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儿,养了一只猫,就开始悟了一丢丢。我一个人租房子住的时候,养了一只叫福官的混血儿。此名字含蓄地表现了我渴望既富且贵的野心。由于我非常字面上地理解了道家思想“道法自然”,福官到我屋子后几乎成放养模式。所以它就这样无法无天地长大了,不出意外地相当顽劣。它表达亲热的方式就是咬你,还算善良地不下死口地咬。故,我身上留下了七七八八各种痕迹。为了“霸占”我对它的爱,它像喜欢暧昧的人类一样用舌头舔我,从脸到胳膊。或许,在福官的世界里,所舔之处,就是它的领地。但是我比它更狠。哼,它还是我的呢!从把它带回家以来,它可谓“罄竹难书”。在被子上拉屎拉尿,一次又一次。把我刚买的衣服抓得劣迹班班。竟然跑到卫生间去喝冲厕所的水。跳进滚筒洗衣机。伤及隔壁家母猫刚诞生的小崽崽。我真是在有气又恼地情况下,毫无例外地选择了原谅,然后如背锅侠般去收拾烂摊子。它太可恶,但也太过可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选择了原谅!恍然大悟,我大概已经把它当孩子对待了。在一次次喂食和铲屎的过程中,它享受着我的伺候与温柔目光,慢慢勾走了我的魂儿。于是它的种种不可理喻都变得情有可原。想当年,我青春叛逆之际,在父母面前极尽张牙舞爪的“魔样”。父母如失忆生物一样毫无例外地选择了包容。啊!父母太伟大了。(此刻,我坚定认为,诗歌的惊叹不是一种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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