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作者: 心灵的升华 | 来源:发表于2016-04-11 09:13 被阅读83次
    十年

    【一】

    十年前她说“也许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

    十年前我说“我爱你,没有也许……”

    十年后她说“也许那时你努把力,我就是你的。”

    十年后我说“也许我们之间,就差个也许。”

    【二】

    儿子七周岁那年,我一个人带他去XX公园踏青,那天天空湛蓝,细细的微风吹拂着我面带倦意的脸庞。春天正是出外游玩的好季节,可是我意兴阑珊,昨天还在百忙的工作中忙的昏天黑地,今天又不得不陪儿子出来——应该说是被老婆从被窝里强行拖出来的,那期间,儿子还把冰凉的小手塞进了我的内裤。我靠!你们娘俩够狠,但愿我这把锈掉的骨头还能陪你们多玩几把冰火两重天,那时我这样想。

    我牵着儿子的小手漫无目的在公园里闲逛,一路上他对什么都好奇,什么踢毽子,练太极他都想上去插一脚,这让我不得不打足十倍的精神去看护他,要知道这小子在家里经常调皮的四处破坏,然后被他妈撵的鸡飞狗跳。而我通常只是当个看客,我从不打孩子,哪怕是他经常趁我睡觉的时候用油彩笔把我化成‘大花猫’,我也只是一笑而过。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你又怎么去抹杀它呢?

    没错,在我们家中我是个慈父的形象,这和我在十年前臆想的一样。

    终于,在儿子又一次调皮的侵犯了别人”领地”的时候,我不得不小小的教训了他一下——把他高高的举过头顶,然后放在了肩上……

    “小子,你再不老实,我就把你扔河里去!”我上桥,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吓唬他。

    “你敢!信不信我现在就告诉我妈?”儿子拿起胸前的学生手机,毫不畏惧,那倔强的摸样和我小时候有几分相似。

    “行呀!你也知道拿你妈压我了。”我苦笑,这小子随风倒,时常也会和他妈一起联手欺负我。

    “爸!你看,风筝!!”突然,儿子仰头尖叫,我猛然抬头,果然有不少风筝在半空迎风而上,从我们这个角度瞅别有一番风味。

    “好吧!一起去放风筝。”我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来了兴致,仔细想想,能和儿子一起放风筝,这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好噢~~”儿子当然比我还要兴奋,于是我和他一路狂奔,奔到了公园的小卖店。

    儿子挑了一个“哆啦A梦”穿着超人服的风筝,我说俗气,他笑称“哆啦a梦”有竹蜻蜓想飞多高就飞多高。我也笑,这小子怎么比我小时候还幼稚?

    我和儿子挑了一个空旷的草坪,放风筝对我来说是个年代久远的事情,所以接连和儿子配合了好几次都没飞起来,这可把儿子气坏了,直喊我笨,我无奈的说“哆啦a梦的竹蜻蜓坏了,我也没办法……”

    后来,终于在我和儿子的不懈努力下,风筝飞了起来,“哆啦a梦”迎风直上,看起开虎虎生风,儿子玩的很开心,看着他纯真的笑脸,我开心的笑了,因为工作原因,我能和他出来玩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我们家和许多“B市”的家庭一样,买房还贷,为了生计疲于奔命,而且随着儿子越来越大,我和朱凌(我老婆)的负担越来越重,她是个典型的顾家型女强人,几年前辞去了服装厂的正式工作,开始经营个体户,近几年生意有了起色,渐渐地她越来越忙,如今更是连陪儿子出游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和她是相亲认识的,当年由于父母特别喜欢她,我也不得不顺应天意,娶了她。这么多年过去,她偶尔会问我爱她什么?我依然会说是善良,贤惠,至于其他的我一句也说不上来。记得听别人说真正喜欢一个人应该没有任何原因,可是我对她确实没有这种感觉,对她我一直心存感激,感谢她让我杂乱不堪的生活开始井然有序,更感谢她让我有了孩子,有了家……

    儿子兴高采烈的放着风筝,而我则躺在草坪上望着湛蓝的天空,我想,也许我这样的生活是许多漂泊的人梦寐以求的吧——贤惠的妻子,健康活泼的儿子,这对许多人而言都是奢侈的东西,可是我却明白我陷入了一个看似幸福的怪圈,一个圈外人永远看不明白的东西。

    【三】

    “爸!你快看,是kitty猫!”

    突然,正在放风筝的儿子惊叫了一声,我起身一看,原来空中正有一只kitty猫图案的风筝漂浮在空中。说起来“哆啦a梦”也是只猫,而且是只公猫,那边的kitty猫难不成也是儿子这么大的小屁孩儿在放?是女孩儿?我暗自发笑。

    “我要让哆啦a梦去和它打招呼。”儿子突然灵光一闪说道。

    “喂!你可别乱来!”听到儿子这么说,我吓了一跳,这小子怎么这么多鬼点子?

    “你别管,看我的!”儿子不听,摆动着轮轴,就往那方向跑,我看见也不敢深追,生怕他跌倒,于是在我追到他的时候悲剧的一幕发生了,我看见“哆啦a梦”的灯泡眼变成了心形,然后直直冲向了kitty猫,于是风筝线就绕啊绕,和它缠在了一起……

    “好耶!”儿子看到这一幕居然拍手叫好。

    “好你个头!”我气得简直抓狂,这小子一路上尽给我惹事了,这次又不知道是哪位壮汉或是悍妇该批斗我一通了。

    那时,我怀着无以复加的心情向着“受害者”的方向奔去,当远远的看见是个年轻女子的时候我缓缓的松了一口气,看起来不仅不是悍妇而且还是个漂亮的女人。我连忙冲到她面前头也不抬的连连作揖:“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没事,其实是我们没控制好……”

    她很是通情达理,比我料想中的还要好,可越是这样我越觉得对不起人家,于是我抬头歉意的说“哪有,是我儿子他太……”

    话说到一半,我的声音戛然而止,看着她的容颜我的瞳孔猛缩,心也跳到了嗓子眼。

    是她,我怎么会忘记她?

    看着因为“事故”而徐徐降落的两只风筝,我顿悟,原来风筝缠绕在一起的不是线,是我对她十年来都难以忘却的记忆……

    “是你啊,真巧……”她的笑宛如十年前一样暖人心脾。

    【四】

    十年前,就在我还奉承着青春无悔的青葱岁月,我被单位安排到了T市工作,那时的我还是个刚刚入职一年的小员工,对于领导的安排我满腹怨气。T市当年由于大方面改建导致交通,环境都是一团糟,虽然说我们就是搞建设的,但是背井离乡毕竟不是我们的意愿,尤其是对我们这批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个埋葬青春的地方,因为据说要在这里呆上半年的时间。

    在刚来到T市的时候,我跟所有同事一样对这个城市深恶痛疾,什么T市的水喝了会拉痢疾,T市的猫狗满街跑,反正凡是能当做理由的,我们便会齐齐吐糟,然后再拿来和B市做比较……

    “B市多好,现在要是能见到B市的扫地大妈我都觉得亲切……”

    “切,你是想你那个一百公斤的女朋友了吧?”

    “哪有?她明明减到80公斤了好不好!”我们如此这般的调侃着。

    不过想想22岁的我,距离上一场恋爱已经过去快两年时间了,好想认真的谈一次恋爱啊。那时,我闪过了一丝念头。

    在T市,打发无聊时间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网聊了,那些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聊“微信”,单位的人自然也不例外,于是在我们管理人员第二次搬家,搬到一个四层小楼的时候领导给我们配置了无线网,有了无线网大家忙碌之余就开始海聊,小到我们这群年轻人,大到早已成家的中年同事,都沉浸在网络里。干我们这一行,出差从来没有女同志,所以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无非是女性,聊天的对象更不用说,因为谁要是闲着没事去和同性聊天,就会被大伙一致认为是性取向有问题,当然也没有人傻到去那么做。

    就这样,从不聊微信的我也注册了一个网名—hans,我的名字缩写。不过在被同事小尚看到后他连连吐槽:“哥们!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么俗的名字!你这个名字哪个小姑娘看了能感兴趣?”

    于是在同事的冷嘲热讽下我换了名字——伤心小男孩,至于他们提议的一堆露骨的网名,我一一排除,因为对我来说这个名字再合适不过。

    很快,微信上我有了很多T市的朋友,No boy。不过和她们我都是草草聊过,从未用心。直到某天当我看到一个网名为“yang”的女孩儿时我顿时有了兴趣,因为她的名字也是拼音,和我当初一样。就这样我点开了她的头像,第一次看到她的相貌我觉得实在是个淳朴的姑娘,说不上多好看,但是恬静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

    于是我和她打了招呼,盼望着她能回复我。

    就这样在某天下班后,我惊喜的发现她回复了我,于是我和她的第一次碰撞开始了……

    “你好~~”

    “嗯。”她发了一个笑脸。

    “干嘛呢?”

    “刚下班,在路上。”

    “这么晚了还没到家呀,注意安全。”我虚伪的关心了一下,起初我通常都这么聊天,千篇一律的没什么新意。

    “路不好走,哪里都施工,烦死了。”

    “嘿嘿,其实我就是修路的,对不起哦。”我发了个调皮的表情。

    “你是修路的!?不会是太行路吧?”

    “对啊!那就是我们的工程,你怎么知道太行路啊?”我装傻,实际上我是用查看附近人的功能加的她,所以她知道也并不稀奇。

    “呵呵,我就住在龙堡村,天天都路过。”

    “龙堡?这么巧,我们单位宿舍也在龙堡!”

    我继续装傻,其实心里早明白她或许就住在这个地方,不过那时的我,挺狡猾的。

    …………

    据说当时这是微信最卑劣的聊天方式之一,我只不过稍稍利用了一下,不过这也成了我认识她的一个开始,我永远忘不了。

    后来,我便经常和她聊天,从开始的不熟,渐渐的我们的话多了起来,我经常和他说起在龙堡村的所见所闻,她也经常和我说工作的事情,慢慢的她消除了对我的戒心,偶尔还会给我发语音,我也顺坡下经常给她开些小玩笑。

    我喜欢翻看她的动态,和其他臭美的女孩不一样,她的朋友圈连一张卖萌,浮夸的照片都没有,有的只是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例如,她在火车站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和小女孩合拍照片,她和她笑的同样纯真;

    她亲自下厨做的晚餐,不知道是疙瘩汤还是鸡蛋汤,但是她吃的很开心;

    她在街上遇到了流浪狗,她把自己最爱吃的零食分给了它,可狗狗居然不吃;

    她站在宿舍里抱着小熊。那是我当时见过她唯一的全身照,她高挑、淳朴,头发简单的扎着,表情略带忧伤。备注是:别了,我的小熊……

    那一年我和她一样,同样的22岁,她有个很青春的名字——向阳。

    【五】

    阳光从她手指缝隙穿过,把她白皙的手掌照的晶莹剔透,从侧面看她依旧那么美,只不过多了份成熟。我和她坐在公共座椅上,察觉到我在看她,她放下了朝阳的手掌,脸色微微一红,我虽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可以断定她也许想看看掌纹里是否有这么一天。

    “真没想到,你会来B市。”

    “他们单位在B市开了分公司,我就跟着过来了。”她轻声道。

    “他……对你好吗?”我敏感的问,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挺好的,就是太忙了。”她坦然一笑,但仿佛没有说的那么轻松。

    “你呢?”

    “我呀……和以前想的一样,你看成超级奶爸了吧!”我指了指对面草坪上,正在摆弄风筝的两个小孩儿笑了笑。

    “呵呵……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我们都有了孩子。”她叹了口气。

    “对了,你的闺女叫什么名字?”

    “叫甄珍。”

    “是哪个珍?”我追问。

    “——珍惜的珍。”

    她对我甜甜一笑,我听后鼻子不禁一酸,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

    【六】

    在T市那段日子自从有了她,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我和她约定了见面的日子,她并没有拒绝,也许她也挺想见见我的吧。

    那时候单位的人流行玩ONS(一夜情),看我要和网友见面,一些年长的同事便会露骨的调侃我一番,我表面笑嘻嘻,但心里却很鄙视:得了吧,哪有你们那么龌龊,都成家了还在外面乱搞,我才不会随随便便的和网友见面呢,除非……当时我也没敢多想。

    于是我和她顺理成章的见了面,不过她带上了两个姐妹,我得知后也并没有感到意外,因为她只身一人在外工作谨慎点也是正常的,而我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豁达,我叫上了我的同事“小尚”,说是让他给我壮壮胆,其实是怕人多了应付不来。

    我们在村口碰了面,她衣着清新自然,穿在身上正合适,她的五官立体,没有任何的修饰,纯天然,这就是我的第一印象。

    我凝望着她,觉得和她并不陌生。

    那天晚上,我请她们吃了一顿并不丰盛的晚餐,饭桌上我为了不冷场不停地询问着她们的近况,她们都是S省各市的人,不过她有些不一样,她是那一年应届的大学生,学的药剂,来T市工作是经人介绍,不过工资却少得可怜,才1300。

    我笑称“以你的学历还是来B市工作吧,工资肯定能翻一翻。”

    她听了嫣然一笑道“B市那么远,我又无亲无故哪里站得住脚?”

    闻言,我拍了拍胸脯有些大言不惭“有我呢,我一定照顾你。”她听了淡淡的笑了,特别好看。

    后来,我便在忙碌之余经常约她出来,当然每次都有她的同事跟着,这不免让我有些扫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想和她单独相处,不知道她想不想?我有点自作多情。

    总之自从有了她,我对T市的抱怨越来越少,有时我躺在床上呆呆的望向天花板,小尚总会不合时宜的调侃道“想向阳了吧~~”我听了便会回一句“怎么可能!”然后转过了身。

    是啊,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淳朴的姑娘呢?我心中喃喃自语。

    终于,在某一天微信上她给我发了这么一条信息“最近很忙吗?晚上怎么不出来了?”

    我说“没有,就是怕天天约你,你会烦的。”这是我心里话。

    “怎么可能,你怎么这么想?”她很惊讶。

    “嘿嘿,你说我是不是自作多情,很想约你一个人出来。”我自怨自艾的说。

    这条信息她久久没有回复,我以为她生气了,但是收到回复的时候我却异常兴奋。

    “其实你没有自作多情。”简单的几个字让我的心中翻江倒海。

    “你等我!我去找你!”我飞速地给她回了一句。

    那天晚上她果然一个人出来了,这让我兴奋的都像打了鸡血,她也知道我很高兴,便不时的吟吟一笑,笑我像变了一个人。

    我说我唱歌不错,问她要不要听?她问什么歌,我说最拿手的当然是陈奕迅的《十年》了。闻言,她十分的诧异,不过却不愿说出缘由,点点头让我唱……

    从那以后,我约她一个人出来便不是什么新鲜事,她是个心思细腻的人,总给我说一些工作和家庭中的琐事,而每次我都会细心聆听,然后帮她分析,听了我的分析她总会赞许的点头,然后惊讶的说:“你懂得还挺多的。”

    “那当然了,知道我有什么兴趣吗?”

    “什么?”

    “我喜欢写作,所以很细心,很重感情。”我自卖自夸。

    “我能感觉出来,可是重感情的人不好,容易受伤。”她幽幽的说。

    “你不也是么……”

    看着她柔弱的眼神,我不由自主的牵住了她的手,那一刻我觉得就像电流流遍了我的全身一般,是激动?是忐忑?是幸福?说不清的滋味。

    【七】

    日子一天一天过,在T市因为有了她,我每天都过的都很开心。我喜欢她,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这让我想起了周杰伦一首歌的歌词,“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而我很明显,刚刚回到B市没几天就像归巢的鸟儿一般,坐着火车赶往了T市——她所在的城市。

    在高铁上我翻看着她的QQ相册,只要是有她的照片我都会足足看上半分钟,无论是她站在荫荫柳树下还是在漫天冰雪里,我都觉得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我曾对她说“我喜欢你柔弱的目光。”

    她听后蹙眉,倔强道“你觉得我柔弱吗?”

    “不!我觉得你是个外表坚强内心柔弱的女孩儿。”我认真的说。

    她听了会心一笑,眼神中便又流露出柔光。

    想到这些我默默的笑了,随即拨通了她的电话。

    “喂,干嘛呢?”

    “我上班呢。你呢?”

    “嘿嘿,你猜。”我顽皮的说。

    “猜不到诶……空间里我看到你证书了,写作获奖了,很高兴吧。”

    “肯定没见到你高兴啦……”我调笑。实际上我那次回家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领奖,奖虽然不大,但对热爱写作的我来说却非常重要。

    “就你会说!”她嗔怪,但随后温存的说“其实我挺为你高兴的。”

    我听后,顿时抑制不住心中的感动,有些情不自禁:“谢谢,有你我很幸福……真的好想娶你做老婆呀。”

    “——呵呵,亏你说的那么感人,可还是不得不打击你一下呢。”她顿了顿,随后幽怨的说“也许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无言以对,因为B市与她的故乡差之千里,我和她之间就像牛郎和织女般隔着天堑,只能相爱不能相守。

    她很理智,我怎能怪他,只是我连她的理智都那么喜欢。

    “我爱你,没有也许。”对着电话,我轻声道。

    对我而言,爱她不存在也许,是肯定!

    那天晚上,我依旧和她见了面,我给她带了家乡的核桃和栗子,虽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是她显得特别开心,看到她开心,我之前的阴霾也一扫而光,是呀,我和她在一起必须珍惜每一秒的快乐时光,人生虽然有很多无奈,但是我们却不能怨天尤人,因为老天已经给了我们这来之不易的缘,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就在我和她热恋般难舍难离的时候,牛郎与织女会面的时间似乎已经到了尽头,我们单位在T市的工程提前竣工,所以不得不“班师”。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她显得很自然,但是眼神中的不舍却完全掩盖不住。

    我对她说准备请她和她的朋友去KTV开party,她点了点头,原本她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场合了,可这次却迁就了我,因为她知道party的主题是离别。

    Party那天原本欢愉的气氛被一层厚厚的“离别”所覆盖,尽管大家依旧在尽情嘶吼,可是我和她却提不起兴趣去唱歌,直到一首《再见》过后,我抢过麦克风说:“我要唱《十年》!”我只能说那首歌符合我当时的心情。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

    …………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一曲唱罢,我几近哽咽,我完全想不到和她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因为我根本不想放弃和她这来之不易的感情。我望向她,她已是热泪盈眶。

    那晚,我和她提前离席,我牵着她的手,一直漫无目的走啊走。

    我和她说了许多家里的琐事,当得知我父母离异,又有了后妈的时候,她的手紧紧地扣住了我的手,那种幸福细腻而又温暖。

    她终于把深藏在心底里的秘密告诉了我,关于她以前深爱的男朋友,以及他对她的好,还有背叛和分手。

    她告诉我,当初之所以我清唱《十年》时她那么惊讶,是因为他前男友也喜欢给她唱这首歌。

    她说感谢我这段时间的陪伴,让她的心不再迷惘。

    不过那时候我却很吃醋,便埋怨的问她“难道我只是你摆脱失恋阴影的替代品吗?”

    她听后浅笑:“不!是你让我又相信了爱情,相信了你,然后——爱上了你。”

    闻言,我紧紧地抱住了她,我明白,能让羞涩的她说出这么一段话,是多么不容易的事……

    【八】

    我和她坐在草坪上,彼此之间并不像其他的偶遇者一样说个没完,或许是怕多说一句也能触及到彼此心中的柔软吧,毕竟我和她的关系不那么普通,我是说曾经。

    我儿子和她闺女“珍珍”终于又放起了风筝,不过却只有kitty猫,因为不久前儿子毅然决然的牺牲了“哆啦a梦”保住了珍珍的风筝。这点让我对儿子竖起大拇指的同时又不得不对她吹嘘了起来:“看!虎父无犬子吧。”

    她听了盈盈一笑“我记得当年你和我说喜欢闺女吧,我看你还是口是心非。”

    “我是说和你生个闺女。”我含情脉脉的说。

    闻言,她立即陷入了沉默。看着她我一头躺在了草坪上,然后对她说“你也试试吧,这样看着他们放风筝可惬意了!”

    她顺从的卧了下来,然后我侧目看着她,她也转过了头,凝望的瞬间,我静静的说“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吗?”

    她听了,一张俏脸顿时红的发烫,那温度似乎把我们带回了那一晚,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那个青春无悔的时光……

    “也许那时你努把力,我就是你的了。”片刻,她羞涩道。

    “也许我们之间,就差个也许。”我闭眼,轻轻的吐出了这句话。

    睁眼,我与她已经到了分离的时候,她牵着珍珍的手,有些依依不舍,珍珍拿着风筝与我的儿子互相凝望有些感伤,看似他们两人也是结下了不错的友谊。

    终于她陡然转身,我猛然叫住了她:“那个……你说咱们的孩子,是不是可以交个朋友呢?”我纠结了一下,说了一个很冷的笑话,话说出来自己都有些后悔。

    可是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她突然转身,淡淡笑道“或许可以呢……”

    闻言,我和她相视一笑,互相摆了摆手,道别……

    “爸爸……”突然,儿子扯着我的袖口,有些着急。

    “怎么了?”

    “我还可以再见到珍珍吗?”儿子央求着说。

    “呵呵,傻小子呀……”我抚摸着他的头,笑了。

    ——我们一辈子不可能只爱一个人,只不过不可能每个人都像对她一样,用情那么深。我心中默念着这句话。

    (完)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十年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qcil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