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雀仔跌落水-4

作者: 途可小姐 | 来源:发表于2018-06-12 22:06 被阅读222次

    六月,香港的风球如期造访,它像一个忍耐许久的人终于蓄起的巴掌一样,愤怒急促地携风带雨,敲打着我宿舍的玻璃窗。我坐在嗡嗡作响的窗边上,机械地投着一份又一份的简历,屏幕上鲜红的“XX教育”看得我头晕目眩,太阳穴似乎有什么东西即将爆炸一般,突突地跳着。

    整个玻璃被暴雨打成白茫茫的,丧失了透视的能力。这小小的窗户,像我一眼扫上去空荡荡的简历一样,上面只粗略地写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信息,以及我并不出彩的会考成绩。除此之外,我的雅思成绩非常难堪,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于是我用了很多的排版技巧,使我的简历不要看上去像一张白纸。

    可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教育机构的HR被我的小技巧蒙骗到。

    位于市中心的宿舍条件优渥,十余平米的两人间,足够放下单人床、书桌和衣柜。我的室友Eric此刻仍然在呼呼大睡,他躺在他从宜家拖来的记忆海绵床垫上,整个人比床沿高出一截,像一个现实版的豌豆公主。没办法,学校配套的单人床垫厚度只有大约五厘米,又硬又不舒服,Eric躺上去的第一个晚上,就决定和它永久说再见。他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给他喜欢的床垫品牌打电话要求定制一款符合尺寸的单人床垫,在得知需要42天定制期后他二话不说,立马去宜家买了这款床垫,然后回来睡了整整一天。

    和他一起住需要勇气,不仅仅是因为每天夜晚看到他宛如漂浮般的睡姿,更是因为他是一个家境优渥的孩子,总是会不经意间刺痛我的心。在他眼里,Dior的T恤和宿舍人手一件的T恤没有区别,统统丢在公共洗衣机里一起洗,几百块钱的洗衣液被人顺手牵羊了也只是抓了抓脑袋。他家的菲佣每周会给他带两次家里送来的东西,并帮他简单收拾一下宿舍里的杂物,把他收藏的放在书桌上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手办擦拭一遍。Eric家的菲佣非常的客气,她每次收拾都会细心地帮我把桌子也擦拭干净,偶尔也带给我来自Eric父母的一些小礼物。

    这些礼物大多奇奇怪怪,一根来自南美的雨棍,一串马赛人的串珠,一本叫做《Zero to One》的书。

    “我爹最近在看这本书,喜欢的不得了,买了三四十本到处送。”Eric指着这本书,略显无奈地说。

    在同龄人中,Eric显得非常特殊,他特殊的原因是因为他比普通人更纨绔,也比普通人更自律。他虽然对看书没有丝毫的兴趣,但是在和他父亲约定的晚餐前,他还是老老实实地读完了那本《Zero to One》,他读书的时候一脸英勇就义,取出他偷偷存在宿舍公共区冰箱里的日本威士忌,连着灌了自己好几杯。随后担心自己一身酒气违反了宿舍的规定会被父亲责骂,又灌了他自己一大杯冰水。

    “这本书可真有意思。”几个小时后,两眼通红的Eric抬头和我说。

    Anne和他打照面的次数不多。每次Anne来我宿舍找我,Eric都会非常礼貌地和她打个招呼,然后收拾收拾书包去图书馆,从不和Anne待在一个屋檐下。为此她非常不能理解,私下问过我好几次是不是我的室友对她有意见。每次我的回答她都不相信。

    十一点钟,Eric终于醒了过来,从他的小床上支起脑袋,看着被暴雨几近轰碎的窗玻璃,惊讶地张了张嘴。“是不是已经挂八号了,下午不用上课了?”他问我。(八号风球,是香港用来衡量台风等级的一种单位。)

    我打开香港天文台的App,“没有八号,黑雨了,下午肯定不用上课了。”

    “都一样,yes!!!”他翻身下床,麻利地用手机查看起邮件,当他如愿看到来自教授发来的停课通知,高兴地打了好几个响指,又舒舒服服地躺回自己的小床上去。

    “Fred,你叮叮饭还有没有?”

    “什么?”

    “就是那个、那个……微波炉加热的饭。这大雨天怎么出门啊!”

    我很遗憾地告诉他我已经没有库存了,但是宿舍三楼有这类“叮叮饭”的自动售卖机,Eric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和我预料的一模一样。简单洗漱后,他强烈要求我和他一起去买叮叮饭,一路上不停地感叹宿舍条件真齐全,可以足不出户都不会饿死。

    “我也想足不出户,但是我足不出户就会饿死。”我简单地和他分享了一下我正在找工作的前因后果,他听到三十万元的钻戒的时候也禁不住瞪大了眼睛,这让我一瞬间感到非常欣慰。

    可Eric的重点并不在这里:“天啊,Fred,你居然已经在考虑结婚了。”

    在这一类香港年轻人的世界观里,年轻的肉体是用来体验不计成本的疯狂的,只要在自己的底线之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纵情享受,这个状态会一直持续到婚姻的那一天,因此他们本能地反感婚姻。

    但是Eric的底线在哪里呢,恐怕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毒品、烟酒和女人对于他来说,都是钱能够解决的事情,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他也根本不去追求这些刺激。他会精心用发胶抓好头发,穿上袖口上绣着自己名字缩写的衬衫,然后随意地把袖口挽起来,身上混着说不出来的香水味,这种味道在他进入夜店后的半小时内,就会和他点的龙舌兰味道混在一起。他酒量不好,每次喝上一会儿就会开始东倒西歪,顺势趴在身边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女生身上。

    在买完叮叮饭的十二小时后,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举着酒杯,手搭在旁边不知名的女生肩上。他的领口被那个女生扯开了些许,手表上的碎钻恰到好处地反射着舞台的灯光,光芒刺得我有些头痛。我听见那个女生在问他今天为什么出来玩,Eric用拿酒杯的手往我的方向扬了扬:“我朋友今天心情不好,我们出来喝一杯。”

    “哎呀!”那个女生柔软的眼光向我扫来,她的眼神和Anne一点都不一样,Anne的眼神水灵灵的,有一股子小豹子一样的倔强,望向你的时候仿佛有千言万语。而她的美瞳之下更多的是空洞。她向我扬了扬手,像是施展了召唤魔法一般,我身边瞬间又多了一个穿超短裙的女生,笑呵呵地挤着我坐了下来。

    “来来来,都来一点。”Eric立马给我们俩也倒上了酒,混着乱七八糟的脂粉味,我的太阳穴疼得更厉害了。

    酒杯已经递到我手上了,超短裙女生顺势往我身上一靠,我手似不听使唤般地,将酒往我自己嘴里送,有人在我耳边笑嘻嘻地说:“再来一杯!”

    裤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低头一看,是Anne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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