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青春留遗憾(长篇连载37/38/39)

作者: 84d4a9537336 | 来源:发表于2018-06-26 16:35 被阅读398次

引言:

生活中,有些梦做做也无妨。比如,想要成为一名比韩寒和郭敬明还有名气的作家,虽然这看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我叫千诚(笔名),十多年前,我开始写心情笔记,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时间白白流逝,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写作当工作,现在依然没有。可是,我已经写了很久了,我还想一直写下去,直到世界荒芜。

我不觉得作家有高下之分,如同牡丹未必一定比百合高贵,在一个人的文字里,他是那里的君王,统领着所有疆域,拥有生杀予夺和扭转乾坤的能力,即便这个想法近乎荒诞。

回想起读大学的时候,学法律的我还在幻想以后成为某个法官大人,或者大律师,荒唐又滑稽,可那可能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犯的错吧,或者根本就不算错,而是一种尝试,因为谁都不知道未来的路将会怎样,路上会遇到哪些人,发生哪些喜忧之事。

因为青春对于任何人都一样,是一次冒险,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数十年后的某一天,当我们坐在夕阳下看着悠闲的霞彩,不会因为清晨已逝而深感愧疚。

三十七    一个音乐相伴的下午

有时候,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不经意的美好,让我们行经的道路被鲜花铺满。

下午的时候,刚好放假有空,同事喊我出去玩,说是他们在学声乐,因为我们关系不错,也想让我去听一听。我刚好也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所以就跟他们一起去了。

这两个同事,是一对小情侣,跟我年龄差不多,人很不错,平时跟我很聊得来,有什么事总是喜欢找我聊。

男同事开车,他女朋友坐副驾驶,我坐在汽车后排,我们聊了一些最近娱乐圈的八卦,我还跟他们说了我读大学的时候,一个同班女同学爱上了老师,被师娘在班级QQ群里大骂的事。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云的老东家)门口,这所大学在闹市区,门口就是大马路,车来车往,各种小吃店、杂货铺、文具用品店很多,也很嘈杂。

不过,当我们进入校园以后,发现里头别有一番景象,道路两旁都是高高的香樟树,周边到处都是绿枝,两边的草坪青青绿绿,清新怡人,“对了,这才是大学的感觉吗”,我小声嘟囔了一句,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大学时光。

停好车后,我们径直来到十八幢,然后直接上了五楼,小情侣同事已经来了好几次,我是第一次过来,一直随着他们走。

因为音乐老师还没来,大概还要十多分钟,我们就趁机在这个楼层里逛了逛。有唱歌的,跳舞的,彩排节目的,充满了文艺气息。我很好奇,便问同事“怎么这里的同学们都很文艺啊?”,同事说:“这栋楼就是音乐学院楼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难怪呢。

大概过了一刻钟,老师打电话说已经到楼下了,正在爬楼梯(没有电梯)。我想,这位音乐老师应该很有艺术感吧,比如我看过的那些音乐指挥家一样。

可一见面,我就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老师二十出头的样子,可能比我还小,有点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大眼红唇,身材高挑,非常时髦,刘海染成了白色,衣服全身上下都是飘带和金色纽扣,还带了一对大大的玉耳环,这种模样的老师,我还是第一次见,大开眼界啊!不过我很快说服了自己:谁叫她是搞艺术的呢。

“你们很快嘛!”老师小妹一开口,我就发现的确不一样,声音清脆,好像泉水掉落湖面的叮咚声,充满了力量。

“也才刚刚到,前后脚。”男同事回答,开门,进入教室,坐好,上课。

先是练声,老师弹钢琴,做示范,同事跟着做练习,男同事练了大概半个小时,换女同事练习,然后就开始唱歌了。

因为当时天气比较闷热,我有点口渴,就提议下去买瓶水给大家喝,情侣同事表示赞同,我就下去买了四瓶绿茶上来,我、两位同事、老师每人一瓶。

上来的时候,课程已经进入到后半段了。

老师弹钢琴,同事用气息低声唱,老师纠正,并示范,同事再唱,不断重复那首《绒花》,“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暂停的时候,我们聊了起来,老师问同事平时有没有练习,同事说没有,坚持不下来。

小妹老师跟我们说:学习唱歌,首先要把气息练好,虽然说上课练习很重要,但仅仅靠一个星期一两次课程是不够的,平时每天都要练习,比如早上起床后,或者晚饭后练,坚持下去,一定会有不错的收获。

我很佩服小妹老师,想象她如果是我女朋友多好,可以天天教我唱歌,我的生活将被音乐环绕。

两个小时的课程快结束的时候,我们起哄让小妹老师来一首,小妹老师选了一首王菲的《传奇》,气韵通畅,婉转空灵,唱完后我们都拍手叫好,我心想:不愧是老师啊。

这位男同事,在公司去年年会上还表演了节目,边弹钢琴边演唱,让我大呼意外,这么一个胖乎乎的小子,平时跟我们也没什么区别啊,竟然还“身怀绝技”,让人刮目相看。

最近《中国好声音》很火,我想,小妹老师或者我的那两位同事,什么时候也去报名看看,说不定拿个全国多少强,也未可知。

音乐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当你沉浸其中的时候,生活上的一些烦恼都忘了,心中只有美妙的音符。

回来的路上,女同事建议我也小唱几句,我扯起嗓子开唱,两个同事大赞,说我有男高音的潜力,我知道自己五音不全,但还是觉得他们的夸奖很对。

生活就是由一点一滴组成的,我想,如果我们的生活中能多一些歌声和欢乐,总是美好的一件事吧。

20130601

三十八   周国平老师对我影响很大

周国平老师的书,有深度,又好懂。

第一次知道周国平老师,还是上大一的时候,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个他的演讲,内容现在不记得了,但从那一次开始我就觉得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

后来,又听了几次周大师在其他场合的演讲,都是关于文化和哲学方面的,每次都很受益,大师的文学修养和精神境界可见一斑。

国平老师说,很多时候,他喜欢跳出现实生活将世界和自己当作研究对象去观察和思考,他说人能从读书、独处和不断思索、追问中发现真实的自己,在那里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很赞同国平老师的说法,当我跳出环境和身份的局限,站在浩渺的宇宙时空中,与人类历史上的大师交流,每一次都会有新发现,此刻的你已经超越了那个现实中的自己,而是一个思想的存在。

国平老师17岁上北大哲学系,可见底子不薄。更难得的是,他一直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要的是什么,并始终坚持自己的梦想。他从高中开始就坚持每天写日记,对生活的所思所感,对宇宙人生的感怀,都用笔记录下来,再加上大量阅读,他的文章越来越具有生命力。

阅读和写作给了国平老师一个新的人生视角,他在里头开垦出一片丰盛的果园。

周大师曾说,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哲学应该让人感受到生活的乐趣,由于种种原因,人们的学习热情被枯燥乏味打击,变得消极被动,把学习当作了任务,离学习的目标越来越远。

国平老师23岁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广西一个贫困的小县城,在县委宣传部门工作,可专心研究和写作的他,却被认为是不该有小资情调,以脱离群众的名义再次下放到乡镇,他也想过以后要不要升官发财,可最后他决定做原来的自己,继续自己的兴趣与追求。

他觉得,即便一辈子当一个小人物,即便一辈子就在一个小县城里孤老终身,也不后悔,他要选择心灵的事业,思考的事业,宁愿做一个不满足的人,也不愿当一头满足的猪,他依然每天坚持记日记,写散文,最终恢复高考,他终于重新走入考场,回到城市,并从事自己钟爱的哲学和文学事业。

周先生的人生轨迹和他在重要关头所做的选择,说明他是一个善于思考,并且忠于内心的人,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他把忠诚于梦想放在了第一位,最终,他很幸运地成功了。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的人生该如何度过呢?我的兴趣在哪里?我的梦想是什么?这些我也需要好好想想。

我想做一名资深律师,我又想做董事长;我想做一心一意的手艺人,我还想做红遍大江南北的大明星;我想学陶渊明,在某个风景如画的小岛上隐居,我还想去全世界走走看看……

我喜欢思考本质性的问题,比如活着的意义,比如生命的源头。

我发现有两股力量在我弱小的生命里颤动:一股是鲜花的香气;另一股是宝剑的锋刃。鲜花是对光明和美好的追求、向往;宝剑将刺向无知与丑恶。所以,我需要独处,净化心灵,追本溯源;另一方面,我又需要走入人群,走向世界。

思考,一个奇妙的精神运动,它让人成为他自己。

写作,把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记录下来,一种不可缺少的抒发途径。

演说,一个长期以来被我忽视了的能力,我需要继续加强,我的目标是在几万人面前自如地发表演说。

我没法跟王思聪比,他有个好爸爸,还去国外留过学;我没法跟鹿晗比,他有一张好脸,还去韩国学了很多本事。我只会胡思乱想,然后随心所欲地写,所以我还是得继续我自己,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办法。

我必须跟命运打个赌,我希望自己是最后的赢家,因为即使我失去了一切,我也要赢得一辈子的酣畅淋漓。

20130604

三十九   一个考验人性的故事

一艘远洋船上,有五个人,他们已经在茫茫大海中漂荡了三个月,食物吃光了,一百多名船员如今就剩下他们几个,他们先是节约食物,想在食物用尽之前靠岸,或者碰上其他的大船。

可是,现在船的发动机坏了,他们不但没有遇到经过的大船,连一只活着的海鸟都没见到。他们已经将能吃的东西吃光了,他们将鱼骨头熬了又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可吃的了,他们只好每天躺在船舱里不动,以降低身体能耗,只是派一个人到甲板上轮流值日以眺望有没有船只经过,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去了外边值日,其余四个人在船舱内呻吟着。

咒骂一通后,突然有个人提出一个主意:与其一起饿死不如选择一个一个死,或许能有活下去的机会,必须有人先死,其余的人用他的肉维持生命。

这一发疯似的提议遭到了其余人的强烈反对,他们骂他没人性,是畜生,禽兽不如,竟然有这样的想法,就算死也不能这么做。

可是饥饿的痛苦实在是世间最难熬的折磨,伙伴们骂累了,也想通了,反正都是一死,与其一起等死,还不如给别人生的希望。

屋内开始讨论应该让谁先死,谁活下来,谁最后死,顺序不解决没有谁会轻举妄动。

争吵又发生了,每个人都不愿先死,即便死,也要等到最后,宁愿饿死也不能容忍自己的肉被分食。

此时,最先提出吃人肉主意的那人提议说:当日正在甲板上值守的那个船员,原先是个杀人犯,因为与邻居的小媳妇通奸被发现厮打在了一起,结果一不小心把人给杀了,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逃到海上的一个孤岛上。杀人犯将这个秘密透露给了室友,也就是提建议的人,这个秘密这艘船上只有他们俩人知道。他最后说,杀人是死罪,反正按照法律应该判死刑,就让他先死吧!或许他的死能拯救弟兄们。

结果船舱内的伙计们在没告知的情况下把杀人犯杀死了,将他的肉晒干,四个人维持了八天的生命,正当他们为接下来该牺牲谁争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终于来了一条大船,他们获救了。

上岸后,他们将在船上的遭遇告诉了别人,有人告到法院,法官最终判定四人谋杀罪。

这个故事其实比较好理解的:因为杀人犯在没有被法院审判之前,不能认定他有罪(刑事司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他跟其他人一样是自由的。因为万一他罪不当死呢?万一他杀人的那件事是同伴编出来的呢……

更为复杂的情况是,假如这个杀人犯是从刑场上逃脱的罪犯呢,其他人能不能杀死他。

还假如,如果是在经过杀人犯允许之后,能不能先让他牺牲,或者万一第八天的时候没有大船经过,小船继续漂流,船上的人用猜拳的方式一直靠杀人吃肉续命,最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是不是有罪,需不需要受到惩罚。这些问题恐怕永远都没有标准答案。

当然,这个故事讲的是对一些极端情况下,法律和道德的探讨,希望这样的事永远不要在现实中发生。

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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