前,问是否需要帮助。仆人接受了她的好意。
借此机会,她看到他房间里的样子,看见他生活的小天地。里面有书桌,上面摆放一只插有鲜花的蓝色水晶花瓶,还有柜子、画、书。虽然匆匆一瞥,却已让她吸纳了屋里的气氛。这种气氛,成为她往后余生的珍贵,可以让她在任何时刻,凭借它想象他的生活。
这短暂一瞥,成为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我爱你,但与你无关!为什么要将这种在她自己看来重要,在别人眼里也许琐碎的事情告诉对方呢?
“我把这事情告诉你,是为了让你这个不认识我的人,了解到有一个女人在为憔悴,并且依恋着你的一切。”
她在信里说,想着你,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之所以幸福,是因为每天还可以躲在门后观察所爱之人。
后来,母亲答应一位商人的求婚。这也意味着母女俩即将搬到另一个城市去生活,那里有一栋漂亮的别墅。当她从母亲那里听到这则消息时,而是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离别前一天,她感到离开他,自己难以活下去。即将到来的离别,让她冒出各种疯狂念头,想去找他,想跪在他面前,求他收留自己,哪怕是为仆为奴,都没关系,只要能够留下来,呆在他身边。
这种意念驱使下,她真的在半夜时分走向前去敲了门。没有人开门,在门口等待许久,她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从外面回来了,带着一个女人,那女人发出娇媚的笑声。
她并未死心,带着对他的念想,跟随家人去了另一座城市。
她之后辗转于人,但从未忘记他,直至将死,她以一封信的方式将自己痴缠一生的爱慕告诉他。
这样爱一个人,究竟值不值得,或许爱就是如此,就是爱了,且从不问值不值得!
我曾来过你的世界,之后一生都不曾离去,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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