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而至的一封信,打乱了哈罗德退休之后平静而枯燥的生活。当得知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身患重症之后,感觉无论如何应该写一封回信。
这注定是封很难写的信。撕去了那些该死的同情的字眼,也揉皱了所有的字斟句酌。最终,哈罗德不再为说辞而患得患失,他只写出自己最简单的真实想法:“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祝好,哈罗德(弗莱)。”
哈罗德要将信送到街尾的邮筒。根据我自己以前的经验,在那邮递信件的时代,邮筒不应该只在街尾才有,在去往街尾的路上一定也会有的。我想,哈罗德只不过想要独自多待一会吧,他要记起更多的关于老友奎妮的故事。
是的,事情果然如此。于是,哈罗德在经过一个邮筒时,心情复杂到了极致,终于没有放开手,他取回已经塞进邮筒的信,他决定再走往下一个邮筒。就好像,这样便可以多陪老友奎妮一会。
走路到达第一个加油站,哈罗德想要买点水和零食。他现在又饥又渴,需要补充能量。这时,加油站女孩的一段话,在尚有些犹豫的哈罗德的眼里就像明亮的太阳给他以无限光与热,还为他指明了前行的方向。
女孩的话,给哈罗德的远足加持了信念般的注脚,于是,他即将穿越五百多公里的脚下仿佛有源源不断的能量补给。女孩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还好,手机落在家里的哈罗德还是给他的妻子莫琳去了一个电话:他要步行到最北边去看望老友奎妮。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由黄妙喻翻译。
厚厚的一本书,我也才只翻看了最开头的几页,我已经为之深深吸引。我在想,远在天边的老友的突然来信,应该不是哈罗德选择步行离开家的原因。
那么,又是什么可以让他不顾同样年岁的妻子而远足呢?他没有孩子吗?为什么他不回家去取来手机呢?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到谜一般的不解。
因为,哈罗德并不是一开始就筹划好这次远足的,也许,在他内心深处早已埋有这么一个疯狂的想法,只不过恰好是老友奎妮的来信,为他挑开了最后一层薄纱,而他却还未曾觉醒。
于是,在去往寄信的路上,再走远一点,再走远一点的想法由内心油然而生,他便遵循着自己的内心,将远足的自发变为逐渐明晰的自觉。
就我目前读书的进度来看,哈罗德与奎妮之间一定有过非同寻常的故事,而他的远行就是一种逃离:逃离退休后平静到枯燥的生活,逃离平淡如路人的妻子!或许还要逃离一些其它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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