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典《大学》学习录:24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曾子讲:“验证一个地方的风俗教化,必然自近处着手,而考证义理则需要在古代的许多方面加以验证。‘齐家’‘治国’是同一个道理,就是在《诗》中得到的验证,并且没有任何不符合的地方。《周南·桃夭》诗里面讲:‘桃之夭夭’,是说少好的意思。‘其叶蓁蓁’,是说美盛的意思。‘之子于归’是说女子乘此时而回归于丈夫家。‘宜其家人’,是说女子用自己的德行来善待夫家一家之人,从而使每个人无不相宜。诗人的意思虽然讲的是女子被教化后,其所作所为能使全家人都能和睦相处,那么作为人君如果能修养自身以教化家族,而后就可以教化一国的百姓都能各宜其家人了。如果不能让家人都各得其宜,又拿什么来教化国人呢?又《小雅·蓼萧》诗讲:一家之中,弟弟恭敬兄长,称为宜兄。兄长友爱其弟称为宜弟。兄友弟恭没有不相宜的,此乃是彼此做的好,才有这样的感应。诗人的意思虽然是赞美诸侯的美德,为人君的如果能修养自身来教化家族,能尽为兄为弟之道而没有什么不相宜的,而后就可以教化一国的百姓,使之各自都能“宜其兄弟”,如果不能“宜其兄弟”,那么他将何以教化国人呢?《曹风·鸤鸠》诗讲:人君一身在礼仪方面,如果都能周旋于各项事物之中而符合于礼,没有差错,则能够成为四方国家的表率而使他们归于中正,那么天下的榜样就形成了。诗人的意思虽然是赞美君子有一定的准则,为人君的若能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足以成为一个家族的法则,而后全国的百姓都来效法,那么凡是作为父子兄弟的没有不慈孝友恭的了,而四方国家都能得到中正。如果这些不足以成为准则,而百姓将何以为标准呢?
三首诗虽然讲的不同,而“齐家”、“治国”的道理则是一样的。可见教化国人即在于齐家,而百姓所效法的即在于足以能成为一国法则的行为,经文里所说的治国在齐家,正是以此为根据。然而,想要治理国家,也惟有修养自身以齐家而已。
张居正讲:“《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前面解释齐家治国的意思已尽,此以下,又引用诗而咏叹之,以补足其意。《诗》,是《周南·桃夭》篇。夭夭,是少好貌。蓁蓁,是美盛貌。之子,指出嫁的女子。妇人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宜,是善。诗人说:“桃树夭夭然少好,其叶蓁蓁然美盛,以兴女子之归于夫家,必能事舅姑以孝,事夫子以敬,处妯娌以和,待下人以惠,而一家人无不相宜者。”曾子引用此说道:“为人君者,必能相处得那一个家族的人个个停当,如此诗所谓宜其家人,方才可以教化那一国的人,使每个人都能各宜其家,不然,家人且不相宜,何以教化国人呢?”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 《诗》,是《小雅·蓼萧》篇。诗人说:“一家之中,有长于我的,是兄,我能尽其恭敬而善事之,感得为兄的也常常爱我,这便是宜兄。有少于我的,是弟,我能尽其友爱而善抚之,感得为弟的也常常敬我,这便是宜弟。”曾子引之说道:“为人君者,必能和自家的兄弟善于相处,如此诗所谓宜兄宜弟,然后可以教化那一国之人,使他们也都可以宜其兄弟。不然自家的骨肉尚不能相容,又何以教化国人?”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诗》,是《曹风·鸤鸠》篇。仪,是礼仪。忒字解做差字。四国,是四方之国。诗人说:“人君一身所行的礼仪,没有一件差错,便能表正那四国的百姓,而为百姓的榜样。”曾子引之说道:“为人君者,必是自家为父能慈,为子能孝,为兄能友,为弟能恭,所行的件件都足以为人的法则,如此诗所谓其仪不忒,然后百姓皆取法他,父也去慈,子也去孝,兄也去友,弟也去恭,而四国无不正。不然,自家一身且有差忒,又何以正国人?”“此谓治国在齐其家。”曾子引用这三首诗,又总结说:“观这三首诗所言,虽有不同,都是说治国在齐其家的意思。然则人若想要治其国者,为什么不将齐家作为根本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