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在日记里你一定会提到一份特殊的关系,超越同学、纯于朋友、淡于女友,但却让你回味无尽。
我要写的是故事,非小说,用不着臆造,虽平淡,却够味。
二很多事情按照正常逻辑无法解释出理由时,我们习惯称之为缘分。在男孩心中留下第一个烙印的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此后找女友的标准都会缘由此。胡畔,第一个在我夜空中闪出璀璨星光的女生。
在她之前我被安排过很多同桌,有的一越过“三八线”就拿笔盒敲你,有的戴着眼镜整天规矩地听着讲。并非每个初次都是好的,在她之前你经过了那么多人,有的张望,有的赶路,她不是第一个,也并非最末,只是在恰好的时光走进了你的心,这即是缘。
那是小学六年级伊始,班主任照例将男生女生排成两排,按高矮顺序依次排座。
我偷瞄了身边这位,心里一阵窃喜。
胡畔,班上三大美女之一,没班长罗盈早熟高挑,不似生活委员廖诗晨娇滴可爱,担任了三年学习委员的她,短发俏丽,温柔端庄,该属气质美了吧。
与她当同桌一直是我甚至很多男生的梦想,五年级分座位时我和她在一排,却因老妈投老师一句孩子视力不好而被迫调开,现在终于又有机会了。我暗自窃喜幸好身高节奏与她同步。
一次作文课上,题目是写一封家书,我作文向来不错,不过没写过家书,不知道落款怎么写。于是问她,她想了想,然后提起笔写道,“外甥 阿亚”。“阿亚。”她得意地笑了笑,两个浅浅的酒窝如同挂树的凤梨,似乎对这个外号颇为满意,“以后就叫你阿亚吧!”
阿亚,我木讷地耸了耸肩,望了望窗外蓝得像海洋的天空。
三小学那年头,我好和几个哥们奔去电脑室打星际。中午一个小时的休息是小练,周四下午三点放学后可以战个痛快。那时候秘籍也是记在本子上,金钱无限,人口无限,无敌命令……其中有一个是show me your money.旁边的胡畔看到了这本子,颇有兴趣拿起来读了遍。“你看得懂麽”我有些鄙视地瞟了她一眼,要知道,她虽然是学习委员,但绝对不懂游戏的。
“给我……你你……的钱。” 胡畔一字一句的拼出来,似是不太确定,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我。我心里瞬间佩服起她来,那年头没有互联网,很多东西都是口口相传,辛辛苦苦搜集来的当作宝贝的秘籍竟被她一语说出。我们高年级才开始学快乐英语,能认识几个banana、monkey这样的单词就不错了,能看懂句子和语法的那简直是神人。
四想写些苍老的只言片语,却发现那年头小小的心灵装不下那些东西。不爱听情歌,不好读情感小说,只想每日没心没肺地玩耍。疯闹的年纪,不懂寂寞为何物,似乎如果不去想,便也感觉不到。只是很享受那种坐在一起,在课桌不经意间彼此触碰到肌肤的小小触电感。我们刚坐在一起时几乎不说话,那时候男生只跟男生玩,女生也只找女生玩。男生看不起女生下课跳橡皮筋、踢毽子,女生也不喜欢男生没事就在走廊上疯逗打架。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开始了偶尔的聊两句。最初是上课时一些不懂的问题,好吧,我承认她成绩比我好,甚至比班上大部分人都好,我作业上不懂的疑难杂症多亏她耐心的讲解。一次语文课上,做卷子,我看到了一个词——什锦糖,不知道啥意思,于是问她,“这个shen锦糖是什么啊?”“shen锦糖……噗!”她禁不住笑出声来,莺莺般的声音吸引了周围同学不少关注,她转而小声地凑到我耳边说,“是shi锦糖,就是这个咯。”我感到荷包一暖,一个东西突然塞了过来,掏出一看,原来是一块五颜六色极具好看的糖果。
“为什么女生都爱吃糖呢?糖就糖麽,还叫个这么绕口的名字。”我一边嘟噜着,一边撕开包装膜塞入嘴里,“恩,味道不错。”时光像一位慈祥的母亲,细心培养着漫步在岁月光阴的孩子,人与人因为时光的培育从陌生走向熟悉,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我和胡畔聊的内容也渐渐多起来,她爱弹钢琴,也爱听周杰伦,最爱当时的那首《简单爱》。
那个年代,周杰伦还不是东尼大木,我的偶像也还不是S.H.E。夏天来了。她会穿着那件浅橘色花纹的连衣小裙,露出她瘦削的肩膀,每次她穿这件坐我旁边时,我都会忍不住偷偷多看两眼,真真可爱得像丛林里舞蹈的精灵。
五同桌是人世间最微妙最美妙的关系,你们是彼此肩并肩相距不到二十公分的人,那距离,只用一把直尺便可量出。上课受老师批评了,被闺蜜误会了,都会第一时间跟同桌倾诉,他是距离你最近的人。考试作弊遇到危险时,同桌也会很有默契的耸耸你的臂膀——即使她不作弊。我的同桌是我心中暗暗喜欢的人,这让我每天早起去上学多了份格外的动力。“阿亚,我问你个问题哦。” 数学课上,胡畔一边做着《天天练口算》,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啥?” 我侧过头看了看她,古老的铁吊扇挂在墙壁咯吱咯吱响如同栖息的蝙蝠,而她的侧脸仿若塞纳河边的凌凌水波。惊鸿荡漾之余,我又转过头继续看龙珠漫画。“你……有写日记的习惯麽?” 胡畔渐渐停止了做数学题,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显得很是娇小可爱。我顿了顿,作为她的同桌将近半年,对她的情况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在她抽屉里的某个角落,有一本厚厚的日记本,她每天会在不固定的时间,比如某一节课快下课时、中午午睡时,拿出这厚厚的本子,花上十来分钟,小心翼翼地写些什么。写了些什么呢?我很好奇,小时候的我对一切未知的东西都很好奇。但我没看过,因为思想品德上老师说过,偷看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行为。
对于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我想了想,写日记这习惯还真没有,一来我比较懒,除了作文课绞尽脑汁挤出些句子来平时是不会费脑细胞的,二来也没啥多愁善感的东西来写。但是我觉得如果我说不写似乎显得逊色了,那时候没有文艺青年与213青年,我小小的心中认为写日记是种很高人一等的行为,就像我们觉得会弹钢琴的女生很高雅一样。于是我顺口答道:“写啊,我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呢!”“真的呀,怪不得你作文写得不错呢,你们男生日记会写什么内容呀,给我看。”胡畔显得颇兴奋,兴奋得都放下了一直紧握的圆珠笔。“这个……这个……” 我一时口拙,第一见到胡畔对一件事表示出这么大的关注,我心里隐约感觉欺骗她是不好的,但话已出口也只能继续圆一个谎,“我的日记本在家里,我一般都晚上回到家才写的。”突然我灵机一动,补充道,“那你们女生的日记写什么内容?我也想看啊。”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她说不给我看,那我也能趁机说不给她看,这事就算这么过去了。嗯,女生对隐私这玩意儿很在意的,我不禁对自己这招金蝉脱壳颇为满意。胡畔低下头陷入了沉默中,她秀清的眉目紧锁着,鹅蛋似的小脸显得凝聚,看得出她很认真地在犹豫着。大约过了两分钟,她从抽屉里最深处掏出了那本厚厚的日记,隐蔽地搁在了皙白的大腿上。
我当时就惊讶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胡畔在上课时做其他的事,或许那时我还不明白一本日记对一个花蕾含苞少女的重要性。我仔细地看了看那日记外壳,是用牛皮纸护皮,外面再用粉红色盒子装着的挺高级的日记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橙色的短裙和白细的小腿,不觉脸一红侧过头去。“那个……你先要答应我,不可以将看到的内容说出去。” 胡畔脸颊微红,小声嘟噜道。我们此时脸都泛红,不过似乎原因不同。
“啊?” 半分钟后,我晃过神来。“公平起见,你明天将日记本带来,我们再交换日记。” 胡畔自信满满地看着我,看样子已下定了决心。我一瞬间的感觉,是喜,能和这位班上的大美女交换日记,满足男生强烈的好奇感,怎能不喜?然后是悲。我的日记从何而来……“额……可是我前天将日记本的钥匙弄丢了,打算周末好好找找看,这样吧,星期一,星期一我们再交换日记。” 我又为自己急中生智圆了一个完美的谎言满意无比,要知道我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么难得的机会的,所以将时间推延了几天。今天星期三,我打算用四天时间“创造”一本日记出来。
六
有时候回忆就像一把刀,一刀捅进去,痛得流出血来。很多时候我不愿回忆,因为逝去的刺痛太过荆棘。很多时候我又忍不住回忆,因为它曾如此白净。
放学后,我偷偷地溜进文具店,在最深处第二层架子上看到了一个个摆放整齐的日记本。我选了个精致的金黄色外壳日记本,标价八元,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过早费啊。还好今晚作业不多,八点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我翻开这精致日记本的第一页,在台灯黄淡淡的照耀下,思索着该写什么好。这是我第一次自主写日记,还真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应付老师布置的周记,往往都是“今天天气真好,我参加了XX课外活动,学到了不少知识,今天真是丰富多彩的一天;在上学途中看到老奶奶遇到困难,于是赶紧上前帮忙,老奶奶夸我真是个好孩子,我举了举胸前的红领巾,这是我应该做的!”等等此类。
但这次,我不想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东西。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日记本,没必要写那些溢美之词应付谁。那就写自己心灵最真实的想法吧。于是我,在这人生第一个日记本中写道:2001年5月2日 星期三 晴胡畔,你是我的第一个同桌,能和你坐伴真的好开心。
七今天星期四,清早白嫩的阳光洒进窗帘,我早早的起床,在日记写下“今天又是愉快的一天!”后出门。一路上,和煦的微风如飘扬在空中的笛声,使人心情如此欢快。我貌似第一次来学校这么早,班上只有四五个人,胡畔也在座位上,头低着用笔莎莎写着什么,没想到她一向来得这么早。我大步迈向她,将书包甩到座位上,屁股一噔,坐了下来。这声响使全神贯注的她惊了下,她抬头看了看旁边的人后更惊了下,然后脸一红,将正在写的东西收进抽屉里。“哟,偷偷摸摸的,干啥见不得人的事呢?” 我今儿有些小兴奋,要知道平时是不调侃女生的。“你……你才偷偷呢!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您来这么早?” 胡畔也不甘示弱。
上午的劳技课,魏老师拖着一个大箱子走进来,在全班众目睽睽的期盼下,魏老师浅浅地一笑,慢慢撕开胶布。箱子里是一摞摞色彩缤纷的毛线,“这节课我们学习织围巾。”魏老师在公布了今天课程内容后,叫前排两位同学分发毛线和针。给我们发毛线的是宋紫轩,胡畔的好闺蜜,也算位美女,只是身材高挑了些。只见胡畔朝她抛了个媚,甜甜喊道:“轩轩,我要橙色的。”宋紫轩也回了个媚眼,那样子还想把我的同桌搂在怀里亲一个。她眼光瞟向我时,立马语气冷淡起来:“那你呢?”“我是男生,当然要蓝色。” 我也冷冷地答道。说实话,我不知哪里招惹了这位宋大美人,自从我坐到胡畔旁边后她对我就没个好态度。好在,胡畔对我的态度倒还不错,她说话的感觉总是很柔很甜,会给人一种亲切感。
魏老师在讲台上详细讲解着织围巾的步骤,什么针穿什么针,而我听得完全陷入混乱,平时同桌跟我玩橡皮筋我都会被那十个指甲绕来绕来去绕到晕眩。“不可能的任务!”我不禁感慨一句,做好这次劳技课不及格的准备了。“你也看过那吗?” 身旁的胡畔有些欣喜,望着我。“呃……”我一不小心侧过头也望到了她,她的双眸很黑很明亮,像花仙子般夺目,吸引着人一直想盯着看。跟她同桌了大半年,我还是第一次这样直视着她。齐齐的刘海映衬出她瓜子型的脸蛋,嘴角边两个浅浅的梨窝,好美,我一时竟看得呆滞了。“那你觉得汤姆·克鲁斯怎么样,帅吗?” 胡畔没发现我的意乱情迷,微笑着继续问。“呃……帅。”“真的呀,他可是我偶像呢!”胡畔突然激动起来,左手搭在了我的右臂上。我心田瞬间涌入一种莫名的热浪,浑身像遭受突如的电击般,由身体到大脑再到神经,整个麻麻的。这是我第一次“触电”的感觉。凉凉的,软软的,这是我第一次对女生“肌肤”的感觉。
八爱情,像花苞子般,越早盛开越美丽。
在我们年幼时,在我们花样时,没有那么多欲望,没有那么多世俗,不会为了炫耀追某个女生,不会为了面子伤害某个女生。那时候,我们一无所有,所以那时候的爱情,是最纯粹的。今天是星期五,一个星期上学的最后一天,是我最喜欢的一天。以星期三为中点,我将一个礼拜一分为二:周一到周三是地狱,周四周五是迈向天堂,星期六星期天则是天堂。何况,更令我高兴地是,胡畔答应帮我织围巾度过劳技课的关,作为同是汤姆哥粉丝的报答。
今天该是美妙的,在度过欢快的双休后,下个礼拜一我将可以目睹胡畔的日记,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可一件始料未及的意外彻底打翻了这场美梦。那是体育课结束,我们回到班上,我却感觉位子上有点不太对劲。还没等我看清楚是哪不对劲,就见宋紫轩怒气冲冲地走过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啪!”的一声,一耳光打在我脸上。“混蛋。” 我犹记得她是说出这两个字的。
良久,我发热的脸颊冷淡了些,我混乱的大脑清醒了些,然后我又看了看周围,我那不太对劲的位子上。不对劲的不是我的位子,是我旁边的位子。她桌上,多了件东西,一件绝不可能摆在桌面上的东西。那本该深藏在抽屉最深处,用牛皮外壳保护着的日记本,正裸露出它青檀色的身体,散落在桌面上。不知何时胡畔已经坐回在了位子上,眼角似有泪水,她默默整理着日记本,没有看我,只是用一种伤心到令人欲绝的声音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只因她讲话举止从来都很温柔,不像有些疯丫头下课爱追着男生乱跑,也不会在班上鬼一般的乱吼,甚至从没见过她对谁发过脾气。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人发脾气。
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发脾气了,像跌入了一潭深深暗暗的湖水中。
我怎么可以这样……我怎么可以这样……我脑海里回荡着这句轻柔的言语,我很想说我没偷看她日记,但那亦怨亦艾的叹息让我突然觉得如果她从未相信我那一切都没了意义。正如同她第一眼见到日记被翻开就怀疑我,那么辩解也只是我的何患无辞。于是我沉默地坐回到了位子上,始终看着前方,在匆匆碌碌的上课铃中结束了这场纷闹,只是右边脸颊还残余着莫名凉冰冰的伤心。
九
平时的周末,我都会和伙伴去踢球、打弹珠、探险。但那个星期六星期天我却完全提不上玩的劲,只是呆在家里,看着桌上金黄的日记本,里面整整写了三十页内容,那是我信心满满的准备和胡畔交换日记的东西。我曾幻想着心与心毫无猜忌地交换心情,突然觉得一切都没了意义,我将日记本撕了个粉碎。像往常一样去上课,坐到胡畔旁边,她不说话,我也没开口,这似乎陷入了所谓的冷战。卢老师在讲台上讲着《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望着投影仪上的油画愣愣出神,焦黄的河岸、空蒙的天空、只显露一点深蓝的河水,那些拖着沉重脚步挣扎在生存边缘的纤夫是不是也和我此时一样的心情呢?突然我感到右胳膊肘被顶了一下,一张小纸片搁在了“三八线”上,我侧过头看了看胡畔,她眼神笔直地望着前方的油画,似乎对周围一切没有知觉。我将右胳膊微微抬起,然后左手迅速拿过“三八线”上的纸片,顺势将语文书立起遮住老师的视野,只见纸片上写着:你为什么要偷看我的日记?不是说好交换的麽?我心里一热,马上想凑近她对她说我没有偷看她日记,这种渴望呼之欲出几乎即将喷发时,脑里突然闪现出宋紫轩在全班扇我耳光的情景,另一种不知名的感情瞬间占据了我全部的情绪。一种委屈的、气愤的、失望的情绪。我没有做错事,当然不需要感到愧疚,相反,却是一种很不满的感觉。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一种叫做“男人自尊心”的东西在作怪。世界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我曾经不记得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不屑解释,不愿在被扇了耳光后像傻瓜一样乞讨自己的良知;我内心深藏的大男子主义不允许我先低下头————冤枉了便是冤枉了,我没做过问心无愧,这便够了。甚至于我心里深处会责备她:笨蛋,我不是马上就能看到了吗,为什么要冒险偷看,还那么公然地将日记本放在桌上!她不相信我,然后一切都有了缘由,这是我最后得出的结论。于是我在纸上写道:我就是看了,怎么滴。
十我将纸条递了过去,然后偷偷观察她的反应。其实我心里已做好打算,如果她大吵大闹对我发脾气那我也大吵大闹,顺便大声告诉她是笨蛋冤枉人了,如果她伤心难过那我立马像个兔子一样温和地对她解释。可是她看了后只是沉默不语,然后直盯盯地望着黑板,就像一切都没发生过。对,一切都没发生过,就像我和她之间。从那以后,我可以明显感到她对我冷淡起来————应该说,不再特殊。我不懂的题目她仍会告诉我,只是脸上不会露出温馨的微笑,她开始直呼我的名字,就像我们第一次遇到那样。她对待我就像对待其他班上的男生一样,虽然礼貌,但也不再热情。时间从那以后就开始飞快地流逝起来,我记不住中间发生了什么,无非是每天的上课,放学,玩耍。你一定会怀疑两个人每天坐在一起竟会连个误会也解不开,但那确实如此。我们心中已产生了条深深的鸿沟,伴随着那永远无法逾越的“三八线”。同桌,世界上最近也是最遥远的距离。然后就到了六月,凤凰花开的季节,我犹记得最后看到她是穿着那件橙红色的花纹连衣裙,走在一堆女生中就像颗鲜活的柳橙。可我不记得她最后一天对我说的话了,脑海里始终浮现出的只有那天坐在位置上默默神伤的背影,模糊,黯然。那个毕业暑假,我过得并不愉快,那是我无忧无虑的童年第一次有了“伤感”这个概念。坐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杨树,我时常幻想如果哪天她上了车我们邂了逅我一定要当面跟她解释清楚,看她哭看她笑看她责备我的眼神,但这种几率无异于窗外那些蝼蚁般匆匆的人群。
在那个没有QQ没有移动通讯的年代,有的人一旦离开了你的视野,就真的回不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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