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是少年时,爱与暧昧分不清楚

作者: 最春山 | 来源:发表于2017-08-14 17:59 被阅读420次
    遗憾是少年时,爱与暧昧分不清楚

    短篇合辑
    古风短篇专题--夜船吹笛雨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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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人说你是个美女?”

    “哦?那有没有人说你是个登徒子?”

    “看到美女,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都是登徒子,只不过是有的人是真的登徒子,有的人心里住着登徒子!”

    “那你就心里住着登徒子吧……”

    说着曲无忧一根银针直射男子的胯下,那男子纹丝不动,长袖轻拂,好像不过是扫落身上的落花,那般随意潇洒,衣袖落定间,白玉一般的指尖闪着一道银光。

    那男子故作心痛,一脸的委屈,“姑娘,我不过是夸你两句,你至于下这般狠手!”

    谁会想到,刚才还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居然无节操得耍赖,然而,这也无损他的美,反倒是让他多了几分烟火气,更加平易近人。

    好看的男人不多,好看性格又好的男人也不多。

    他百里越就是那个不但好看性格又好的男人!

    曲无忧知道这样的男人,你越是搭理他,反而像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索性闭口不言,指尖五根银针作势要撒出去,百里越抬袖挡脸。

    这不过是一个虚招,打架居然只护脸,曲无忧唇边一丝冷笑,留这样显而易举的破绽,显然是活不长久的,果然是空有一副皮囊的绣花枕头!

    百里越再看时,眼前哪里还有佳人的影子,只留下一道若有若无,冷冽如梅的淡香。


    “这就是你和我娘初次相见的情景?”苏亦欢抬头看着胡子拉碴,领口处撒着几点酒痕的男子。

    真是个美男子,苏亦欢暗自感叹,深情的眼眸,配上这三分落拓的盛世美颜,搁哪儿都能引发一大票少女春心萌动,恨不得化身救世主,来感化这个男子。

    别看她只有七岁,对于男人,她还是很有眼光的,这一定是遗传她的母亲曲无忧,否则就不配做她的母亲!

    苏亦欢完美得继承了曲无忧的相貌,尤其是那双葡萄般黝黑发亮的眼眸,以及不可一世勾着嘴唇的模样。

    “无忧……”百里越像是看到那个他放在心里一世的女子正对着他巧笑倩兮,不禁伸出手,想碰触那朝思暮想的脸!

    虎口一痛,他回过神来,看到苏亦欢一脸鄙夷外加冷漠得盯着他,而他的手上,一只蜈蚣正摇着尾巴,往他的皮肤里钻!

    手已经红肿得像个馒头,百里越慢条斯理道:“苏亦欢,你妈说了,让你好好照顾我!”

    “无耻!”

    老妈怎么会将自己交给这样的人?明明是让他来照顾她,现在却说让她照顾他,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样无耻的!

    然而,苏亦欢还是掏出一个盒子,轻轻打开盒盖,一道青烟恍如有生命般飘了出来,那蜈蚣迅速掉头,兴奋得追着青烟爬进放在地上的盒子里。

    “啪”得一声利落干脆,苏亦欢已然合上盖子揣在怀里,他还不能死,毕竟打着百里越的旗号,能占得便宜实在是太多了!

    比如随便到一个钱庄,报上百里越的名字,钱庄的掌柜的亲自将成叠的千两银票往她面前送,不要白不要!

    “这叫母债女偿!”百里越拿着银刀,在虎口上划一个十字,一直等血液变成红色,他才抽出一张白帕子,漫不经心得缠绕在手上,仿佛那不是手一样。

    从前,他爱惜他的颜色犹如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只可惜,纵然他有着“第一美男”的称号,却不曾在那个叫“曲无忧”的女子眼里停留过,这副好皮囊,要它有何用?


    再次见到曲无忧,是在萧剑山庄的品剑大会。

    哪里有热闹,就会有百里越;有百里越的地方,那里的热闹绝对值得你拿命去凑!

    不为别的,就是百里越那令天下女子妒忌,令男子也心动的容貌,看一眼也不枉此生!

    百里越却对这些传言颇为委屈,他不过是喜欢看美女而已,有热闹的地方,总会有意外的惊喜!

    所以,这一次萧剑山庄的品剑大会,果然没有让百里越失望,果然见到了那个想用银针废了他第三条腿的“蛇蝎女子”曲无忧!

    好像是春天的桃花吐出的第一朵芬芳,如此令人惊艳,桃粉色,本是极为鲜妍娇嫩的颜色,曲无忧偏偏穿出一种清冷高贵的气质来。

    她的衣饰明明很简单,只一件桃粉的纱衣罩在外面,腰上系一根白色的如意结丝绦。如果仔细看,就知道那是名动天下的“霓虹纱”!

    表面看起来不过是单一的桃粉,然而每丝每缕间都间织一道银线,莲步轻移,犹如繁星坠入花海,那薄纱此刻不像是有形的纱布,而是一道粉色迷雾凝结的衣裳。

    曲无忧就在一团漂移的粉色迷雾中,翩然而来,加之她眉目间一片冷然,恰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

    百里越却知道那个冷漠的面具下,藏着怎样歹毒的心思,他想着曲无忧指尖的银针,就不寒而栗。

    既然她要做九天仙子,那么他就让她彻底落入凡尘!


    “你究竟做了什么?让我老妈讳莫如深,我几次套话,结果都失败了!”苏亦欢想起自己老妈,每次听到“百里越”这个名字,都让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曲无忧愤然离席。

    有百里越的地方,绝不会有曲无忧!

    谁都知道曲无忧最讨厌的人是百里越,但是谁会想到,最后她会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他?

    苏亦欢踢踏着脚边的小石子,到底是七岁的小女孩儿,虽然早熟古灵精怪些,总归是童心未泯。

    百里越眼里浮现出淡淡的心疼与欣慰,苏亦欢被曲无忧推到他怀里的时候,用了最后一口气,告诉他:“曲亦欢……”

    苏亦欢一出生是叫苏亦欢的,只是,当苏青云的剑穿过曲无忧的胸膛时,曲无忧只愿她女儿此生再不是苏家的人,临死前给她改了名字!

    当年的苏亦欢不过是四岁的孩子,四岁的孩子能有什么记忆?曲无忧当时是这样认为的吧,所以她以为只要自己的女儿姓“曲”,就会忘记那梦魇般的记忆。

    然而苏亦欢却将那一幕记得是如此清晰,纵然她每次在百里越怀里从噩梦中惊醒,百里越一边替她擦汗,一边小心得问:“曲亦欢,又做噩梦了?”

    “那不是梦!”粉团一般的小姑娘咬着嘴唇,倔强道,“苏亦欢!”

    反复几次,百里越知道苏亦欢这辈子是不会忘记了,也不会承认自己叫“曲亦欢”,所以对她格外纵容些,她打着他的旗号,在外面做了多少她这个年纪不能摆平的事,都是他替她善后料理了。

    如果苏亦欢是他的孩子,他一定会将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不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可惜,没有如果……


    就像三年前,他看到曲无忧托人送来了青玉双螭佩,他立刻从天池里一跃而起,不顾身后一步一跪的手下以死相逼,也要到苏家一趟!

    没有人知道,誉满天下的百里越自己其实是一个病人,而且如果这一次他不好好治疗,只剩半年的寿命,只有药王传人的血,才可以救他!

    他走过,身后是盛开的一对又一对的血花,没有人比那个女子更重要,尽管她结婚生女,这一生,除了她,没有人能站在他身侧,陪他看风景!

    终有一日,有人会陪君赏遍花开花谢,看尽生死离别。安然相守,无关风花雪月。只可惜,那个人不是我!

    但,若你回头,我总在你身后!

    谁知那个人,陪君赏花只是一层虚伪的伪装,不过是要骗取他想要的东西!

    终究还是迟了,百里越赶到苏家的时候,曲无忧的身体被穿在苏青云的剑下,看到他的时候,曲无忧露出安心的微笑,然后将死死护住的一团用尽最后的力气,推到他身边,并告诉他:“曲亦欢!”

    随后,她扔一个白色的玉瓶给他,瓶身透过一片殷红。

    这是她唯一送给他的东西,竟是报答,报答他千里赴约,报答他会护她女儿一生一世!

    “这是什么?”苏亦欢将腰畔一块青玉双魑玉佩托在手心里。

    “以后你就是逍遥宫的主人了,下次再拿钱,不必偷偷摸摸。”

    撇撇嘴,心里虽然诽谤百里越老奸巨猾,在她面前那么能装,但还是忍不住扩大嘴角的笑意,以后终于不用打着某人的旗号,担心坏事被发现了!

    苏亦欢没有看到百里越看透一切的笑意,随即她好像想起来什么,问道,“那蜈蚣咬你一口,没事儿吧?”、

    就算自己成了少主,后面有这个老鬼镇着,她才能安心得“为非作歹”!

    “你要是不放心,拿刀子在自己手腕划一下,就算我要被毒死了,也能从阎王手里抢一命回来!”

    “切……浪费……”苏亦欢摇着手里的玉佩,大摇大摆得走了。

    百里越躺在树下的竹榻上,敛去所有的笑意,他是如此的安静与荒凉,眼里写满疲惫,轻轻一叹,只有不尽得追悔与怀念。


    萧剑山庄里,没有人敢做出如此大胆放肆的行径,所以曲无忧一时不查,惨遭百里越的暗算!

    大庭广众之下,曲无忧只觉得鼻尖一阵浓郁的檀香混合轻微的药香,尽管那药香很淡,还是被从小就浸淫医道的她察觉了。

    既然掩饰到这种地步,此人必有隐疾!

    她心中一凛,是她大意了,所以被人趁机挟制,要取她的血么?

    没有想象中的疼痛,耳边似乎有倒吸声,唇上一片清凉柔软,混合着檀香及淡淡药香的男子气息,瞬间将她包围!

    她大脑一片空白,纵然她与苏青云两情相悦,也未曾到这个地步,今日,却被一个人当着天下人的面轻薄了!

    当下就恼羞成怒,屈膝,抬腿,横扫,动作一气呵成,然而那人轻功极好,还未触身,人已飘远!

    腰上似乎多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却是青玉双魑佩,刻有“逍遥宫”三字!

    “没想到鼎鼎大名的逍遥宫宫主居然是无耻下流之人!”曲无忧再好的修养,此刻也消弭无踪,只恨不得将百里越杀之泄愤!

    周围的人,或震慑于逍遥宫的声威,或痴迷于百里越的容貌,纵然他做出这样卑鄙的事情来也不忍苛责,此刻,萧剑山庄居然一片寂然,无人出声!

    “可是,我已经补偿你了呀,只要你凭借那枚玉佩,想做什么,想要什么,逍遥宫都会满足你,不过,只能用一次!”

    曲无忧越是气急败坏,百里越反而觉得她越可爱,他甚至希望曲无忧追上来,将玉佩狠狠砸在他脸上!

    然而曲无忧并没有像他期待一般追过来,而是将玉佩挂在腰上,冷冷道:“希望宫主能记得今日的承诺!”

    那时候,曲无忧想的是有了逍遥宫宫主的承诺,苏青云的仕途会更加扶摇直上,毕竟苏家是世袭的武将世家,只要想好向逍遥宫宫主要什么东西,绝对是强大的助力!

    后来,曲无忧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天真,一个逍遥宫算什么,这世间任何人任何事都比不过唯一的王者,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

    一切都在苏青云的算计之内,只等她生了女儿,养到四岁时,每个月取一晚心头血,连服一年,向上天奢求长生不老,江山万年!

    那是他的亲生女儿,居然要生生承受十二次剜心之痛,却被苏青云轻描淡写道:“为皇上效力,是她的荣幸!”

    简直是畜生不如,不,那就是恶魔,一个欲望滔天的恶魔!

    幸好那枚玉佩还在,幸好他来了,他会照顾好亦欢的,所以为了报答他,她给他这世间最珍贵的药——她的心头血。

    药王传人的血,必须要心甘情愿,才能发挥药效,强行夺取,毫无用处!


    那一吻,失了他的魂,丢了他的心,可惜,他只当那是一场游戏。

    他不知道,那一次初遇,就是一场沉沦,所以他才想激怒她,因为,只有在愤怒的时候,她的眼里才会有他的倒影!

    当那枚玉佩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可以不顾自己性命去赴约,只想给她他所能给的一切,但为何看到的是那样的场面!

    那年在萧剑山庄,如果他再顽劣一点,将她带回逍遥宫,会是怎样的结局?

    无忧,如果有来生,你一定要先遇见我!

    你不知道吧,你给我的药,我只用了一半,不过是等亦欢长大,可以独当一面,不过亦欢真得不愧是你的女儿,小小年纪,造诣已在你我之上,有逍遥宫在,没人敢欺负她的!

    所以,等我……



    额,最近很喜欢这句歌词,可能后半句不太对题,但是,遗憾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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