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真念一思
作者:艾米莉·狄金森
I keep my pledge.
I was not called -
Death did not notice me.
I bring my Rose.
I plight again,
By every sainted Bee -
By Daisy called from hillside -
By Bobolink from lane.
Blossom and I -
Her oath, and mine -
Will surely come again.
我信守我的誓言
我还不曾被召唤-
死神没有注意到我
我带着我的玫瑰
再次发誓
以每一只神圣的蜜蜂-
以从山坡唤来的雏菊-
以来自小巷的食米鸟的名义
花儿与我-
她的誓言和我的誓言-
日后必将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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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2.10-1886.5.15)
美国传奇诗人。出生于律师家庭。青少年时代生活单调而平静受正规宗教教育。她20岁开始写诗,早期的诗大都已散失。从1858年后开始弃绝社交,如女尼般闭门不出,70年代后几乎不出房门,文学史上称她为“阿默斯特的女尼”。
她在孤独中埋头写诗三十年,留下诗稿1775余首。在她生前只有 7首诗被朋友从她的信件中抄录出并发表,其余的都是她死后才出版,并被世人所知,名气极大。她的诗在形式上富于独创性,大多使用17世纪英国宗教圣歌作者艾萨克·沃茨的传统格律形式,但又作了许多变化,例如在诗句中使用许多短破折号,既可代替标点,又使正常的抑扬格音步节奏产生突兀的起伏跳动。她的诗大多押半韵,主要写生活情趣,自然、生命、信仰、友谊、爱情。诗风凝练婉约、意向清新,描绘真切、精微,思想深沉、凝聚力强,极富独创性。
她被视为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美国诗人中最著名的佼佼者便是美国文学之父欧文,以及惠特曼和狄金森。她深锁在盒子里的大量创作诗篇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大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未能获得青睐,然而周遭众人对她的不解与误会,却丝毫无法低损她丰富的创作天分。根据统计,艾米莉惊人的创作力为世人留下1800多首诗,包括了定本的1775首与新近发现的25首。
作品风格:
狄金森的诗采用一般教会赞美诗的格律:每节四句,第一、三句八音节,第二、四句六音节,音步是最简单的"轻、重",第二、四句押韵。例如本篇译文中的第二首诗: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The Carriage held but just Ourselves--
and Immortality.
诗的篇幅短小,多数只有两至五节,经常破格,常押所谓"半韵"(half rhyme);放弃传统的标点,多用破折号,名词多用大写(但这个习惯在当时很平常);常省略句子成分,有时甚至连动词也省掉;句法多倒装,有学者指这是受拉丁文词序的影响。
狄金森的诗富于睿智,新奇的比喻随手抛掷,顺心驱使各个领域的词汇(家常或文学的,科学或宗教的),旧字新用,自铸伟词。喜欢在诗中扮演不同角色,有时是新娘,有时是小男孩,尤其喜欢用已死者的身分说话。
狄金森描写大自然的诗篇在美国家喻户晓,常被选入童蒙课本。痛苦与狂喜,死亡与永生,都是狄金森诗歌的重要主题。
狄金森诗作的音乐性和图象性,成了批评家关注的题目。其诗用的破折号,时长时短,有时向上翘,有时向下弯,有批评家指这些是音乐记号,代表吟咏或歌唱那首诗时的高低抑扬;其诗的诗行往往不是一写到尾,有时一句诗行会分开两、三行写(即是说每行只有两三个字),有学者认为这是刻意的安排,跟诗意大有关系(另外,狄金森有时会在寄给朋友的诗里会附上"插图")。因此,有人主张要研究狄金森的诗,必须以她的手稿(或手稿的影印本)为文本,才不致扭曲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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