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读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此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偶然拿出来读一读,发现有个比较真诚的作者还是一件可喜的事,在此书第一篇文章的末尾,王小波写道:但是在这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我最希望予以提升的一个,就是我自己。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
与喧闹的自媒体相比,我倒是喜欢做一个沉默的人,虽然自己看上去算是话痨,其实还是沉默的时候算是多数,正如那天帮别人解决问题的过程当中,别人开玩笑说我怎么一点声音都不发的,我笑笑道,有时话少比话多更好,只是随着本性而已罢了。
如今开始流行起蹭热点了,对于这些热点事件,有点想法是好事,但是当把热点当成十万加的文件来看,却有另一个悲哀在内,一边是一个家庭的无比沉痛,一边是一个自媒体的洋洋得意,截图特别把关键字抹掉,以避免打广告的嫌疑,当然自己也不会关注这样的自媒体也是了。
前面还有的是某位王大姐热情洋溢的庆祝茅侃侃离世文章十万+,他人的伤痛在她的眼中就是获得了十万+的点击量,死个人把算什么?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的伤痛和怜悯,而那么多的点击量才是自己想要的,那可是无数关注的眼光啊,毕竟现在都在谈注意力经济。
曾经这样的文字,相信不少人是熟悉的: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曾经是偷偷的弄个沾血的馒头去治病,这是为了下一代治病,是愚昧导致要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无奈;而如今我们已经把他人的血直接当成下酒的菜,并且会兴高采烈的宣布,look,还是我拿到的这碗血新鲜可口。
结果,我突然发现,还是变成沉默的大多数相对舒服一点,皇帝的新装中皇帝还穿着一条内裤,现在为了吸引他人的目光,连内裤都无需再穿,怎么样裸奔最能吸引眼球那就怎么来,并且还要在关键的地方打上照明灯以防止他人看不清楚。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后面还有一段谒语,最后一句即是:好个争名利,须把荒郊伴。我看世上人,都是精扯谈,劝君即回头,单把修行干,做个大丈夫,一刀截两断,跳出红火坑,做个清凉汉,悟得长生理,日月为邻伴。
当然出家的愿望如今还没有,毕竟红尘还没过完呢,生活还是继续的,并且是要活得有滋有味才成。
只不过越来越不愿意争话语权罢了,福柯说话语即权力,对于权力来说多数人总是自觉或是不自觉的去追求,与我来说,这样的追求倒是没有多大的意义所在。
所以,经常的现象是如果是开会或是热烈的讨论时,有的人喜欢滔滔不绝的说,并没有停止下来的迹象,那就让他(她)持续说下去,就我来说并不会打断其话句,有时看着数人你抢着打断我的话,我抢着打断你的话,在言语上一定要争个高低的时候,我反而会安静的坐在一边,只听不说,宁愿做一个沉默的人。
不记得具体什么事了,因为许多事在我看来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事,所以没有放在心上,当时貌似被人误解了,被说了一通,然后我一言不发,点点头就走开了,后来有旁人问我,你怎么不争辩一下,说下理由呢?我回道,有些事不必要说理由,即使被误解了又如何呢?那就让其误解得了,如果确实是我的问题,那我会去改正,如果是人家自身的问题,争辩反而导致对方更大的怨言,那就没必要纠正,因为那不是我的义务。
按王小波说的,在这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我最希望予以提升的一个,就是我自己。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
是的,我愿意做沉默大多数人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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