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整理书籍的时候,我从角落里翻出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它的封面还很平整,只有前几页被翻动的痕迹,显然是在刚刚被我临幸不久后便失了宠。但毕竟在一堆书里摸爬滚打了许久,身上被磨出了一些毛边。
我抚摸着它略微有些毛糙的书边,觉得很对不起它。
这是我唯一一本没有看完的王小波的作品。
我开始留意王小波的作品,是受大学一位朋友的影响。他是一个极其幽默、有意思又讨人嫌的家伙。平时聊天天南地北海阔天空,思维的野马脱了僵似的狂奔,不知什么时候就偏离了自己的跑道,但却总能在说着看似无厘头的话语中蹦出一些极具文学哲思和生活感悟的句子,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又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
身边的朋友都说他很扯,但我却觉得他很有才华。
一个没有一定文学积累的人,又怎么把自己思维的野马管理的收放自如?
1、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和我打招呼:“你好哇,赵晓月!”我惊异于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傻愣愣地站在那冲他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因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
后来我们熟识了,每次见面和我打招呼,他还是冲我喊:“你好哇!”。对于他这样别具一格的问好方式,我一开始挺不适应的,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便假装没听到,他这个时候却极变得极其没有眼力劲,笑呵呵的一直跟在我后面。我皱着眉头白他一眼:“我一点也不好!”
他盯着我看了会儿,摇摇头:“我不信。”
我又气又笑:“你为啥不信?”
“我妈说了,女人说的话都不可信,尤其是漂亮女人说的话。”
女生果然还是爱听花言巧语的,我满肚子的气像被谁放了一样,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你妈是殷素素啊,之前怎么没听你提过。”
现在想来,不知是我当时确实也没有多生气,还是我没出息,轻易被他三言两语的奉承给哄骗笑了,也难怪他说我是一块糖就能被拐走的小白兔。
2、
小白兔刚买的手机在去上课的路上被人偷了,心中气恼却又不好意思再向父母开口。想自己再买个新的,无奈囊中羞涩,只好跑到外面去做兼职,发传单。
传单没发出去几张,倒被几个无聊的路人调戏了。
“你这传单是什么内容啊?”
“是英语培训的。”我耐着性子说明了一下,心想着我这大夏天的中午站在太阳底下,正热得烦躁,传单上这么大的字自己不会看。
但我没敢说出来,也就心里逞逞强。
大概是看我脾气好,路人又发问了:“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学校的?”说话间还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我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呵呵笑了下,一回头看老板正在店门口看着我。
小白兔还是小白兔,经历了烈日的锤炼,也还是一只小白兔,顶多是快被烤熟的小白兔,看起来似乎更美味。
“她叫笑笑。”那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装作一副和我很熟的样子。
路人露出了狐疑的表情,显然不相信他编的假话。
“真的,你看她不是笑了吗,她特喜欢笑,所以家里人取名叫笑笑。”他又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我本来没笑,听了他这瞎扯的话,反而笑了。
倒落实了他胡编乱造的名字。
路人大概也觉得没趣了,嘿嘿干笑了几声就走了。
我松了口气,正想感谢感谢某人意思一下,他却不知从哪捡来一沓子传单,直接塞到我老板怀里:“我刚看到那个女生把这些传单丢到垃圾桶里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指着我。
然后我人生的第一份兼职,就这样终结了,历时不足半天。
3、
“你你你…………”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颤抖的兰花指却显得我很没有气势。
“我我我…………不用谢我。”他倒是得意的很。
“你还是不是人,破坏人工作呢啊!”
“就你那任人欺负的小样,我不搞破坏,你这份工作迟早也要丢……没准到时候把人也搞丢了,我刚那是帮你了好不好。”
“关你什么事!”他说得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我也不能轻易承认自己的无能,于是我提高音量企图压制住他。
“刚怎么没见你这么英雄啊!”
“我……我是有职业操守的人,怎么会和顾客发生冲突。”
“得了吧,你有职业操守会把传单丢到垃圾桶里。”
我理亏,自知说不过他,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化身一个闷葫芦。
“干嘛跑来做兼职,大夏天的你不热?”他问我。
我没理他。
“你是不是缺钱了?”
我心里咯哒一下,手指不自觉绞在了一起。
他见状,也没有再问什么了。
我们就这样并肩在大夏天正午的烈日下静静地走着。刚刚两人争的热火朝天的没觉得,突然安静下来才发现,这天是真的热啊,没多久我就感觉睫毛被汗水浸的湿润润的,太阳光明晃晃的刺眼。
我下意识的抬起手去遮阳。
他停下了脚步,指着路边的奶茶店:“热不热,要不去喝点水?”
“终于良心发现了啊。”我小声嘀咕着。
但他还是听到了,无奈的摊手笑了笑,突然用手指戳了下我的脑门:“你天天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呀?”
对于他的嘲讽,我选择了自动过滤:“你把我兼职搅黄了,你赔我。”
我怎么会轻易的放过这个坏家伙。
他闻言仰天长叹一声:“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而后恨恨地看了我一眼,又补充道:“尤其是你这样的小、女、子!”
我一时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你是说我既是女子,又是小人是吧?”
他这次懒得回答我,拉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拖到了店里,一阵凉意扑面而来,让人神清气爽。
“我说,赵晓月,人傻就去多读书好吧。”
4、
后来我真的爱上了读书,决计不是因为我承认自己傻。
但好像就是在那么一个闲的生花的午后,我听着窗外蝉鸣的声音,忽然就想起他的那句话。也许是赌气,也许是想证明点什么,也许只是单纯地想让自己变得更聪明更好,我关掉了电脑里正在播放的索然无味的电视剧,捧起了书架上被我遗忘已久的书籍。
好吧,我就是这么一个口是心非、没有主见、又容易被影响的人。
高考失利来到这所大学,加上读着我不喜欢的工科专业,种种打击让当时年少的我几乎丧失对学习的热情,也埋葬了对文学的热爱,只想按部就班地念完大学,无聊度日。但读书的过程就像是在打开一扇尘封已久的大门,我仿佛从梦中醒来般,领略到文学的魅力,也慢慢看清了自己的心。
后来,我成了图书馆的常客,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还阴错阳差在学校的期刊上分享了几篇小文章。那个自诩满腹经纶的家伙很有成就感,觉得是自己点醒了我这个在大学里浑浑噩噩浪费青春的女大学生,简直就是我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灯。
“晓月,我就知道你行,你和别人不一样。”
然后他嚷嚷着要我给他一个人生导师的名分。
虽然他夸赞我的话我还是挺受用的,但我依旧极其没有良心的、狠狠拒绝了他。我可不想要这么个嘴贱又自恋的导师。
导师没做成,他就成了陪读。用他的话说,叫“自降身份”。
那段时间几乎一有时间我们就在图书馆里看书,不过我们的阅读领域并不相同,比如四大名著,我喜欢看《红楼梦》,他却熟读《水浒传》;比如小说,我爱看青春校园,他却沉迷于推理悬疑;我喜欢温婉细腻的文风,他却爱看直率犀利的作品。同样是看金庸的武侠,我偏爱那份侠骨柔情,他敬佩那腔热血忠义。不过我们在对待教辅书籍的态度上还是难得的一致的,就是考试考哪,我们看哪。
我问过他最喜欢哪位作家,他当时脱口而出“王小波”,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王小波的名字。那会他正在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我出于好奇拿过来看了几页,只觉得难以理解。后来也就没有过多的关注。
5、
那天我正在看一本人物传记,《天使在人间》,讲的是奥黛丽·赫本的生平故事。
我真喜欢这个美得过分的女人。
不知何时,有人坐到了我旁边的椅子上,拿走了我面前的那本书。
“在看什么呢?”他问道,一边有意无意地翻动着书页。
对于他这种不礼貌的行为,我早已习以为常。
我把书抢了回来:“大半个月没看到你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什么时候来的?”
“我刚来。”
“有事吗?”
“有事。”
我翻书的动作停了下来,终于抬头看着他,他从来没有这么正经地和我说过话,连语气都和往常不一样了。
我的眼睛直视他的时候,他的目光迅速转移到了别处。
只一瞬间,我从他的眼神里是看到了从未有过的柔情,和一丝……不舍。
我觉得他有点不一样了,但又觉得那一定是我的错觉。
“晓月,我要走了。”他说。
我一愣,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走了?你要去哪里?”
“我爸妈要去美国了,他们已经给我申请了那里的大学。”
空气寂静了几秒钟,我扯着嘴角冲他笑了下,眼神却无措地左顾右盼,最终垂下了眼帘,不想再看他:“那……那是好事。恭喜你啊,要出国深造了……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
“这么快!”
是啊,太快了,快得我没有时间准备。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准备的,但我的声音不自觉的变高,在这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的图书馆,尤其引人注目。
说完我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捋了捋耳边的发丝。
“那……你还回来吗?”
我定定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一个答案。
等待的过程很漫长,可我的耐心在那一刻出奇地恒久,我就这么等着,我不着急。
他久久地看着我,突然笑了:“怎么,你舍不得我?”
“怎么可能,你走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终于没人天天损我了。我呢就是想确认下,我这快乐的时光能持续多久,要是你毕业之前都不回来了,我也就安心了。”我像个机关炮似的说个不停,顿时变得伶牙俐齿口无遮拦,说得我自己都快信了。
他这次倒没有继续和我斗嘴的意思,只是静静的听我说,等我说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新手机递给我。
那和那会儿我被偷的手机是同一款,颜色也是我最喜欢的粉色。
当时兼职工作丢掉后,我本来准备再找一份挣点钱,可是屡屡碰壁,加上期末考试在即,我要忙着备考,只能放弃了这个想法,重新启用了之前的旧手机。
除了反应速度慢点、丑点,倒也没什么大缺点。
如今,我错愕的看着他:“你……?”
“你不是让我赔你吗?”
“这都多久之前的事了,我和你闹着玩呢,谁真让你赔了。”
“可是,我想赔。”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眼里一阵欲言又止的冲动,我觉得他似乎有话想对我说,可是眼神中那份跃动的流光却一丝丝慢慢被收了回去,他只将那份话又重复了一遍。
“我想陪你。”
我虽然感觉到了他情绪的异样,却早已分不清他说的话了,因为我自己也像大海中看不清方向的小船般无所适从,只能握紧了手中的手机:“你……你就算赔我,也不能赔个过了时的啊。这个牌子今年出了新款,你不知道?”
我本是开玩笑的话,却好像恰恰戳中了他的某根弦,他神色突然黯淡下来,若有所失般:“是啊,都过时了。你就收下吧,就当是……离别的礼物。”
我最终收下了那个手机。
一年之后重新拥有它,却早已不复当初梦寐以求的心境。
6、
他是晚上11点的飞机。我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很少发言的他,发了一条动态: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声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今年我也二十一岁了,而我最想的,是自己能有足够的资本,让一切的奢望不再只是奢望。”
屏幕的亮光刺得我眼睛疼,我锁了屏,在灯光稀微的校园里,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图书馆前面。那里有一座大钟,每到整点都会报时,我们好几次说要爬到钟楼那去看看大钟里面是什么样子,但却一次都没有去过。
快到11点的时候,我给他发了一条微信:“一路顺风。”
良久,我都以为他开了飞行模式不会回我了,手机却滴了一声:“女孩子不要熬夜,皮肤会不好的。”
十一点的钟声在我耳边敲响。
我心里默默叨着,这回的什么呀,都要飞走的人了,管的还真多。
可是,眼泪却那么不听话地从我的眼角滑落。
我还是轻易的放过了那个坏家伙。
我和他之间说的最后一句话,以他的多管闲事告终。
后来我着了魔般把王小波的作品全部读了一遍,深深被他的文字功底所折服,他字里行间透着的那股幽默直率和一种特立独行的思考,他的自由和矛盾,他的格格不入,胡言乱语,让爱他的人欲罢不能。我恍惚间觉得大洋彼岸的那个男孩,他的讨人嫌、他的幽默、他的睿智,他对人生的思考,大抵也是受了这些作品的影响。
我是佩服他的。
而当我读到那本《沉默的大多数》时,我脑海中不知为何突然浮现图书馆那天晚上,他欲言又止的神情,和那眼神中被压制下去的冲动的欲望。
我莫名地一阵气恼,将那本书丢到了一边。
我也是怨过他的吧,为他的矛盾和纠结,为他的怯弱,为他在最美年华里那份不该有的沉默。
当然,我又何尝没有自责和遗憾过?
虽然我知道这样的迁怒很无理和牵强,但之后这本书被我打入了冷宫,很久很久再没有去翻动它。
多年之后,我想起那个蝉鸣聒噪、闷热清闲的午后,那个我决心踏上读书之路并最终爱上文学的夏天,我突然怀念那个说我傻的坏家伙。
是他,激起了我好胜的心,也让我重新找回了对文学的热情。
是他,让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虽然,在我们情义最浓,最容易动心的时刻,我们都选择了去做“沉默的大多数”,若有若无的情愫被岁月的河流带走,最终那句话也模糊在时光中,只剩那句他常和我打招呼的“你好哇!”清晰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他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可我依旧感谢他。
曾经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可以在若干年后道一句“毕竟年少”。
而在懵懂迷茫的青春年华,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能一起成长打闹、悲喜苦笑,体味青春酸甜苦辣万千滋味,是一件何其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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