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说到,随着短篇推理时代发展到二十世纪第二个十年,英国的柯南·道尔还在连载福尔摩斯的故事,也就是后来编纂成册的《新探案》,而美国,杰克·福翠尔随泰坦尼克号逝去之后,留下的位置仍虚位以待。
192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表了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由此打开了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
【推理黄金时代】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英国,在她发表处女作的前两年,刚刚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虽然属于战胜国,但仍是损失惨重。
战后的文学,最耀眼的当属戏剧上的重大突破,而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一个来自爱尔兰的“英国作家”——萧伯纳,在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表处女作的那一年,年过花甲的萧伯纳正在撰写《圣女贞德》,并于五年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在小说界,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正在为他的著作《虹》撰写续集,继续剖析现代文明之下的人性,并于1920年发表了《恋爱中的女人》。
就在这一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表了《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拉开了推理黄金时代的序幕。很多人认为,另一个标志是英国的推理小说作家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发表了推理小说《桶子》,同样是在1920年。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推理小说正式进入黄金时代,也是古典推理小说最辉煌的年代。那个年代,人才济济,遍地锦绣,“作家遍地走,神探哪都有”。而阿加莎·克里斯蒂,绝对是那个时代最闪耀的作家之一,更准确的说,是最闪耀的“两位”作家之一。
相较于短篇推理小说,长篇推理小说因为篇幅更长,可以设计更复杂的诡计、更精彩的剧情、更丰富的细节、更严谨的推理,所以长篇推理小说取代短篇推理小说成为主流,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开始了她开挂般的创作生涯。
阿加莎·克里斯蒂,世界公认的“推理小说女王”。当然,她还有很多的光环和头衔,比如“世界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但我实在不清楚这是怎么评选出来的。诚然,阿加莎和柯南·道尔、松本清张都是大师,但在推理小说史上,“大师”级别的作家可是不少。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极为畅销,据吉尼斯世界纪录统计,只有《圣经》与莎士比亚的作品,总销量在她之上。换句话说,她是是莎士比亚之后最畅销的作家。其在文学界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我有幸读得第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是她极其经典的代表作之一——《无人生还》,经典的“孤岛模式”,又称“暴风雪山庄模式”,同时又是“童谣杀人模式”,又称“预言杀人模式”,还是一部经典的“完全犯罪”。
很多读者称《无人生还》是“暴风雪山庄模式”和“童谣杀人模式”的开山之作,这是不准确的。《无人生还》出版于1939年,那个时候,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创作生涯已经开始了整整20年,在此之前的五年内,她已经发表了她最为著名的两部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上的惨案》。而早在10年前的美国,就已经有一位重要的推理小说作家,创作了“童谣杀人模式”;5年前,同样在美国,另“一位”与阿加莎·克里斯蒂齐名的作家创作了“暴风雪山庄模式”。所以,说《无人生还》是这两种模式的开山之作,是不准确的,但如果说《无人生还》是这两种模式最经典的作品,我相信不会有太多人否认。
在读到《无人生还》之后,我深深地被这位推理小说女王所吸引,于是在中学时代,一口气遍读了她的大部分作品,从最经典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罗杰疑案》等,到后来拜读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三幕悲剧》、《ABC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怪中疑案》等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中学时代没有找到的书,基本在大学时代全部补齐。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笔下,创作了两位名侦探。头号是赫赫有名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也是欧美的推理小说史上,时至今日,为数不多地在声望上能与福尔摩斯齐名的侦探之一——从福尔摩斯和波洛在荧幕上的活跃程度就能看出。波洛在他的最后一案《帷幕》中去世时,其“死讯”被大洋彼岸的《纽约时报》以头版发布,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波洛身后的二号侦探简·马普尔,是一位乡村女侦探,一位可敬的老小姐侦探,虽说在声望和名气上要逊色波洛不少,但在小说中的表现可谓是不凡。
即使在各类文学作品百花齐放,网络文学层出不穷的当下,阿加莎·克里斯蒂依然拥有着众多的读者,她的作品在推理小说史上,甚至是文学史上,依然光芒璀璨、熠熠生辉。
阿加莎·克里斯蒂开启了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在此之后,杰出的推理小说作家纷纷涌现,推理小说开始呈现出更为巨大的影响力。这时,为了规范推理小说的创作标准,英国推理小说作家、编辑隆纳德‧诺克斯,于1928年定下了推理小说的创作原则,史称“推理小说十诫”,又称“诺克斯十诫”。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十诫中不乏有些“错误”的观点,且后期的推理小说作家并不会刻意遵守十诫的内容,但在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当时,这标志着推理小说的规范与繁荣,曾被奉为圭臬。
提到阿加莎·克里斯蒂,除了那位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与其并驾齐驱的另外“一位”作家之外,还有两位重要的推理作家要出场,就是以阿加莎·克里斯蒂为首,与其并称“推理小说三女王”的多萝西·L·塞耶斯和约瑟芬·铁伊。
先说多萝西·L·塞耶斯,她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是第一批获得牛津大学学位的“女性”之一。1923年,在阿加莎·克里斯蒂安排波洛登场的第3年,多萝西发表了她的处女作《谁的尸体》,她笔下的经典神探——“贵族神探”彼得·温西勋爵就此登场,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此后的二十年间,多萝西不断发表以彼得·温西勋爵为侦探的作品,共包括11部长篇和21个短篇,彼得·温西勋爵也从最初一个玩世不恭的贵族少爷,成长为一个无所不能的神探。
只不过,1940年之后,多萝西就停笔创作推理小说了,转写儿童书和宗教剧,虽然说同样过颇丰,但仍是推理小说界的一件憾事。
我读到的多萝西的第一部小说,是她颇负盛名的《五条红鲱鱼》,实为眼前一亮。值得一提的是,多萝西是英国侦探俱乐部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且自1949年起担任俱乐部的名誉主席,直至去世。
另外一位女王约瑟芬·铁伊,她一生只写了八部推理小说,与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多萝西相比,可谓是少得可怜。但她的这八部推理小说,部部堪称精品,无一败笔。
约瑟芬·铁伊在1929年,以戈登·达维奥特的笔名发表了她的处女作《排队的人》,初露锋芒。
1951年发表的《时间的女儿》,是一本历史推理小说,可以说是约瑟芬·铁伊最著名的代表作,书中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篡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王子。书中,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
仅靠八部作品跻身“推理小说三女王”之列,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约瑟芬·铁伊作品的不凡。
事实上,在后福尔摩斯时代的推理小说黄金时代,欧洲的推理文坛一直被一群女人所统治。在后福尔摩斯时代的欧洲,几乎所有的光芒璀璨都来自于阿加莎·克里斯蒂,璀璨之外的光芒来自多萝西和约瑟芬·铁伊。
在“三女王”之后的欧洲,仍然出现过几位称得上杰出的推理女作家,比如新西兰的奈欧·马许,被称作推理小说三女王之后的“第四位女王”,我读过她的《贵族之死》,内容正统而优美。
再比如英国的玛格丽·艾林翰,算得上与奈欧·马许齐名。
当然还有克里斯蒂安娜·布兰德,同样是女作家,有人称她是“黄金时代的最后一位大师”,我认为在之前加上“英国”才算贴切。
还有多少人读推理小说呢?(四)——推理小说简史·欧美篇2与女人统治的欧洲(其实也就是英国)相比不同的是,大洋彼岸的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被一帮男人所统治。
之前提到过,为了规范推理小说的创作,英国的诺克斯提出了“诺克斯十诫”,无独有偶,美国在黄金时代的第一位代表作家范·达因,同样提出了旨在规范推理小说创作的的二十条守则,史称“范达因二十则”。其中的一些守则,对后世推理小说的创作影响极大。比如有一条,“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被古典推理小说作家严格遵守,且某位作家直接在书中设计了“挑战读者”的环节,大呼过瘾。
范·达因是美国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第一位代表作家,1926年发表《班森杀人事件》,开始了菲洛·凡斯系列的创作。
继范·达因之后,美国迎来了推理小说历史上最重量级的推理小说大师,那就是与阿加莎·克里斯蒂齐名的埃勒里·奎因。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在柯南·道尔的盛名之下成长起来的,在英国、欧洲的推理文坛占据了半边天空,但福尔摩斯既然是推理小说的代名词,自然也是英国推理小说的代名词。而美国推理小说的代名词就是埃勒里·奎因,他几乎占据了当时美洲的整片天空。
很多人都知道,埃勒里·奎因,是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这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九部“国名系列”作品和四部“悲剧系列”作品,被认为是美国古典推理小说巅峰的代表。
我读得埃勒里·奎因的第一部小说,是其在1932年发表的《希腊棺材之谜》,被深深折服,就好像第一次读到《无人生还》被阿加莎·克里斯蒂折服的时候一样。
这俩表兄弟还以另一个笔名“巴纳比·罗斯”,创作了哲瑞·雷恩系列,包括《X的悲剧》、《Y的悲剧》等。在最初,作者不肯公布这两个笔名的真实身份,还制造了戴着面具的奎因和同样戴着面具的罗斯,同时登台比试推理能力的戏剧性场面——其实就是炒作营销。
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名侦探,是与作者同名的侦探——埃勒里·奎因,父亲老奎因是探长,所以奎因得以接触到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件。
埃勒里·奎因几乎常识了推理小说的所有可能,成名后更是创办了《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对后世推理小说影响深远。甚至于,后来成立的美国推理作家协会,专门设立了“埃勒里·奎因奖”,用来表彰具有埃勒里·奎因精神的出版者和编辑等。可以说,英国有福尔摩斯和波洛,而美国只有埃勒里·奎因。
好吧,我承认这么说有点狂,但埃勒里·奎因的贡献和地位是有目共睹的。如果说推理小说黄金时代,英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美国的埃勒里·奎因并驾齐驱,如果一定要在他们之后选出一位紧跟其后的大师,那非约翰·迪克森·卡尔莫属。
实际上,约翰·迪克森·卡尔和前两位,并称为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三巨头”,这个称谓我是认可的,毕竟前面加了“黄金时代”作为框定。
约翰·迪克森·卡尔还有一个特别吸引读者的称号——“密室推理之王”,因为卡尔特别擅长构思密室诡计,一生共设计了五十多种不同类型的密室,想想都觉得厉害。厉害到阿加莎·克里斯蒂对卡尔评价道:“现今的推理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而卡尔总能。”
卡尔是生于美国,早年在欧洲游学,后定居英国一段时间。所以“黄金时代三巨头”,英美各占一半,非常平衡。他笔下主要的名侦探有两位,一位是在1933年出版的《女巫角》出场的基甸·菲尔博士,一位是在次年《瘟疫庄谋杀案》中出场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此后,卡尔交替撰写菲尔系列和梅利维尔系列的作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国期间,卡尔与柯南·道尔之子亚德里安·柯南·道尔,合著过一部福尔摩斯的续集——《福尔摩斯的功绩 》,是在众多福尔摩斯续集作品中,我至今看过文风最接近原著的续集。除此之外,卡尔还撰写了柯南·道儿的传记——《柯南·道尔爵士的一生》。
不能再说福尔摩斯了,我们继续往下说。
卡尔回到美国之后,经常和艾勒里·奎因以及另外一位大师,一起探讨不可能犯罪的问题。
那另外一位大师,是卡尔的同道中人,同样热衷于“不可能犯罪”,被称作“推理巫师”的克劳顿·劳森。
之所以被称为“推理巫师”,是因为克莱顿·劳森除了是一位大师级的推理小说作家,同时也是誉满全球的魔术大师,他经常将魔术的诡计借鉴到作品中,使得作品的诡计设计异常精彩。劳森笔下的名侦探,自然和他一样也是魔术师的身份,“伟大”的马里尼,“伟大”这个词,取之于短篇集《伟大的马里尼》,而他的长篇更是精彩,比如马里尼系列的第一部作品,1938年发表的《死亡飞出大礼帽》。
必须要说的是,克莱顿·劳森参与创立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是MWA的四位创始人之一,并且由于对推理小说和MWA的杰出贡献,荣获了爱伦·坡“特别奖”。
安东尼·布彻是MWA的另一位创始人,除了是一位推理小说家,他还是一位科幻小说作家,他的短篇科幻小说《寻找圣阿奎那》,被“美国科幻作家协会”评选为史上最佳短篇科幻小说之一。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他对推理小说的成就。世界规模最大的推理小说读者聚会,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被称为“布彻大会”,大会中有一个年度最佳推理作品,是由读者投票选出,就叫做“安东尼奖”。安东尼·布彻在推理界的影响可见一斑。
安东尼·布彻最经典的代表作,同样是风靡当时美国的不可能犯罪、密室杰作——在1940发表的《九九神咒》。必须要说的是,书中警探引用了卡尔代表作《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来分析案情,不仅因为卡尔的总结本身足够精辟,同时也是安东尼·布彻对“密室之王”的深深致敬。
还有多少人读推理小说呢?(四)——推理小说简史·欧美篇2推理黄金时代,无疑是推理小说最辉煌的时代,欧美古典推理小说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大师辈出、杰作纷呈,像极了那满天繁星、光芒璀璨,实在不忍停笔。
但历史总要发展,时代总要变迁。时代的变迁必将引发文学艺术形式的变化。在推理黄金时代,在各位推理巨匠统治推理文坛,纷纷斗法、各显神通之时,一场推理小说的革命悄然拉开了序幕,史称“黑色革命”,因为源于美国,又称推理小说的“美国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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