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两天微博上有位姑娘每到晚上就会来跟我聊天,她说我忘不掉他,哪怕每天在朋友圈发和其他男生在一起的照片,我都会想到他 ,我只想让他不开心。
这样的傻事,相信很多姑娘都做过。在朋友圈发和其他男生的合照、频繁的改个性签名,为的就是能够让那个人看到,能够触动他的心。可是等了一天天,那个人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我告诉那位姑娘,交给时间,相信时间会磨灭一切的。
我相信很多时候我们都某个人的放不下,其实本质上是对自己的放不下。
不甘心自己付出那么多,最后得到惨败收场的结果,不愿意接受这巨大的落差,所以苦苦揪着一点回忆不放,把自己过的糟糕透了。
那位姑娘想要让那个男生不开心,就经常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混,这样做的结果是她身边的女孩都不愿和她做朋友,她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越是这样,她就越会想起那个男生对他的伤害,内心的毒瘤会越来越大,最后就会无药可医。
我始终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我们一生只会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只是你自己还没有走出来。
02、
我的朋友圈圈跟我说,你发现没有,一个男生频繁的联系你,你会觉得很烦,可他不联系你了,你又会想起他。
我们那时把这归结为犯贱。女孩子的心思总是七拐八拐,有时候自己认为是很喜欢的人,都不一定是真正喜欢的。
而很多时候女孩子讨厌的那个人,却会总想他留在自己身边,以满足自己那点优越感的小心思。
圈圈谈了一个男朋友,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圈圈成了众女生羡慕的对象。可我看得出来,圈圈并不太喜欢那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好像就是她生活中可有可无的存在。
后来那个男孩子一连半个月不联系圈圈,圈圈一气之下和他分手了。分手后很多女孩见到圈圈都会问,你那个帅哥男朋友呢?知道了圈圈分手了后,有几个女孩还说要去追那个男孩子。
这下圈圈慌了,觉得自己谈的男朋友很优秀,就这样失去了多可惜。就又和那个男孩子在一起了,在一起后,却发现那个男孩子还跟别的女生搞暧昧。
圈圈很生气,不再联系那个男孩子。可圈圈忍不住,总是偷偷的关心那个男孩子,夜里还会偷偷流泪。
直到再次那个男孩子出现,说自己还是喜欢圈圈,想要跟圈圈在一起。圈圈喜极而泣的和他在一起了。
可没过多久,圈圈发现自己并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又分手了。
直到这次分手后,圈圈才真正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忘不掉那个男孩子。并不是因为自己有多喜欢那个男孩子,而是那个男孩子带给她的优越感,使她不能够放下。
圈圈总会想到万一以后,遇到的男生不如那个男孩子帅气怎么办,岂不是自己错过了这么帅的一个男朋友。
所以这一切忘不掉的原因,并不是自己有多爱那个人,而是自己有多爱自己。
03、
再说另一位朋友小洛,高中的时候,她谈了一个男朋友,一直谈到大一的时候。谈的时候她很爱她男朋友,虽然是异地恋,但是他们一直都坚持着。而最后分手的原因,并不是异地,而是她的男朋友总是忙于玩游戏,把跟她聊天的时间都占据了。
一个女孩子最想要的并不是多少的物质满足而是一个男生是否对她足够关心。
小洛分手不久,她又重新恋爱了,恋爱的对象是她的初中同学,一直喜欢她的男生。
虽说她很快进入到下一段恋爱的原因,是想要忘记她的前男友。但是谈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到小洛红光满面,每天和她的男朋友通电话,尽管争吵,还是能很快的和好。
我知道小洛已经忘记了她的前男友带来的对她的伤害。谈了半年后,小洛已经见了男方家长,男方的家长很满意小洛,准备让她毕业后就结婚。
这样的小洛是幸福的,在爱情里我最佩服洒脱的人,爱的时候深深的爱,不爱的时候轻轻的离开,不拖泥带水,不作贱自己。
04、
前段时间看完《大嫁风尚》,给了我很多感触,我常用里面的故事,劝慰身边苦苦执着的人。
剧里的金志豪爱着聂璇很多年,他自己也苦苦折磨了很多年。直到夏燃出现,他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夏燃。
夏燃和聂璇性格完全不同,就连金志豪自己也从没想过会喜欢上这样与他择偶标准完全相悖的人,可是爱了就是爱了,他无法违背自己的内心。
从自己的心魔里面走出来之后,才会柳暗花明。
与其等一份无望的爱情,不如好好的经营自己,千万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还糟蹋自己。你做的一切,或许在他眼中只是个玩笑。
不爱你的人,你做尽一切,他都不爱你。爱你的,无论你做了什么,他都愿意爱你。
不要揪着那一点回忆不放,不要逢人就讲你对他付出了多少。不要总贪恋那尚存的余温,一生那么长,如果再不寻找温暖,往后尽是冰冷。
不要害怕不敢爱了,总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早已冰封的心再次苏醒。世界上的人那么多,你遇到的那么少,或许最爱你的,最适合的那个人还未出现。如果你把自己搞糟了,你对得起她吗?
既然已经伤害了,就当做自己的成长吧,既然已经伤害了,就不要让自己再伤害自己了。或许他的此后,会过的不尽人意。这样想想,你是不是会得到点安慰。
真的爱了,就去争取,他真的不爱你了,你就离开。死缠烂打的爱情,只会让他更看不起你,这样为何不做一个让他永远记住的人。
相信所有的执念都会化成灰,如果三年五年不够长,那么十年呢?十年后,再想起这一切,只会嘴角上扬,心哪还会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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