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刘瑜曾经说,她从1999年夏天开始就失去了集体,因为她离开学校毕业了。
她先是在国内一所大学做研究人员,不用坐班,不用教书,项目是各做各的。
然后是出国读书,没有班级的概念,没有集体宿舍,没有一二九大合唱,没有集体早操。
后来开始写论文了,再后来又博士后了,更是成了一个学术派的孤魂野鬼,自己看书,自己写东西,既没人搭理,也不用搭理谁。
看到别人为不得不参与的集体活动焦头烂额的时候,她暗自庆幸。
然而,字典里有一个词,叫做“辩证法”,凡事都是辩证的。
当她31岁的时候,她说她特别希望有人突然来敲门,大喊:起来了,起来了,做早操了!
我们这一代60后人,大部分从小也是在大集体中长大。
我的小学阶段,是在乡下乡村小学读书,一个不大的院子,四周围是一排教室,上课玲是挂在树上的一口大钟,上下课时,专门有人敲。
同学们都是隔壁邻居家的娃,每天早上背着书包,结伴进学校,有些起晚的,手拿着吃的,头发乱乱的,走在乡村小路上,迷迷瞪瞪。
那时候的书包,可没现在小孩书包好看,花样多,大部分是家里人用厚花布缝的,要是谁有黄色的军用书包,斜跨带的,就会令人羡慕不已,说明他家是有人当兵,或已退伍回来的,很牛的,我也有过一个黄军书包,那是舅舅当兵送给我的。
同学们早自习后,再一起跑早操,课间做广播操,眼保健操,每到六一儿童节,学校还组织歌咏比赛,诗歌朗诵会,运动会,我参加过长跑3000米,好象拿到一次优秀奖。
到了中学时,和更多的同学一起,教室里上课,校工场做工糊纸盒,有时也下地劳动收棉花,掰玉米,都是集体统一活动,春季去栽树,都是全校一起,然后每个班分成几个小组,有人挖坑,有人扶树,有人埋土,有人浇水,干的热火朝开。
我的集体生活记忆很少,最美好的是在高中那几年。我家离学校近,不住校,也不在校吃饭。
但很羡慕四乡来的同学,他们吃住在学校,一下课就拿着碗飞奔去食堂排队打饭,晚上睡几十人一间的大通铺,每人一个单人床单那么宽的一个位置,男生宿舍不了解,女生宿舍收拾得都挺干净整洁的。
我那时候,总想找个理由晚上不回家,想去和要好的女同学一起住,感觉她们这么多人一起住真好呀,她们打饭都是先买饭票,也有人从家里带咸菜,用玻璃罐头瓶装着,吃上好几天。路远的不能每个周末回家,可能一个月才回去一次。
而我,每天都要回家,集体生活对我来说,是一种奢望。
外婆去世后,乡下的姨奶奶家,变成了我的守望,姨奶奶家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虽然他们辈份高,但只是称乎上的区分,我和二表舅是同年,老三老四老五都比我年龄小,我从小和他们一起玩,基本上是他们家这个小集体的一员,姨奶奶个子不高,和外婆脸型很像,印象中她总是在灶房里做饭,调菜,我特别爱吃他们家的大锅饭,大人孩子一大堆,一起抢饭抢菜,吃啥都是香的。
长大之后,我们姐妹三人,二个远嫁千里之外,一个在老家。姨奶家的五个孩子,只有小女儿远嫁洛阳,四个儿子都在县城,开枝散叶,现在全家族算起来二十几口人了,平时各过各的,每到年节,红白喜事,大家都会聚集一起。
算起来,我的集体生活,也是分阶段的,学生时代有集体生活,少年时掺杂着亲戚家的大集体。
工作之后,单位就是我的集体。开大会时候在一起,工会搞活动时在一起,集体出游也是经常有的。
退休之后,老年大学是我的集体,每周上一节课在一起,每天练太极时在一起,学校组织活动时,同学们还是在一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管什么阶段,人总是要归属一个集体,有一个哪怕是玩的场所,这是正常人的心理需求,这也是这些年身边各种线下徒步群兴起的原因吧,还有其他各种兴趣群,比如摄影、舞蹈、读书,绘画群等,都是有相同爱好的人自发组织,也有付费参与的。
线上的社群就更多了,像我参与的依米老师的私域一家人,齐齐老师的读书写作群,早起打卡,还有我组织的一个日记日更群,其实这都是集体生活的不同方式。
然而,我心里的大集体,似乎从不当学生之后,就彻底失去了。
可我有时候也很厌烦喧闹。当你沉寂的快发霉时,也有蹚进江湖的冲动,翻遍死在通迅录中的一串串数字,不可预见连线人的境况,又明智地扔掉手机,再去追剧,或是带着毛孩子去户外,看看路遇的陌生人的热闹,重新再回到冷清世界。
可是后来我发现,凡是令你烦躁的,其实也能帮助你防止抑郁,也会有效预防老年痴呆。当然抑郁和烦躁谁比谁更可恶,好比自杀与他杀谁比谁更可怕,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所以,融入集体,远离集体,都是一体两面的事,没有更好,也没有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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