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说出来的歌”,诗的声音之美由三要素构成:
(1)长音和短音交替,
(2)重音和轻音交替,
(3)押韵。
只要一种语言当中的诗歌体裁发展到成熟阶段,以上三点一定都能兼顾。
中国字都是单音节的,所以很多人只看到声调和押韵,其实长短和轻重不但同样存在,而且同样重要。
当诗歌发展到出现四言句式的阶段,诗人们就发现了长音和短音交替的奥秘。
就如《螽斯》这首诗,全诗唯一的四字句就是“宜尔子孙”,这是祝福别人多子多孙的意思。
如果用二言的体裁去写,就没法把意思表达完整,如果用三言,可以写成“宜尔孙,宜尔孙”,反而不如“宜尔子孙”来得简练。
语言越发展,句子就会越长,四字句的好处显而易见。再从声音上看,当我们用自然的腔调去读,“尔”字一定会被拖长。
换一个例子看:“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关雎》),每一个四字句里,第二个字会被自然拖长,于是四个字从声音上就可以分成两部分,每两个字一顿,像一首歌一样形成了固定的节拍。
这样的诗,很容易打着拍子来读。
借用西方诗歌的概念,我们可以把每两个字称为一个音步(foot)。当一首诗里有了固定的音步,也就有了固定的节拍。
再体会一下“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每一句在两字一顿的节拍里,每一句第二、第四字可以拖长音,这可以理解为一种重读形式,这就有了轻音和重音的交替,而先轻后重,会给人一种先抑后扬的感觉,这就有了抑和扬的交替。
如果借用英文诗歌的术语,这样的诗体就叫抑扬格二音步。全世界的诗歌语言,基本的韵律追求都是相通的。
韵律感的出现,是使诗歌脱离日常语言,获得高级感的关键。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对于那些全部生活都在柴米油盐里打转的人们来说,诗人不仅是讨厌的,并且是不可理喻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