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中蕴含着的“道法自然”、“游无穷”等思想,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性。它是突破了社会思想限制的一种进步思想,具有其超越性。其中蕴含着的一些思想恰好与公民意识中的自由意识、人格意识以及责任意识相对应,由此可看出道家思想在当时的跨越性意义以及对我们当代的教育意义。
1.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
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人们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规与契约意识等。从此可以看出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
公民意识的基本内容则包含了三部分:
一是公民的人格意识;
二是公民的自由意识;
三是公民的责任意识。
这与上面提及到的“社会政治系统”是相互关联的。如:公民的人格意识中的“独立人格,独立思考”可与法律与契约意识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意识”相互照应,公民的责任意识更是可以与“责任意识”相互照应。
公民意识发展到了现代,开始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其最核心的观念,应该是强调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的主体解放,即个人要积极的利用自己的权利去实现个体的自由度,同样也要为这个社会的发展献出个体的力量。在注重个人自由独立的同时,也要注重尊重与维护他人的自由与权利。
2.道家思想
“道家”是中国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
“道家”一词首次出现在西汉。但一般来说,公认第一个确立道家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老子,因为他第一次把“道”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并提出了以“道”为核心的思想体系。由于对“道”的思想理解不同,老子创立的道家学派又形成了“老庄学派”和“黄老学派”两大派别。
“老庄学派”主要的思想是:把自然之道作为万物本原存在以及发展的规律,重视“不言之教”。提倡自然主义教育,提倡“道法自然”,主张追求“身心自由”。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兴盛于西汉初年。其兴盛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西汉初年社会初定,国家需要安宁,经济需要恢复和发展,人民需要休养生息。在这样的背景下,黄老学主张“无为而治”,因其适应了时代需要,所以获得了统治者的大力支持。
道家思想中蕴含的公民意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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