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喜欢你,在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好像就注定了结局。
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认识,没有所谓的完美,想起了的时候甚至觉得尴尬,但是,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姓名,真好听,莫名就刻在了心底,挥之不去。
青春时期的喜欢,总是时而大胆,时而畏畏缩缩。在旁人面前,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攀谈,在你的面前,我总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借着感谢的名义,我终于拿到了他的联系方式。这算是唯一的好处吧!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断断续续的聊天,有时候我会请他喝奶茶,有时候他也会分享他喜欢的东西。从他人口中,明白他仍是单身群众的一员,却不知是否有了心上人。有时候也会旁敲侧击,但始终没有得到答案。我们之间大概是从陌生人,变成了普通朋友。
渐渐的,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多,也知道他喜欢的人,好像不是我这样的,他喜欢的是那种温柔,富有内涵,一看就是很淑女的样子。就像我们专业的女神一样,不得不说,有时候他两在一起是很配。同样的文质彬彬,同样的一表人才,同样的温文尔雅,同样的兴趣爱好,同样的让我心里像有好多的蚂蚁爬过一样,想了又想,变得不像从前潇洒的自己。
我开始变得沉默,把喜欢也深深藏在了心里,它渐渐成为了我的一个秘密,没有人知道。我们之间好像仍旧是这个样子,淡淡的,好像多一分就显得多余。我变得爱笑了起来,开始化那些淡淡的妆,有时候还喜欢恶搞自己,比方说把我的眉毛化成了毛毛虫,然后再擦掉;把许多口红都叠涂在一起,找几个好友猜口红色号。我开始去发现身边的美,哪怕有时候拍的照都是丑丑的,也能够自娱自乐。我爱上了画画,画的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人物,给他们写今天的故事,好像一个个都复活了一样。
有时候我也想,大概还是缺了点勇气,所以喜欢才显得那么平淡。哪怕心里再翻江倒海,面上也能够做到临危不惧。一转眼,我的大一就这么过去了,喜欢成了习惯,他的大二也就这么过去了,没有喜不喜欢。
在放暑假的日子里,我们偶尔还会出来见个面,说来也巧,我们在同一个城市,说来也不巧,他在城市的南方,我在城市的北方,每次见一面就要翻山越岭到市中心去。市中心有一家奶茶店,作为资深奶茶控,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遍所有店的珍珠奶茶。所以在经过多家奶茶店后,我们选择了每家点一杯,让几家奶茶比个赛,看看谁会是最后的冠军。当然,最后的获胜者是我,因为我把奶茶都喝了,也让我在好长一段时间,再也提不起对奶茶的兴趣。
除了这件事,还有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说他有了喜欢的人,可是,他喜欢的人不是我。他喜欢的人是在他做暑期工的时候认识的,他说她很有趣,会讲很多的笑话,会了解很多的知识,他说她跟他很默契,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什么。他说她想追她,但是女生应该怎么追才好?
他开始变得健谈,说的都是她的故事。她今天又发生了什么,她今天心情不好,她今天超开心,一点一滴都被他记录了一下,和我一样。大概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吧,但不一样的是,他喜欢她,搞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全世界只有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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