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秦、西汉、唐、宋、明、清6个朝代为参考对象,从中央与地方、皇权与相权两方面考察中国政治制度的变迁。集权,指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专制,指皇权强势,相权旁落。总体上讲,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是越来越集权,越来越专制,在清代达到顶峰。
一、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确立
秦朝建立后,庙堂上发生了制度之争:是延续周朝的封建制,还是坚持自己的郡县制。所谓“封建”,指“封国土,建诸侯”,即分封制,诸侯的封国几乎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中央的天子只是名义上和礼仪上的。所谓“郡县”,指“中央集权,分级管理”,将全国分成几十个郡,郡下再设县,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进行司法和征收税负。
以丞相王绾为代表的群臣支持封建制,廷尉李斯及秦始皇支持集权制,认为恢复封建制,会重新制造战争。最后,皇帝采纳李斯建议,将天下分成36个郡,后来又增至42个郡,上面有中央政府,下面有各级政权,地方长官由中央任命。
基于郡县制的三公九卿制也得以确立,并一直延续至今,所以才有毛泽东“百代都行秦政法”。
三公里,丞相管行政,是最高行政长官;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务,是副丞相,御史大夫下设一个御史中丞和御史丞,分别管理皇室事务和政府事务。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不得世袭。以丞相为代表的政府与以皇帝代表的皇室相互制衡。
九卿,各管一块的高级官员,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各部部长,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
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下丞相的来源。丞是副贰之意,相也是副,丞相就是副官的意思,代表皇帝管理一切皇帝不能管理的事。丞相也叫宰相,在分封时代,贵族最重要的事是祭祀,代替贵族宰杀牲口的管家就称宰。秦汉后,封建变郡县,化家为国,于是,家里的宰就成了国家政治领袖。
地方的郡和县,仿照中央的三公,分别设置管理行政、军事、监察的三名官员,互不统属,由中央任命。
二、相权衰落,君主专制的强化
1、西汉,皇帝设秘书
西汉的中央政府组织沿袭秦朝的三公九卿,只是在称谓上有所变化。
汉初,皇帝和丞相各有一秘书处,皇帝有“六尚”,是宗室领袖;丞相有“十三曹”,是政府领袖。六尚所管的都是皇帝生活方面的事,是皇帝的私属官员。可见,当时全国政务都要汇集到丞相。
以丞相为代表的外朝与以皇帝为表的内朝处于权力的博弈中,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但六尚中的尚书,权力慢慢变大,开始侵蚀丞相的权力。
2、唐代,监察权独立,相权分三
汉代由丞相一人掌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相权分操三个部门: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这还不包括监察权,唐代的最高监察部门是御史台,与三省平行,监察权完全独立于相权。
相比汉代,监察权独立于相权,剩下的相权又由三省分取,也就是说,汉代丞相是首长制,唐代是委员制。可见,相权的减少很明显,确保了皇帝的独尊。
后来有人出于民族自豪,将唐代的三省六部看成是分权制衡的民主萌芽,其实大错特错。三省六部的分权只是完美地分相权,皇权得到了强化,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称为政事堂,是唐代的中央最高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常委会。皇帝颁行的政令,必须经过政事堂同意,才能发出。三省长官必须参加政事堂,后来其他一些稍低级官员也能参加。
3、宋代,财权独立
相比唐代,宋代的财权独立于相权,相权进一步低落。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中书门下称宰相,宰相之权为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互不隶属。后来,宋太祖在中书门下通过设立参知政事进一步削弱相权。宋代监察制沿袭唐,设御史台,独立于相权。
在唐代,由宰相拟诏,皇帝用印,皇帝象征一种同意权。在宋代,拟诏时就得参考皇帝意见,也就是皇帝在政令上有了更大的发言权。
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实践中,相比唐代,宋代的相权确是降抑了。
4、明代,废宰相
明朝废宰相,设内阁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官职较低(官阶五品),一般4到6人,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内阁首辅是秘书长。内阁一般由六部长官和皇帝的老师。一切大权集中到皇帝,皇帝真正实现了独裁。
内阁是研究明朝一大特色。最初,内阁是皇帝的顾问,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就问内阁。后来权力不断加重,对于六部和地方上呈的奏章,直接进行批阅,把用小纸条写成的建议贴在奏章上,呈给皇帝,这就是“票拟”。皇帝同意后,进行“批红”,政令就可以发给六部尚书了,后来皇帝把“批红”推给了身边的宦官,所以明朝才冒出那么多权倾朝野的大太监。皇帝不管事了,所以皇帝十几年不上朝,政府照样运转。
可见,在制度上明朝实现了独裁,在实践中却难以实现。
内阁大学士的成员主要从六部尚书以及其他有实权的官员中选拔,这就让内阁大学士成为了真正的实权岗位,形成了六部职权归于内阁,然后直达皇帝的模式。
5、清代,真正的独裁
清代官制沿袭明朝传统,但是把中国传统政治变成了满族统治者想要的君主独裁制。他们把内阁大学士架空了,把皇帝办公室移到了南书房军机处。军机处与内阁不一样的是,它比内阁权力小得多,决策权都是皇帝,它只负责提意见和执行。
军机处由亲王、大学士、六部尚书等充任,都是皇帝的心腹。内阁和六部的权力都被剥夺。
军机处的独裁还体现在实践上。政令都由由军机处发出,而且直接发给受命令的人,其余人谁也不知道其中内容。譬如给江苏巡抚的政令,直接寄给巡抚,连经手的六部也不知道政令内容,六部只负责加一个封袋然后寄出去。也就是说,皇帝的命令都是秘密的,而这在清代以前的王朝,是不可能的。
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实践上,清朝的皇帝已经独裁了。
三、地方权力的衰落,中央集权的强化
在郡县二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西汉加设刺史监察地方长官,唐设监察史并常驻地方,宋实行“路、州、县”三级管理体制收缴地方权力,明代实行影响至今的“省、州、县”的三级管理体制,清代在明代基础上加设总督。随着管理层级的逐步增加及制度化,中央集权逐步加强。
1、西汉,设刺史
西汉设置100多个郡,一个郡管辖10至12个县,并将全国分成13个调查区,各设刺史1人,代表中央监察地方,有弹劾权,刺史上属于御史丞,但官职级别低于郡长官。西汉官民比例为1:7945。
郡县的行政、军事、监察一把手均由中央任命,地方部属可由行政一把手自行任废。
2、唐代,设监察史
唐设置358个州,1573个县,相比西汉的郡,唐的州所管辖的区域和人口明显缩小。唐代官民比例为1:2927。
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全由中央决定。
中央将全国分成10道,由御史台派遣监察史到地区巡视观察,但由于监察史常驻地方,逐渐成为地方更高一级长官。于是,地方行政在实践上由两级变成三级,遂形成了中央集权,但第三级监察史没有制度化。监察史后来演化成节度使,却是中央政府未曾料到的。
唐中后期,为应付战事,中央临时要求边疆的监察史对地方事务全权支配,结果形成了节度使掌握大权的“藩镇”,最终反噬中央消灭了唐朝。
监察史本是为了中央集权,结果监察史变成了地方行政长官和财政大臣,逐渐脱离了中央控制。所以,集权不能过分。
3、宋代,准三级体制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路、州、县,路相当于唐代的道。全国最初分为15路,后来是20路,每一路有四个长官,互不统属,直属中央。
比较特别的是,路一级的四个长官都不是地方长官,因为他们都不管行政,而是中央派到地方监督指挥地方的,他们只需对中央负责,地方管理由州负责。
四个长官中的转运使最为重要,因为他掌握了地方财权,将地方财政收入全部转运到中央。所以,宋代的中央集权更加强化,不仅人事集权,而且做到了军事集权、财政集权。
而且为了防止地方集权,每一级都安排了较多职位以互相制衡,这又造成了冗官,地方行政效率低下,尾大不掉。宋代官民比例为1:1500。
宋代把财富兵力全部集中到中央,地方毫无实力,悉数大事,全凭中央,中央一败,全国土崩瓦解。
4、明代,成熟的三级管理体制
明代与宋代一样,地方行政管理分为三级:省、州、县,省相当于宋代的路。全国分为13个省,每一省有三个长官,分管行政、军事、司法,由中央直接派遣。与宋代不一样的是,省级长官负责地方行政,不再仅仅对中央负责,明代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明代官民比例为1:2299。
地方行政管理的三级体制在明朝终于发展成熟,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又方便了地方管理,做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管理的平衡,一直被沿用到现在:省、市、县。
明代后期,为了应对倭寇、民乱等战争,在省之上临时设置了总督,等事情结束了,就官回中央,机关也一并撤销。但后来的清代将总督制度化了。
5、清代,总督制度化
清代沿袭明代的“省、州、县”三级管理体制,但在省之上设置了总督。清初,设立了9大总督,统辖区域内的行政、军事和财政。总督由中央派遣,从而使中央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不允许地方有真正的权柄。清代官民比例为1:911。
相比明代,清朝的中央集权上又向前走了一步。
四、现代
“?”代表内朝,以国务院为核心的政府机构代表外朝。判断专制程度,我们只需观察一点:新闻联播上总理与XX露面的时间对比,连续观看一星期,自然就有答案了。
现在是“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与明代类似。2017年,中央决定设立国家监察委,与“一府两院”平行,地方各级机构设立相应的地方监察委。
1987官民比例为1:67,1998官民比例为1:40,2010年官民比例为1:26。
横向比较,印尼是1:98;日本是1:150;法国是1:164;印度是1:100。
严格意义上讲,除了清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与专制黑暗相去甚远,更谈不上独裁。钱穆先生一直认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相互制约,充满了智慧。后人对封建统治制度的误解,更多源于对清代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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