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倡导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医院里要尽可能满足患者要求,公共部门要尽最大努力听取民意,完善各种便民设施,学校里要对学生照顾到无微不至,不得受半点委屈。
但这种服务真的好吗?公共部门的这种服务是人们从心底最直接的要求,我来了你就该为我提供服务,不管是什么服务。
今天一位患者找门诊部找不到,打了四次电话,不停地在告诉自己的方位,但就是不愿意去抬头看一眼指示标识牌。
我们不厌其烦地三个人轮流接了这四个电话,告知其如何找,得到的答案仍然找不到,最后我说你问下别人吧。
其实他当时所在位置就在办公室隔壁,不出一分钟,他自己推门进来了。
这种服务已经算是尽善尽美了。
对于公共部门来说提供服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要求服务太多会不会有点降低自己的智商之嫌。
你在这种地方,可以有人为你提供免费的服务,那你出了这个门口呢,是否还有人愿意为你免费浪费时间与精力呢?
但凡喜欢免费服务的大多是不想出力,只想将眼前的困难转移给他人来解决的,把本应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转交给社会。
举个美女与野兽的例子,但未必恰当,西方有一些法律经济学家,是这样考虑这种问题的。
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拉着老虎在等红灯,老虎被装在一个笼子中,笼子也有清晰的标识写到“老虎危险,请勿靠近”。
旁边一位38岁的美女也在等红灯。
她出于好奇,伸手到笼子中摸了老虎的屁股,没想到老虎的屁股真的摸不得。
老虎反应敏捷,回头将美女的手咬掉。
于是美女将马戏团告上法庭。
在大多数人看来美女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作为一名成年人,你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马戏团也尽到了警示义务,你又不是不识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不是“活该”吗?
但法律经济学家不这样看,他们认为应判马戏团全责,原因是,基于成本—效益分析,你完全可以用更小的社会成本来避免这次事故的发生,比如把老虎装在更密的笼子里,但你没有那样做。
你把危险带到这里来,但你没有用最小的社会成本去避免危险发生。
这个问题当然值得商榷,反对意见也很多,这个以后有机会再讨论。
回到主题,基于提供服务,权衡一下,你本来可以抬抬头的事,却要别人付出几倍的时间、人力、物力等各种成本来埋单,机会成本太大。
注: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
而作为被服务方来说,就目前短期行为来看,他得到了完美服务,暂时解决了困境,但长期看来,会养成依赖他人的陋习,而使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降低。
杰克韦尔奇在要求各企业CEO清理掉C类员工时,被各种声音反对,认为员工在企业待了很多年,这样会不会太残忍。
但韦尔奇不这样想,他认为在不适合企业的员工有能力的时候将他们送走是最正确的选择,于企业于个皆是,对于不舍得开除这类员工的行为才是假仁慈。
而事实也证明,那些出去员工确实觅得了更好的更适合自己归宿。
所以,我们能看到一个迅速崛起的通用。
朱镕基总理当年的国企改革政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完美的只是昙花一现,考虑到让整个社会学会自己为自己提供便利才是重中之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