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开了家饭馆,不大,浅桃色木桌木椅,窗台植物鲜绿,几盏白色罩小吊灯悬在半空,冬日送暖,入夏也是爽利。
街不是主街,我与举箸者多数时间各司其职,大抵氛围安静。和善中迎来送往,一来二去,回头客攒了不少。食客渐多,我偶尔爱挑几个独自前来的人上去搭搭话,不愿叫他们领受那份一个人孤孤单单吃尽一餐饭的促狭。问菜合不合口味,听他们讲讲自己的事,说一阵笑一阵,宾主尽欢。
这天很晚,来了一位姑娘。加班至此,难掩倦意。妆褪了些许,面貌还是清透,未被太多心事压住不放,带了种不争不抢的良善。衣襟柔柔滑滑地敞着,露出一点白的皮肤。北方的姑娘,眉眼再秀气也是透着爽快,轻轻巧巧说句,老板娘,来盘泡椒凤爪。好久没吃了。
她接着便说起从前多么爱吃泡椒凤爪,说起他们之间的事。
他那时真是宠她宠得不行。每天两袋泡椒凤爪雷打不动。开始买是为了给她解馋,见她一日日吃得这样放肆,漂白粉的传闻那么多,久了终究是不放心。他便开始学着做起来。凤爪、花椒油、小野山椒、酸辣鲜露、料酒生姜,各种食材一应俱全。鸡爪煮好冲了又冲,为的是把油脂洗净,吃进嘴里图一个爽脆。最后汤汁与凤爪浸泡个把钟头放入冰箱,端出来冰冰凉凉。他照本宣科地做,倒也像模像样。偶有兴致,还想为她做上一顿脱了骨的,是不想她啃得太辛苦。无奈刀工太差,便也作罢。
她每次一脚窝进沙发里,呲牙咧嘴啃将起来,连皮扯着筋,全然不顾吃相。一边咝咝咝地叫着,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大口大口喝水。吃到狼狈处,竟然连鸡骨头也一并吞咽了。
他不食辣,只看她吃得尽兴。她小恶作剧的心思便冒出来,把浸着辣汁儿的野山椒挑出来,一块块塞给他吃。他拗不过,辣得摇头晃脑求放过。被她折磨久了,竟也觉得刺激爽快,在她每次吃凤爪的时候,主动挑几块山椒细细嘬起来。
他对她实在百依百顺,助纣了她的坏脾气。在他稍微不顺她意的时候,暗藏的不合怎么也压不住了。他暗暗攒了钱,带她去她心心念念想去的地方玩。到了那儿,他们竟然为了先去逛商场还是先去看风景一个劲儿地吵。当然他一如既往地妥协,觉得失败。她嘴巴真是凌厉得厉害,突突突地寸步不让。终于说得累了,回过头去,发现他眼里晶莹。
最后当然也没能在一起。如今她也不再拿性子当作口号和命令,这些,都被一点一点收束起来,像此刻被暖光包围住的她的面容,平和、纯良,有一种克制的美。
“这事儿怨我,我怀疑野山椒喂他吃多啦哈哈。不是说能吃辣的人脾气也大吗?那时该多叫他吃些温润的,譬如山药和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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