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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来演讲的】读后感 | 不让我写,就像不让我吃饭

【【我不是来演讲的】读后感 | 不让我写,就像不让我吃饭

作者: 暮荣司徒 | 来源:发表于2019-10-28 00:43 被阅读0次

    终于,一九六六年八月初,梅塞德斯和我去墨西哥城邮局,将《百年孤独》的定稿寄往布宜诺斯艾利斯。书稿打印在普通稿纸上,双倍行距,共五百九十页,扎了个包裹。收信人是南美出版社的文学总编弗朗西斯科-波鲁阿。

    邮局的人称了称包裹,算了算,说:

    “八十二比索。”

    梅塞德斯数了数钱包里剩下的纸币加硬币,实话实说:

    “我们只有五十三比索。”

    我们拆开包裹,分成两半,先把一半寄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剩下一半,要怎么凑钱寄过去,我们心里完全没谱。后来发现,寄走的是后半部,不是前半部。钱还没凑够,南美出版社的帕克-波鲁阿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前半部,给我们预支了稿费。

    就这样,我们获得了新生。

    《我不是来演讲的》是一本收集了文学巨匠马尔克斯公开演讲时朗读的稿子的书,从一九四四年十七岁到二零零七年面对西班牙皇家语言学院院士和西班牙国王,时间涵盖了他的一生。

    虽说马尔克斯曾经说过,“对我而言,文学创作和登台演讲一样,都是被逼的”,在一九八二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演讲成为他作家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读完这些讲稿之后,马尔克斯认为,正是那些讲稿让他发现自己是如何一点点改变,一点点成长。

    对我而言,这些讲稿的震撼力,比读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那篇长篇小说来得更猛烈。 合上这本书后,我一定要马上写下些文字,如果不写,比不让我吃饭还难受。 

    从小我就认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是幽默感。幽默感是你对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的一个保护伞,应该说性价比最高的一个保护伞。

    年轻的时候,检验我是否会喜欢一个男生的重要条件就是要看他有没有幽默感。可以长得不帅,但是不可以没有幽默感。当然,如果长得帅又有幽默感,那我一定是彩票中奖了。你还别说,二十四岁前我的中奖率是很高的。比如每年公司的年会我都会抽中至少三等奖以上,最好一次也是我离开公司那年的年会,居然中了一等奖,得了一台大彩电。可惜没有钱付托运费,不然我会把那台彩电托运到加拿大。

    扯远了。

    幽默感是个很玄的东西,对于天生就有幽默感的人来说,就像生生不息的黑发,从来不发愁会有掉光的那天。

    对于天生没有幽默感而要强行后天培养的那种,就有点像本来对文字没有感觉,后天苦练学习也能勉强写出好文章的作者一样。虽不能说如便秘般痛苦,但也颇为艰辛。

    为什么我要写幽默感,因为马尔克斯他太有幽默感了。

    怎么说呢?

    我一定要好好形容他的幽默感,绝不让他轻而易举地用三言两语就把我那拙劣的形容词以一种黑色幽默给讽刺了。绝不!

    如果我告诉你,本文的开头是我抄下来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演讲稿的最后一段,而我读完了这一段居然流泪了,你会不会嗤之以鼻,说好的幽默感呢?

    这种让你笑着流泪的幽默感,才是最高级的。

    在我决定要认真学习写作的两年前,无意间才知道马尔克斯是一名文学巨匠,而不是哪个新晋作家的英文洋名字。很多年前我看到这名叫马尔克斯的作家的的一些文字,喜欢得很,收藏起来,收得太好以至于到现在也找不到了。知道他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的时候,恍然大悟,写得出那么棒文字的人才配得奖。

    如果说我想有一天成为像他那样的人,写出震撼人心的文字,用一种暗黑的幽默感来写,一定会被人讥讽太不知天高地厚,所以我也只能当作读后感来写,写上“如果”两个字,避免有自吹自擂的嫌疑。

    从没想过作者是这么一个真实的人,他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的真实。

    这本《我不是来演讲的》真实地写出很多作家敢想不敢说的话,比如他在描述拉丁美洲人的时候,引用玻利瓦尔的定义:“我们是人类中的一小部分。”他谈笑说道,乔万尼-帕皮尼对大众宣称拉美从来对人类社会毫无贡献,连个圣徒都没出过,似乎出个圣徒是件很容易的事。最后他下了定义,拉丁美洲确实存在,它伤痕累累,四散溃败,厄运迟迟未逝,道义还在追寻。拉丁美洲确实存在。证据在哪儿?这两天,我们找到了:我们思,故我们在。

    说到诗歌,马尔克斯是这么形容的。

    诗歌是平凡生活中的神秘能量,可以烹熟食物,点燃爱火,任人幻想。

    为伟大的美洲诗人路易斯-卡多索-阿拉贡干杯,是他讲诗歌定义为人类存在的唯一实证。

     “双眼透过汤中冒出的居家天使凝望。” - 爱德华多-卡兰萨。

    “美人鱼不张腿,因她只有带鳞的鱼尾。” - 豪尔赫-罗哈斯。

    我从来不知道西班牙语是一门多么有诗意的语言,直到马尔克斯告诉我。

    羊羔一个劲地悲鸣,吵得孩子睡不着觉,孩子说:“简直就是路灯。”这不是把听觉视觉化了吗?如此贴切。

    哥伦比亚瓜希拉的一名供应军粮的妇人不爱喝蜜花茶,说有股耶稣受难日的味道。这又是把味觉变成了什么感觉呢?

    堂塞巴斯蒂安-德科瓦鲁维亚斯写下:黄色是恋人的颜色。

    难道我们没尝过窗户味的咖啡,墙角味的面包和亲吻味的樱桃吗?

    当我读到以上的文字时,心中的震撼久久不能平静。是语言禁锢我们的思想,还是我们自己禁锢了自己的创作力?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人们称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原因之一吧。文字是魔幻的,现实是魔幻的,连调侃都那么的魔幻。

    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那个留着小胡须,似笑非笑的讲西班牙语的男人,他的文字让我陷入了对自我的思考,不只是文学上的,还有就是是否活得真实。

    这就是我即使没有吃饭,饿着肚子也要把这篇读后感马上写下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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