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一天傍晚,微风缕缕,细雨潇潇,雨丝似是柔情的少女,情意绵绵地飘附于肌肤上,那是一种透心的凉,说不出的清爽。当然,这是有心人的逸趣。
透过图书馆如水晶般剔透的玻璃橱窗,在灯光的映衬下,他在书架前来回踱步,手指凭空划过的身影纹丝不差地落入了镜外丽人的眼帘…
她坐在书桌旁,抿着嘴,托着腮,似笑非笑地看着,神情比蒙娜丽莎还迷离,任由书页在手边自个儿翻来覆去。
她叫方子清。
他俩邂逅的时候,就是在这图书馆窄小的电梯里,那时候人挤,感觉像是隔了十万八千里——牛郎织女也跨越不了的距离。
现在回念起来却如近在眼前——进去的时候,他先进,她后到;出来的时候,她纤手玉指死死按住电钮,让身后的人先出。擦身而过之际,他低头有意无意地吱了一声“谢谢”,小如馆外的雨声——等她回应“不客气”之时,只道他已在十步之外,却嗅到了他留下来的香。
淡淡的香,飘于她跟着走过的地方。
恍惚间她心似明白,他是个有心人,是个感性的人…
二
晚上回去她戴着眼罩躺于床榻上,却是辗转反侧。
她想着回忆今日走过的地方做过的事,寻找雨季青春里美丽的印迹和记忆,思绪却无主地逗留在遇见他的刹那,她试着努力回忆他的样貌,哪怕是他的侧脸、发型也好——恨不得用上哪天老教授在她迷迷糊糊,心似平原牧马间一语带过的分形原则…
室友笑话她今宵寂寞难耐,春心撩动,“小妮子,睡不着吧,想哥了吗?”
“来来来……”
“滚吧你们。”
她怨着笑着一个枕头砸下去,意欲砸断她不知何时缠绕于心头上的千丝万缕——其实她也觉得自己可笑,这种萌芽于花季年华里甜蜜而纯真的笑话,她觉得理所当然而且值得拥有。
每个女孩子都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话故事。
可能他就只是生命中可遇不可求的一个过客吧,也许吧——曾经拥有,如夜空中烟花般的璀璨。
忽然间她好想哼一段——“…让青春娇艳的花朵,绽开了深藏的红颜,飞来飞去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脸…”
生活就是这样,瞬间触动心弦的镜头,已能叫你记住一生,往后的人生境迁中,多少感触,无不源于这一分巧妙的感动。
三
懵懵懂懂间还没读懂什么叫大学,转眼间大一便悄然过去了一个学期,真如白驹过隙,不留痕迹。——不过也没关系,岁月如神偷,偷的人有技巧,被偷的人有资本。
反正时间也就是别人给的,该浪费的时候就浪费。
大学也就是过来混的,毕业之后就是出去当混混的,这才是新时代写实的大学观。
寒假里她和舍友在学校商业中心里兼职发传单,千不幸万不幸,她被安排到肯德基后面那条小小的走廊去——这条小巷平时就可谓人烟稀少,足迹荒芜,比西北的大荒漠还了无人气,何况现在还是处于放假的人口大迁流时期——从这里走过的人通常只有两种,一种是虐狗虐心的情侣对——无暇接你的广告单,一种是抄近道的,脚底踩风火轮的人——你还没递过去,人家就飞身而过了。
真真是无语了。
眼巴巴地望着对面商中大街进进出出,来回穿梭的人影,她只得心不平气不顺的暗暗吐槽——下次再也不发这玩意了——也懒得发朋友圈了。
正当她在心里念想着今晚回去该怎么处理两条站得发麻发酸的大腿时,迎面终于走来了两个人——
是他!
那个黑衣黑裤,跟同伴大大方方说着笑着,图书馆里却似涩非涩,声如蚊蝇的人。
来不及想那么多了。
她恨不得双脚变双手用地急忙抽出两张单,似笑非笑地说,“同学,请看看。”
“嗯嗯。”他单手接过,一张递给同伴,边走边看。
她分明看到了。
额角垂下的发,很可爱——实在不知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一个男生留下来,似直又斜地搭在额边的刘海。他有轮廓分明的五官,尖尖的下巴,长长的睫毛——这样的男生,两个字形容——正气。
为什么不同“帅气”来描述?她也不知道,反正直觉就是这样。
直觉就是直觉——女生的直觉就是八分的事实。
只在一瞬间,她就记住了一个人的脸面——换你来做得到吗?
绝对可以,恐怕有过之无不及——看看要记住的是谁。
人的潜能在瞬间被激发,这是爱的力量。
忘了问一个万千青春奔放的少女都偷偷在微信,QQ里备注的问题——他有多高?
“好像只比我高半个额头,是吧。”
“半个额头,够了。反正比我高就是了”。她不知来由地想着,竟无心抬头看看从她身后走回来的两个人。
她一心想着自己候在这里,等的就是人,管他什么人,发了再说,不然就是活受罪——如果狗也能接,哪怕是用嘴也无妨。
“同学,看看。”
天呀,居然还是他。
“如果他再走回来,我一定会再发两张。”她想。
她抬头眺望着远方白云片片相追,层层相覆的天,第一次感觉南都的冬天有烂漫玩趣的气息。
也不知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还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约摸三五分钟,他竟真走回来了…
可是在失神间,手脚竟比秦兵马俑还僵硬,使唤不过来——传单在手间轻飘飘地向下滑落,一如仙女散花似地散作一地…
她讶然失语,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跨步走过来,俯身拾起,却不交与她。
“这是我的了。”她没听错,他是这样说的。
天呀,他竟这样霸道。
他转身就走,有意无意地挺直腰板,走得理所当然。
“同学,不行呀。”她追过去。
“什么不行?”他回过头来,瞳孔放大——不解的语气,无辜的表情。
简直装得比周星星还要出神入化,演得比周润发还要登峰造极。
“这单子……是我……”瞬间感到脑塞﹑短路,一个头大成两个——她找不到“不行”的借口,只是有气无气地干跺脚。
跺穿地板也没用,三分之一的传单也还是拿在他的手里。
拿不回了。
“这是我领到的传单,人家发的。”
“不能拿这么多的。”
“多吗?看看你手里的。”他扬了扬手,“拜啦。”
他走得是这样“义无反顾”。
她看着他离去,消失在肯德基的转角。
蓦然间,心中感到有一点点小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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