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看到一棵树,于是幻想着成为它,于是我变成了他。
我喜欢安静的世界,好在还有黑夜,还有冬天。有时甚至会因为世界上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而愁眉苦脸,我常常想,人类如果能把自己也当作某种动物就好了,那样这个世界便不再被称为“世界”,而应该叫“大自然”,人类所有的丑陋行径也都可以被认为是本能和自然法则。庆幸的是,我是一棵树,已经在塞外这片荒漠中看过了七百六十七次春夏秋冬。
这儿的长河落日让我着迷,这儿的大漠孤烟让我温暖,这儿的呼啸狂风让我成长,这儿的淳朴族人让我善良。
在我过去一直睡觉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声音响起。那个声音苍老而浑厚,每天只说一句话,而每句话都是一个哲理,我几个轮回都不能明白的哲理。那天,我睁开了眼睛,却看不到一个活着的生命,除了我,这片荒漠还是如此凄凉。那个声音也许是一位长者,也许是天上的某位神仙,也许是,我自己。
那个声音跟我说,每个生物都会拥有一颗心脏,而那里装着它们最柔软的东西,世间万物,唯心脏最坚强也最不堪一击。我疑惑,我的心脏在哪里。那个声音跟我说,人类是最无助的存在,大脑是造物主让他们用来爱护世界的,而他们却用错了地方。每个人内心深处都藏着那份孤独和无助,你要想让一个人爱上你,很简单,只要你看透他的孤独,无一例外。我诧异,还有比我更孤独的存在。
因为风吹日晒,我的皮肤变得强壮;因为天降甘霖,我的盘根伸展了方圆十里;因为孤单生长,我的枝叶日益繁盛。这许多年头让我深深爱上了这里,可是,我要化成人身,去寻。
不知是哪一年,有个女孩儿常来我这里,对着我自言自语,我的茁壮和凋零赤裸裸地被她全看在眼里。她说她想变成一棵像我一样的树,冷眼看风云变幻,看人间冷暖。她的腰间有一块佩玉,像我夏天的叶子一样的颜色,深邃如她倾诉时的眼睛,剔透如她伤心时的眼泪。我爱上了她,如同爱上了这片荒漠。
她走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她披着如雪的裘衣来向我告别,抚摸着我的身体,说了再见。她说我欠她一个拥抱,她说她也想变成一棵树。
十年之后,七月初七这天,我如愿以偿,洗掉强壮的皮肤,脱胎换骨,化为人形。
可是我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她在哪儿。于是,我踏上了遥远的路途。我给自己起了个名字,木兮。我的腰间有一块佩木,那是我的记号。
我来到了神祁山麓,那里有一座小山村,神祁山上白雪皑皑,我觉得她应该在那儿,因为她喜欢白色。
村里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我很不适应,一天见过的人比我过去几百年见过的还要多,突然怀念自己还是一棵树时候的宁静。化成人身的我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异样,也许有,但是只有我知道。我随身带着一瓶甘露,那是我临行前从修炼了几百年的地下寻到的,喝一滴水我可以活百天,我靠这个维持生命,因为我本只是一棵树,我没有所谓的能买任何东西的银子。那瓶水是我的全部,我需要在甘露耗尽之前寻到那个女孩儿,然后----升仙,这是我仅有的尘缘。
这座村子虽小,却是交通要道,是中原和西域商人的必经之路,于是我看到了成群的驼队,以及服饰各异语言不一的很多人。我惊讶于人类的表情天赋,微笑冷笑大笑,伤心装逼痛苦,往往都能引起周围人对这名表演者的心情波澜。我刚为人,所以不懂得表情,我的那颗心是什么样,脸上就是什么样。可他们不是,他们就像带着一副副面具,伪善的表情下隐藏了许多,也许只有天地知道。我对人间的那份好奇和希冀瞬间崩塌,只记得那个女孩儿,她应该是世间唯一一个不去伪装的人。
我在这里寻了十天,看到的尽是商人,嗅到的尽是铜臭,我决定离开。
我碰到一个赶考的书生,俊秀的眉间隐藏着怨气,他带着老母蹒跚在考取功名的艰难旅途,我想,如果他不是凡人,一定会在家里照顾老母,让她享天伦之乐,也不至于有那许多怨气。可他不是,在他眼里,成功的诱惑实在太大,大到有时甚至可以牺牲亲人,我很庆幸,我不是他。
不远处,芳草萋萋,杏花绕墙,一座大院宛如高贵的少妇坐落其中,仿佛一座围城,因为路人羡慕居住在大院里的人,不愁吃不愁穿,而院中人则渴望成为一名路人,不拘束不忧伤。我隐约觉得这里有我要找的人,于是我走了进去。
前堂似乎有人在谈话,是两位老夫人,身上的穿戴不输王侯诰命,虽半头银丝却也精神矍铄,与前些时日那位书生的老母相比简直不敢相信,我甚至对人类高超的养颜术感到膜拜。
她们在谈某位小姐的婚嫁,正座那位正是这座宅院的女主人,右座那位便是前来为自己儿子谋划婚姻大事的。正听两位老夫人谈话间,一位小姐在丫鬟的搀扶下走了进来,请安毕,坐在左侧。小姐看起来身体不好,一直在咳嗽,时不时地用手绢拭一下红唇。不知怎的,我竟有怜惜之感,心中隐隐作痛。
我化成了本身,立在院外的杏林之中,每日看其饮茶用膳,吟诗作画,除了吩咐下人,她从不多讲一句话。我听到夫人唤小姐,若瑾。她喜欢每日午后携笛来到杏林中,在我身边坐下,却从不吹响那支精致至极的半截玉笛。她就那样静静的坐着,有时欢喜有时抽泣,我就那样静静的看着。一个月后,院外突然响起锣鼓,一俊俏公子骑着高头大马款款而来,马头挂着和他胸前一样的大红花,看得出来,这位公子身世显赫,非富即贵。若槿坐进花轿的时候,我看得到她眼角的泪珠,那不是不舍,是绝望。也许,她在等着自己的情郎,可是爱情这个词在这个时代还未出现,人类似乎无法真正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是富还是贵,是贫还是穷。
我知道,她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她没有那块玉佩,她的玉笛就像我眼中的玉佩一样,可那毕竟不是玉佩。我想我该走了,再不走,我就会爱上她。
也许若瑾已经撑不到与情郎见面的时候了,因为虚弱与情愁结合会是致命的毒药。这是她的劫,不可化解的劫。
在路上,我碰到了一个女孩儿,她说她叫豆蔻,正值豆蔻年华。她手上有一个布包,包里尽是发丝,黑的白的,粗的细的,光滑的粗糙的,应有尽有。她说那是三千个人的头发,她每遇到一个肯对她笑的人,都会讨上一根那个人的头发,不管那笑真不真诚。她是个孤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浪迹天涯。我问她为什么要收集那些头发,她说救她的姐姐,一年前她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姐姐,那位姐姐视她如己,但患上了绝症。豆蔻说,有一天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位老婆婆告诉她,只要拥有万人发丝,把它们织成衣服披在姐姐身上,姐姐就会好起来,于是她相信了。人间就是这么奇怪,他们经常会吝啬一个微笑,即使是一根头发丝也不舍得。所以豆蔻说,她已经走了一年,才收集到这三千根发丝,她要抓紧时间,要不然姐姐就撑不下去了。
当然,我笑了一下,拔下一根头发,给了她,这是我来到人间以后第一次笑,豆蔻很高兴,因为离她的愿望又近了一点儿。我本想陪她一起走,却无奈我的甘露不多了,我也必须抓紧时间。我向她告别,她笑得很甜很美,她说我是一个好人,她坚信每一个为她奉献出一根头发的都是好人,我看着她,仿佛看着一汪湖水,清莹剔透,甚至能透过她看到她后面的人。她就像一页精美的白纸,让所有人都不忍心去划下第一笔,不忍心看她流泪。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不走,我怕我会爱上她,连同她的姐姐。
这天,街上突然热闹了起来,张灯结彩,万人空巷。我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已然到了人间的中秋节。我没有人类那所谓能买到一切的银子,可是我真的非常想品尝一下那些精致的月团。我在一个小摊前站了许久,仔细观赏那些比月亮还美的东西。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大叔,看见我站了好久了,也许知道了什么,便送了我两块月团,他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年轻人,想家了吧?”我不知道家是什么,当然也不知道想家的感觉,只是觉得那些月团太过精美,可是我的那颗心仿佛狠狠地颤抖了一下,被一种比在大漠里还要强大的孤独感充斥着。
身边飞过来一匹马,红棕色的,我一个趔趄便倒在了地上。我正要看清楚那匹马长什么样,它便呼啸着向前奔去。我摇了摇头,继续走。那匹马又回来了,马上还多了一个人,也许是刚才我没来得及注意,竟然是个女子。她看见了我,我又是一个趔趄,这次是我想要闪躲才摔的。不知怎的,我对她产生了某种畏惧感,只想敬而远之。不巧的是,她偏偏下了马,站在了我的面前。
“嗨,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一阵惊喜,难道是她?她竟然认出了我?不可能啊,我以前只是一棵树。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发疯似的寻找着那块佩玉,那块跟夏天叶子的颜色一样的佩玉,可是什么也没有。她说,良人,你怎么了,我是文乞啊。我看着她的眼睛,竟然留下泪来,是的,这是我来到人间第一次流泪,是我忘了吗?
我匆忙离去,她肯定认错了人,我不想在这些无关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前面是一片桃林,中秋时节,桃花已落,果实正盛。我来到林边的亭子,可文乞早已在那里了,不知她等了多久,也许是好几个时辰。她紧紧抱着我使我不忍挣脱,第一次和一个女子,和一个人类靠得这么近,似乎连心脏都想要跳出来抱在一起。
她说,良人十年前被歹人劫走,那时她们还是十二三的孩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本打算十五岁乞巧节时结为夫妻,可谁知天降不公。十年来,她一直在寻他,不曾间断。她说,我和她的良人举止神态都颇为相似。我没告诉她我是一棵树,只是告诉她我不是良人。我知道为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会流泪了,因为我看到了另一个我。
文乞是一个英气逼人的女子,只是在说起良人的时候似弱柳拂风,仿佛那棵桃树树梢的最后一片桃花,让人怜惜却又不肯落下。我想我该走了,我怕我会爱上她,一定会的。临别前,她说,等她找到她的良人,他们会一起去荒漠找我。我转身,离去,泪洒青衫,这个女子,让我流完了几百年的泪水。
我继续走,而且在没人的时候我也会乘风飞翔,那样会节省很多时间。我来到了一座叫做南城的小城,那座城里,我看到了满街的碧玉,像夏天的树叶一样的颜色,我几近绝望,也许我注定找不到那个女孩儿,也许那个女孩儿本就不存在。
我又碰到了豆蔻,她一看见我便叫出了我的名字。这个小姑娘还是那样,继续坚持收集着发丝,只是,她的袋子里已经有九千九百九十根了。她高兴地跟我说,许多人都告诉过她世态炎凉坏人很多,可她不相信,她说,只要相信一个人的善良,他就会变成好人。看着她骄傲可爱的样子,我也笑了,只是我不懂她在说什么,我不懂好与坏。她告诉我,她的姐姐就住在南城,南城的大部分人都姓南,所以叫南城,南城四季如春,城中人大都以玉器加工为生。她很热情地邀请我一起去探望她的姐姐,她说,姐姐一定会喜欢你的。我问她还剩十根头发怎么办,豆蔻眨了下眼睛,笑而不语,只管往前走。
南城西头,有山名曰蓝山,已远离城中的繁华,飞鸟的歌唱代替了小贩们的喧嚷。在蓝山脚下,有一处僻静的园子,毫无点缀,却让人心旷神怡。豆蔻说,这是她姐姐的父母专门为了她养病在三年前盖起来的,平常也只有姐姐和丫鬟住在这里。走进园子,我原本紧张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我感到了在大漠时才有的那种温暖。
“南玉姐姐,我回来了!”豆蔻在门外就叫将起来。只见一位闭月羞花的小姐在丫鬟的搀扶下缓缓而出,脸上的笑如梨花带雨般迷人,她的腰间赫然挂着一块如夏天树叶一样颜色的佩玉。“你可回来了,以后要多陪陪姐姐啊”,这不正是十年前那个女孩儿的声音吗?十年也许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可那些声音是永远不会忘却的。我的思绪还在回忆中的时候,南玉的目光停在了我身上,只说“你也来了”。
园子里正好有九个丫鬟,再加上豆蔻自己的那根,万根发丝便凑足了,豆蔻又开始忙碌着为姐姐织衣,她十分小心,因为任何一根发丝在这个时候都损坏不得。南玉对我说,她等了我好久,她知道终有一天我会来找她。她说她身患绝症的那一天,有位道人来到她家,对她的父母说,你的女儿不是凡人,去留由天定,不必过于悲伤,只是她注定会有一劫,如果等不到那个人,她会变成一棵树,永生永世,记得,那个人腰间有一块佩木。我恍然大悟,只是不懂,她一直想变成一棵树,为什么会是劫呢?
一个月后,豆蔻把织好的发衣披在了南玉身上,南玉说,她要走了,变成一棵树。我失声痛哭,因为我即将幻化成仙,而她会永远留在人间,就像当初的她和我,依旧是一棵树,一个人。我抱着她,最后一次流泪,当眼泪滴在发衣上的时候,发衣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袭五彩锦袍。我知道,南玉变成了桃花仙。原来,这就是那场劫,情劫。双双成仙,相见而不能相爱,永生永世的劫。而豆蔻,可爱善良的小女孩儿,原来是桃花仙天上的随从姐妹。
我们等了那么久,只为拥有这刻骨铭心的一天;我们走了那么远,只为享受这无比满足的一刻。那一刻,我们相拥着,离开了人间。
跋
在我已走过的二十多年里,碰到过很多女孩儿,碰到一个,我会爱上一个,她们就像高傲的花儿,为这个人间带来亮丽的风景,让红尘不再寂寞。
我欣赏每个人的善良,每个人的纯真,每个人的孤独,每个人的潇洒,每个人的坚持,每个人的忧伤。我开始觉得,用像对山川那样的爱去爱别人,这个世界会大许多,会美许多。所以,男欢女爱不是必需的,男人不一定非要娶一个女人,女人也不一定非要嫁一个男人。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是这个世界上低层次的爱,一个男人可以爱很多女人,一个女人也可以爱很多男人,不必去指责,也许久而久之,那会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不过,我说的爱,是像爱山川,爱自然那样的爱,或者说,博爱。
祝愿我遇到的所有善良的女孩儿们无病,无疾,不为金银所困,不为情恨所苦。祝愿天下所有善良的女子能完好如初,红尘滚滚而不改其志,世态炎凉而不变其心。祝愿天下所有善良的人们能一直善良下去,祝愿人间花好月圆,和平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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